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隔離險」頻陷理賠糾紛
「隔離不用愁,在家躺着數錢」「人在家中坐,錢從天上來」「隔離1天領200元,一杯奶茶錢保障一年」……近兩年,受疫情反覆及其帶來的不確定性影響,不少保險公司順勢推出「隔離險」,用戶一年保費花上幾十元,就能獲得幾十萬元的總保額。隔離險一經推出就備受熱捧,成為「網紅」產品。但不少投保者反饋隔離險「理賠難」,近期理賠糾紛層出不窮。為何用戶因疫情被隔離卻無法獲賠?消費者購買這類產品又要注意些什麼?
隔離險投訴多至千餘條
「我們樓有確診,一直封樓,隔離這麼久了申請兩次都拒賠,那我買隔離險還有什麼用?」上海用戶劉先生諮詢保險公司客服時,對方稱「被保險人因與新冠患者密接,或處於中高風險地區被隔離才可保障」,這讓他倍感氣憤。不少投保隔離險的上海用戶反饋,保險公司均以「上海沒有中高風險地區」為理由拒絕理賠。
在某投訴平台上,以關鍵詞「隔離險」進行搜索,相關投訴超過了3000條,涉及多家保險公司相關產品,拒賠理由包括「不符合中高風險地區分類」「無法開具隔離證明」「缺少診斷證明」「無癥狀感染者不是確診病例」等。保險公司拿着保險合同解釋拒賠原因,消費者認為應以「實質性隔離事實」為依據,而不是根據保單條款玩「文字遊戲」。
有保險公司透露,業內在理賠時按照保險合同約定,以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上顯示的風險劃定標準來進行理賠,但在實際理賠中已放寬理賠口徑,應賠盡賠。有的用戶通過投訴等方式獲得了保險公司的「通融賠付」,但也有用戶反饋尚未得到賠付。
產品理賠規則差別大
「隔離險」的走紅始於2021年下半年,包含新冠隔離津貼保障責任的保險產品因為其切中消費者痛點、高槓桿率而一度熱銷,給保險公司帶來較高流量,但消費者投訴不斷,這款網紅保險產品爭議不斷。
北京工商大學保險研究中心副秘書長宋占軍介紹,實際上隔離險在新冠肺炎疫情出現之前就有,一般是以特定傳染病隔離津貼附加險的方式出現,在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隔離險才進入公眾視野,之所以俏銷,是因為消費者希望通過保險的方式分擔因隔離帶來的收入減少或費用支出風險,保險公司也將其作為創新型引流產品,在保險代理人渠道、互聯網保險平台紛紛銷售,供需兩端共同推動隔離險火爆。
但隔離津貼類保險產品缺乏定價依據,保險公司跟風追求市場流量,為理賠糾紛埋下隱患。記者翻閱多款產品注意到,不同產品在對於相關責任的定義有較大區別,消費者如果「閉眼」投保,事後理賠很容易遭到拒賠。
例如螞蟻保和人保財險推出的「安疫保(含新冠隔離)」產品,隔離賠付情形僅包括集中隔離,不含居家隔離,而且「集中隔離自費損失津貼」責任僅賠付被保險人集中隔離期間發生的自費支付的住宿費用、餐食費用、檢疫費用以及因被隔離誤工導致的誤工費用損失;另一款「華泰新冠隔離保障險」同樣稱保險責任不含居家隔離,僅承保被保險人由於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導致疑似感染或被確診感染新冠病毒肺炎被依法依規實行強制隔離,並且不含無癥狀感染者。
業內人士表示,造成理賠困難的一個原因是投保者盲目投保,在廣告噱頭的吸引下未分辨合同要點就直接投保;保險公司也為了控制理賠風險,將免責條款細化,增加理賠限制條件。
投保時要明確保障責任
今年2月,針對「隔離險」存在不實宣傳、理賠困難等問題,銀保監會財險部下發《關於規範「隔離」津貼保險業務經營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對「隔離」津貼保險業務進行規範,要求保險公司規範相關產品,不得以博取消費者眼球為目的,進行片面宣傳和惡意渲染炒作。在監管部門的引導下,大量「隔離險」產品整改並重新上市。
宋占軍介紹,《通知》發佈後保險公司在宣傳和銷售頁面已經較為規範,前期片面宣傳、惡意渲染炒作進而引發理賠糾紛的情況有所改觀,但近期保險公司針對同一案例賠付卻不一致、理賠服務力量不足等,依然給消費者造成困擾。
「而且要看到,在奧密克戎變異株的影響下,前期產品定價存在賠付過大風險,保險公司要全面認識疫情的不確定性,充分評估隔離險的運營保障能力和理賠風險。」他建議,保險公司要對理賠條件進行清晰界定,避免「通融賠付」,減少理賠的模糊地帶;消費者在購買時也應進一步認識該產品的賠付觸發條件和理賠材料要求,正確做出購買決策。
銀保監部門此前提示消費者在購買隔離險前需先了解「二保」,即「不保什麼」和「保什麼」,購買後需注意留好相關隔離證明。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在投保隔離險時,消費者所理解的「隔離」並不一定是保險條款中所界定的「隔離」,健康監測、居家隔離等均不在上述隔離險保障範圍內,消費者在選購時應仔細閱讀保險條款,明確保障責任和範圍,認真判斷是否符合個人實際需求,謹慎投保,申請理賠前先向所承保地保險公司諮詢,了解理賠時的材料清單和相關要求。
(北京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