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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託作為富裕家庭財富保護與傳承的防守機制的安排,是標配。並且其設立門檻逐步在增高,當下能鎖定的長期管理費費率也在逐步增高。
風險和意外不知道哪個先來?財富保護與傳承由重要的事情上升為重要且緊急的事情。現在做得了,未來也不一定能做得了。大家都在爭搶當下的時間窗口。
成於進攻,久於防守。
因為進攻可以失敗,防守不可以重來。
所以,可以做一個循序漸進的布局:穩步推進,先易後難
先擁有再升級,先勝而後求戰(先做到主動防禦立於不敗之地,然後再去戰鬥贏取更大的勝利)。
先近期目標再遠期願景,先簡單地再複雜的。
對於一般的富裕家庭來說,家庭財富保護與傳承的頂層家族信託架構設計的搭建邏輯:
第一層、在法律架構設計後,完成保險金信託1.0或2.0;(如果不具備做保險金信託3.0的情況下);
基於保單的法律屬性,保險金信託相對設立容易:
保險理賠金進信託是來源清晰且無稅務要求的信託資產。
(保險理賠金免個稅。《個稅法》第四條第五項;保險理賠金是婚後個人財產。(《八民紀要》)。
保單資產作為家族信託的基石資產,
是確定性的安全的資產,
並且有可分期、門檻低、高槓桿可以放大信託資產價值的特點。
第二層、保險金信託內裝入股權、房產等資產成為綜合家族信託(或設立多個家族信託或設立境外家族信託)。
是設立境內家族信託還是設立境外家族信託更好呢?
遵循一個原則:
要看資產與身份是在境內還是在境外?
財富保護與傳承的需求是在境內還是境外?
或者兩個需求都在境內境外都做。
保險金信託是最低成本享有尊貴的家族信託服務,更具有人群的普遍性與操作簡單高效的時效性優勢。
家族信託的設立的步驟的優先級需根據自身條件與情況而定。
家族財富保護與傳承,是一個系統工程:
要考慮整體而非局部問題,根據需求或可先做局部安排先建立柱子;
要考慮長遠時間甚至代際規劃而非短期時間視野;
要考慮防守資產而非僅只有進攻資產的視野。
因為,財富保護與傳承規劃是站在未來看現在,我們都是長期主義者!
沒有俯視,就沒有駕馭,駕馭財富的能力一定要高於財富本身。
對於私人財富架構師來說是。對於客戶來說,同樣是。
雙方達成價值觀共識,才可長期共贏。
商業價值和社會價值永遠是統一的。
對客戶好,讓服務者更有尊嚴,是我們長期不懈追求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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