來源:安鄉公安
近日,安鄉縣公安局成功偵辦一起持有、使用假幣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依法扣押假幣3000餘張,面額共計30餘萬元。該案是常德公安機關有統計以來偵破個案查獲總面額最多的假幣案。
案件回顧
8月下旬,安鄉縣公安局接到常德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移送線索:有一道縣籍男子有購買、使用假幣的嫌疑,並長期在安鄉活動。接到該線索後,縣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組建由經偵大隊牽頭,刑偵、網安、法制、禁毒、食葯環、深柳派出所等多警種緊密配合的專案組開展深入調查。

民警搜查犯罪嫌疑人車內物品


民警當場清點搜查出來的假幣
經過專案組近兩個月緊鑼密鼓的偵查,一張籠罩犯罪嫌疑人的法網已悄然織密。10月21日深夜,在市局經偵支隊的統一指揮下,專案組通過潛水作業、蹲點守候,在常岳高速安鄉大道收費站將毫無察覺的犯罪嫌疑人唐某某一舉抓獲,當場從其車後備箱一個裝有水果的紙箱內搜查出面值100元的2015版假幣3000餘張,面額30萬餘元。

涉案假幣
經初查,唐某某系永州道縣籍人。2019年來安鄉務工,平日以販賣小菜維生。2022年5月,唐某某通過不法途徑接觸到假幣,為快速獲取利益,遂開始多次購買假幣,在安鄉縣以及周邊區縣的農村集市上,通過以整換零的方式,使用假幣購買低價商品進行消費。
訊問中,唐某某對其非法持有、使用假幣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唐某某因涉嫌持有、使用假幣罪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
假幣流通會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出售、購買、運輸偽造的貨幣,總面額達到一定數量,涉嫌犯罪。此外,當個人收到假幣時,千萬不要有僥倖心理,不要為了轉嫁損失而使用假幣,應及時報警或者主動上交銀行處理,否則只會害人害己。
普法課堂
《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條 【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第一款出售、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運輸,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條【持有、使用假幣罪】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持有、使用,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 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 金或者沒收財產。
來 源:經偵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