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黔東南州天柱縣林先生因在網上以9.9元價格「銷售」自家腌制的酸菜被買家索賠千元,該事件在網上發酵引起社會熱議。3月8日,天目新聞記者發現林先生在自己的抖音賬號更新內容,表示接到相關單位電話,對方已經撤訴。隨後,記者致電林先生,他也證實了對方已經撤訴。林先生告訴記者,其實9.9元就是快遞費,酸菜並沒有收取其他費用。

圖片來源:抖音截圖
「我要樂觀一點,這個事情出來我覺得也是一件好事。」林先生坦言,之後會考慮去把證件補齊,正規地銷售家鄉特色美食。
9.9元自製手工酸菜竟被索賠千元?
回憶整個事件,林先生告訴記者,自己是少數民族侗族,過年過節老父親會殺豬製作臘肉。林先生就會用視頻的方式記錄下來發到網絡平台,「網友看到後覺得蠻好的,留言說想要買一點,所以一開始就賣了點臘肉。」
「後來有網友問我們貴州還有什麼好吃的,說我們貴州的酸菜出名,問我們家裡做不做酸菜,我就想酸菜也值不了幾塊錢,而且包裝也比較難包,我就說如果你們想要的話,我父親自己做了一點,你們想要就寄一點過去,你們自己出個9.9元的快遞費就好。」林先生回憶了當時之所以「銷售」酸菜的原因,並表示當時就寄出了9份快遞,眼下距離「銷售」酸菜也已經過去近三個月。
林先生表示,收到酸菜後,一位網友兩次投訴到當地市場監管局,認為林先生「銷售」的酸菜是「三無」產品,並索賠千元。「我與對方溝通後,他表示要賠償1000元才能撤銷投訴,並說少個50或者100元也沒有問題。」林先生也承認,自己在網絡平台銷售的視頻並沒有標註生產日期、保質期等,確實對相關法律法規不了解,但讓他賠償1000元,心裏又過不去這道坎。林先生認為,自己可能遇到了職業打假人。
記者翻看林先生的網絡賬號發現,林先生確實曾經發佈過家裡老父親曬臘肉的視頻,在該條視頻下也確實有許多網友留言,表示想要購買臘肉。目前,林先生已經將掛在網上銷售的視頻鏈接撤下。

圖片來源:抖音截圖
律師:散裝食品不屬於三無產品
就林先生的遭遇,記者聯繫到了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付建律師,付建律師表示,「三無」一般是指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或生產許可證)以及無生產廠名稱。對於三無產品的生產銷售的監督,在《食品安全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都有具體的相關規定。
付建律師告訴記者,「自行手工腌制的酸菜,屬於『散裝食品』而非『預包裝食品』。銷售散裝食品,不需要在包裝上標明標註標籤。」付建律師特別提到,之前有位四川小伙銷售香腸,買家認為其屬於三無產品進行投訴,並起訴到法院要求賠償,最終法院認定為此類手工製作的食品,屬於散裝食品,不需要包裝進行標註說明,不屬於三無產品,最終駁回了買家的訴訟請求。
就林先生稱可能遇到「職業打假人」,付建律師解釋,有的「職業打假人」主觀上是去牟取私利而不是打假。在購買商品後,一般會和商家聯繫要求私了,同時開出高額的索賠費,有的甚至以「媒體曝光」等威脅性語言索要錢財。「此行為不僅僅是道德層面的問題,也違反了相關的法律法規,涉嫌敲詐勒索。對於職業打假人,如果起訴到法院,其主張的懲罰性賠償,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付建律師說。
對於真正的消費者來說,在購買網絡食品的時候要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付建律師表示,根據《食品安全法》,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籤、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