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廣西多地公安局發佈
關於敦促「兩卡」違法犯罪人員、
懲戒滯留緬北人員的通告
決定對以下
以下人員進行通報
非法買賣銀行卡,寸步難行!
出租、出借、出售銀行卡涉嫌違法犯罪,最高可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買賣、出借銀行卡嚴重違反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將會被依法懲處。非法買賣銀行卡會受到金融懲戒,讓您寸步難行。
直白點講:一旦受到金融懲戒,5年內,不管是您的網銀、手機銀行等銀行業務線上渠道,還是微信、支付寶、雲閃付等移動支付功能將全部關閉,您已經習以為常的線上購物、外賣點餐、叫車服務等便捷生活方式將全部受限。
滯留緬北人員及直系三代親屬在入團、入黨、參軍、考錄公務員、考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就業等函詢調查時,政治審查依法依規嚴格把關,原則上不予通過。
01
全州這1005人速投案自首
爭取從寬處理!
關於敦促「兩卡」違法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
為加大對我縣非法收購、出租、出售、出借個人銀行賬戶或對公賬戶、手機卡等涉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黑灰產業鏈的打擊力度,依法懲處犯罪行為,維護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同時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給涉「兩卡」違法犯罪人員改過自新、爭取寬大處理的機會,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通告如下:
一、非法收購、出租、出售、出借個人銀行賬戶或對公賬戶、手機卡人員自本通告發佈之日起至2022年6月8日前,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情節較輕的,可以依法免除處罰。以上人員要認清形勢,珍惜機會,儘快投案自首,爭取從寬處理。
二、非法收購、出租、出售、出借個人銀行賬戶或對公賬戶、手機卡人員的親友應當積極規勸行為人儘快投案自首。凡是親友規勸、陪同投案的,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後將行為人送去投案的,視為自動投案。
三、在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的,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將從嚴查處。
構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構成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罪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之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規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託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四、凡知悉非法收購、出租、出售、出借個人銀行賬戶或對公賬戶、手機卡人員情況、信息的公民,都有義務向公安機關檢舉揭發。公安機關將對檢舉揭發人員的信息依法予以保密,並對檢舉揭發人的人身安全依法予以保護。凡是威脅、報復舉報人、控告人,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本通告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投案方式:自行到全州縣公安局各派出所或刑事偵查大隊投案自首。
舉報電話:110。
全州縣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
犯罪工作局際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2年5月12日
全州縣涉「兩卡」違法犯罪
嫌疑人員名單
02
防城區關於懲戒非法滯留
緬北人員的通告(第一批)
防城區關於懲戒非法滯留緬北人員的通告(第一批)
為貫徹中央、自治區、防城港市關於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署和相關會議精神,堅決依法打擊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我區開展了大量關於敦促滯留緬北人員立即回國的工作。經過前一階段勸返工作,目前仍有5名防城區籍滯留緬北人員未按照要求返回戶籍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為懲戒5名防城區籍非法滯留緬北涉電信網絡詐騙等高危人員,現發佈通告如下:
(一)一律凍結銀行賬戶和電子支付,關停手機通訊業務。
依法停止名下所有銀行卡、手機卡等業務,五年內不得開辦新銀行卡、電話卡(銀行卡包括個人銀行卡,非銀行支付賬戶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賬號;電話卡包括電信、移動、聯通手機卡,虛擬運營商的電話卡、物聯網卡)
(二)一律沒收違法所得。
凡被查明非法出境參與電信網絡犯罪人員,公安機關將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關於沒收程序的規定,提請檢察機關申請法院,依法對其實施電信網絡犯罪的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依法拆除或查封贓款所建、所購房屋,並追繳涉案款項及孳息,對憑該房產就學的子女遷回原籍所在地學校就讀。
(三)一律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對拒不回國的滯留緬北人員,一律納入失信人員黑名單,限制其坐動車、坐飛機、住賓館、子女就讀私立學校等高消費行為。
(四)一律從嚴政審。
滯留緬北人員及直系三代親屬在入團、入黨、參軍、考錄公務員、考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就業等函詢調查時,政治審查依法依規嚴格把關,原則上不予通過。
(五)一律暫停國家政策補助。
對拒不接受勸返的防城區籍滯留緬北人員將暫停本人及其直系親屬所有社會福利保障、政策性優惠、補貼等。
(六)一律全面深挖打擊。
對滯留緬北人員及其可能提供便利的人員所有違法犯罪行為,一律深挖徹查,從嚴從快從重處罰。任何單位、組織或個人不得為滯留緬北等境外人員提供隱藏處所、財物、交通工具,為其通風報信或作假證明包庇、不得提供其他便利條件幫助其逃匿。經查證屬實,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一律曝光公示震懾。
在城鄉街道、鬧市區域、公共場所和滯留緬北人員戶籍所在地張貼通告予以曝光公示震懾。
防城區籍滯留緬北人員自本通告發佈後,必須積極主動在2022年6月10日前回國,並在入境前7天內向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報備。其家屬應配合勸促非法滯留緬北人員儘快入境回國投案自首,對於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違法犯罪行為的,將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情節較輕的,可以依法免除處罰。對2022年6月10日後仍非法滯留緬北,涉嫌從事電信網絡詐騙、開設賭場、組織偷越國(邊)境犯罪,拒不回國的防城區籍滯留緬北人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將依法採取立案偵查、網上追逃及上述懲戒措施。
本通告最終解釋權由防城區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通告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聯繫人:林警官13558301796項警官13517707176
防城區人民法院
防城區人民檢察院
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
2022年5月11日
防城區籍滯留緬北人員5人名單
黃桂財
居民身份證號:45060319911002****
戶籍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區那梭鎮稔穩村荔枝根組
廖汝金
居民身份證號:45060319771204****
戶籍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區大菉鎮山中村下那陽組
韋美婷
居民身份證號:45060320020516****
戶籍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區水營街道水營村坡尾組
項俊傑
居民身份證號:45060319880408****
戶籍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區那良鎮北侖村下平葯組
黃有明
居民身份證號:45060319960929****
戶籍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區峒中鎮板典村村頭組
03
關於公開曝光懲戒陸川縣
第四批涉案「兩卡」人員信息的公告
為深入推進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嚴厲打擊整治涉「兩卡」違法犯罪活動,堅決遏制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高發態勢,切實維護社會治安穩定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陸川縣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依法曝光懲戒涉「兩卡」違法犯罪人員。現公開曝光懲戒陸川縣第四批次涉「兩卡」違法犯罪的人員。
陸川縣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
違法犯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2年4月22日
04
關於公開曝光玉州區第二批
涉案「兩卡」被懲戒人員信息的公告
關於公開曝光玉州區第二批涉案「兩卡」被懲戒人員信息的公告
為深入推進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嚴厲打擊整治涉「兩卡」違法犯罪活動,堅決遏制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高發態勢,切實維護社會治安穩定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玉州區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依法曝光涉「兩卡」違法犯罪被懲戒人員信息。
玉州區第二批次涉「兩卡」違法犯罪人員如下:
納入懲戒進行曝光旨在有效應對和防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新形勢和新問題,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讓社會公眾認清非法出售、出租、出借賬戶的法律責任。
一、什麼叫納入懲戒的「兩卡」人員
納入懲戒的「兩卡」人員是指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售、出借、購買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係開立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售、出借、購買手機卡的用戶。
二、按照相關規定,對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售、出借、購買「兩卡」的用戶及相關單位、人員,除承擔法律責任外,還將實施相應懲戒措施;
(一)銀行卡懲戒
1、實施5年內暫停其銀行賬戶非櫃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不得為其新開立賬戶的懲戒措施。
2、懲戒期滿後,受懲戒的單位和個人辦理新開立賬戶業務的,銀行和支付機構應加大審核力度。
3、中國人民銀行將相關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
(二)手機卡懲戒
1、依法納入相關不良通信信用名單,基礎電信企業兩年內不得為其辦理通信產品新入網業務(含各類增值電信業務)。
2、如需申請解除不良通信信用名單限制的用戶,必須到公安機關、通信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進行審查。
三、警方提醒
1、出租、出售、出借、購買銀行卡、手機卡及對公賬戶等是違法行為,違法違規行為將會記錄到個人徵信報告,影響貸款、辦理支付業務,還可能涉嫌犯罪,在此提醒廣大群眾千萬不能貪圖私利觸碰法律底線。
2、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網銀U盾等賬戶存取工具,保護好登錄賬號和密碼等個人信息,對於廢棄不用的銀行卡應及時辦理銷戶業務,並將卡片磁條毀損,不隨意丟棄。
3、如發現此類涉「兩卡」違法犯罪線索,請及時撥打110或直接到轄區公安機關進行舉報。
玉州區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
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2年4月21日
05
關於公開曝光懲戒北流市第五批
涉案「兩卡」人員信息的公告
為深入推進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嚴厲打擊整治涉「兩卡」違法犯罪活動,堅決遏制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高發態勢,切實維護社會治安穩定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北流市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依法曝光懲戒涉「兩卡」違法犯罪人員。現公開曝光懲戒北流市第五批次涉「兩卡」違法犯罪的人員:
北流市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
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2年4月20日
06
寧明縣關於懲戒非法滯留
緬北人員的通告(第一批)
寧明縣關於懲戒非法滯留緬北人員的通告(第一批)
為貫徹中央、自治區、崇左市關於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署和相關會議精神,堅決依法打擊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我縣開展了大量關於敦促滯留緬北人員立即回國的工作。經過前一階段勸返工作,目前仍有7名寧明籍滯留緬北人員未按照要求返回戶籍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為懲戒7名寧明籍非法滯留緬北涉電信網絡詐騙等高危人員,現發佈通告如下:
(一)一律凍結銀行賬戶和電子支付,關停手機通訊業務
依法停止名下所有銀行卡、手機卡等業務,五年內不得開辦新銀行卡、電話卡(銀行卡包括個人銀行卡,非銀行支付賬戶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賬號;電話卡包括電信、移動、聯通手機卡,虛擬運營商的電話卡、物聯網卡)
(二)一律沒收違法所得
凡被查明非法出境參與電信網絡犯罪人員,公安機關將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關於沒收程序的規定,提請檢察機關申請法院,依法對其實施電信網絡犯罪的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依法拆除或查封贓款所建、所購房屋,並追繳涉案款項及孳息,對憑該房產就學的子女遷回原籍所在地學校就讀。
(三)一律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對拒不回國的滯留緬北人員,一律納入失信人員黑名單,限制其乘坐動車、乘坐飛機、住賓館、子女就讀私立學校等高消費行為。
(四)一律從嚴政審
滯留緬北人員及直系三代親屬在入團、入黨、參軍、考錄公務員、考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就業等函詢調查時,政治審查依法依規嚴格把關,原則上不予通過。
(五)一律暫停國家政策補助
對拒不接受勸返的寧明籍滯留緬北人員將暫停本人及其直系親屬所有社會福利保障、政策性優惠、補貼等。
(六)一律全面深挖打擊
對滯留緬北人員及其可能提供便利的人員的所有違法犯罪行為,一律深挖徹查,從嚴從快從重處罰。任何單位、組織或個人不得為滯留緬北等境外人員提供隱藏處所、財物、交通工具,為其通風報信或作假證明包庇、不得提供其他便利條件幫助其逃匿。經查證屬實,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一律曝光公示震懾
在城鄉街道、鬧市區域、公共場所和滯留緬北人員戶籍所在地張貼通告予以曝光公示震懾。
自本通告發佈後, 寧明籍滯留緬北人員必須積極主動在2022年6月15日前回國,並在入境前7天內向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報備。其家屬應配合勸促非法滯留緬北人員儘快入境回國投案自首,對於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違法犯罪行為的,將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情節較輕的,可以依法免除處罰。對2022年6月15日後仍非法滯留緬北,涉嫌從事電信網絡詐騙、開設賭場、組織偷越國(邊)境犯罪,拒不回國的寧明籍滯留緬北人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將依法採取立案偵查、網上追逃及上述懲戒措施。
本通告最終解釋權由寧明縣公安局所有。
本通告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聯繫人: 馮警官0771-8688567
寧明縣公安局
2022年5月16日
寧明籍滯留緬北人員(共7人)名單如下
張小強
居民身份證號:45213220001030****
戶籍地址:寧明縣海淵鎮那明村那明屯
曾善麗
居民身份證號:45213219901111****
戶籍地址:寧明縣城中鎮花山路253號
黃軍龍
居民身份證號:45213219790314****
戶籍地址:寧明縣城中鎮寧愛街
黃勇飛
居民身份證號:45213220001019****
戶籍地址:寧明縣峙浪鄉派台村舊馱陵屯
李富城
居民身份證號:4521322001100****
戶籍地址:寧明縣那楠鄉那楠村那楠屯
禤新莉
居民身份證號:45213219911206****
戶籍地址:寧明縣寨安鄉下店村下店屯
楊元金
居民身份證號:45213219880708****
戶籍地址:寧明縣板棍鄉叫隘村木香屯
「斷卡」行動名詞解釋
什麼是「兩卡」?
「斷卡」行動中的兩卡指廣義上的兩卡,包括:手機卡、物聯網卡等;個人銀行卡、對公賬戶結算卡、非銀行支付機構賬戶等。
什麼是「四類團伙」?
「斷卡」行動重點打擊四類團伙:開卡團伙,系在各地運營商企業營業廳開辦電話卡的人員,在銀行網點開辦銀行卡人員。帶隊團伙,系在各類QQ群、微信群等發佈收購手機卡、銀行卡信息,與開卡團伙交易,支付費用後收取手機卡,交給收卡團伙的人員。收卡團伙,系發佈信息招募(同城)帶隊團伙,接收各帶隊團伙的手機卡、銀行卡後,送交販卡團伙的人員。販卡團伙,系發佈信息尋找收卡團伙,接收全國各地收卡團伙。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涉「兩卡」違法犯罪嫌疑人
要認清形勢,珍惜機會,
儘快投案自首,
爭取從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