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 郭世傑
近日,鄭州市民謝女士在頂端新聞「我想@領導」平台反映,她2021年8月在河南潤眾實業有限公司的4S店購買新的大眾高爾夫汽車。10月2日,汽車開始頻繁出現電路異常、噪音大、打不着火等現象。4S店裡一直以車輛存在質量問題進行解決。
「因為愛車頻繁出現問題,今年5月我委託第三方專業檢測機構對車輛進行檢測。」鑒定報告顯示,該車曾進水。
【反映:新車購買僅兩個月,故障頻出、電路異常】
6月8日,謝女士告訴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剛提車時聲音聽着就不是很順暢,當時就問銷售這是什麼情況,銷售說大眾車都這樣。
「剛提車兩個月就出現故障。」謝女士說,去年10月2日駕車正在行駛中,行車電腦顯示網絡狀態不可用。
當時重啟之後,依然顯示無法連接網絡,客服讓去店裡進行檢查。去年11月25日和12月12日再次出現中控電腦斷網,但每次去檢查都沒有說明造成原因。
謝女士告訴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去年12月21日,車輛後排燈出現故障自動亮燈,無法關閉;今年3月13日早上,發動車輛時出現震動、喘振等問題,反覆嘗試幾次後聯繫客服,客服說把自動啟停關掉,再進行嘗試。
【多次返店維修依然問題不斷,車主委託第三方鑒定】
「在這幾個月,車輛噪音越來越不正常,發出滋滋啦啦的異響。」謝女士說,跟客服反映後,讓把車開到店裡進行檢修。
3月17日,將車開到4S店檢查後,工作人員說震動、喘振、斷油打不着火,是低壓油泵出現問題需要更換;更換後又跟我說高壓油泵也又問題需要更換,需要等廠家發配件。
「4月3日,通知我到店更換油泵。」謝女士說,當時工作人員說如果解決噪音問題,需要把車暫時放到店裡。後來4S店又跟我聯繫說,需要更換離合器和飛輪。
「新買的車問題頻出,讓我不得不警惕起來。」謝女士說,4月12日,接到4S店通知讓我來提車,說已經換好了。「當時已經不信任4S店,於是今年5月19日委託鄭州市查查幫汽車服務有限公司進行鑒定。」
根據謝女士提供的車輛鑒定報告顯示,經檢測車輛地毯有進水情況。後排座椅有殘留泥沙、水漬,地板密封圈有泥沙,地板線束標籤被浸泡痕迹,車內地毯進水。
【4S店:車輛是涉水車不是水泡車,後續處理需要等待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結論】
謝女士告訴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4S店承認車輛在去年「7·20「期間被淹,保險公司已經查驗,定損、理賠、這個車不在保險範圍之內,有鑒定報告,所以就按照正常車銷售了。
6月10日,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聯繫河南潤眾實業有限公司4S店售後經理衛磊。衛磊稱,謝女士的購買的車輛是涉水車,不是水泡車。現在公司法務、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經介入調查,雙方已經進入舉證階段。有關後續問題,等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結果出來後才能進行處理。
【市場監督局:雙方正在協商中】
6月13日,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來到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合歡所了解情況。
一牛姓工作人員告訴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雙方正在協商中,謝女士購買的車輛是否是水泡車還存在爭議;現在可以確定,謝女士購買的車輛存在質量問題。
根據該工作人員的提供的《團體標準—乘用車鑒定評估技術規範》水泡車判定標準中表明,如果其中28、30、35三個部件存在相應缺陷時,不被判定為泡水車但仍需在《車輛技術狀況表》 及《車輛簽定評估報告》 中予以註明。
【律師:如果4S店涉嫌欺詐,消費者可以要求「退一賠三」】
上海錦天城律師(鄭州)事務所律師李春表示,如果4S店在銷售時並未說明車輛是水泡車,則涉嫌欺詐。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
6月13日,謝女士向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表示,如果針對車輛是否為水泡車存在質疑,可以找第三方專業資質機構再次進行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