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道是南洋奇案何其多,連講數期「南洋奇案」,有朋友表示喜歡看,既如此,今日且說說當年轟動馬來西亞的「葉麗群失蹤案」。
時光退回1996年12月16日,這一天,芳齡剛滿十八歲的乖乖少女葉麗群利用假期與兩名好友前往吉隆坡燕美園一家公司當臨時推銷員。這是葉麗群有生以來第一次參加工作,不久後,她就要成為一名大學生,本想着利用假期打工賺零用錢,哪料想自己的命運將在這一天徹底結束。
公司讓葉麗群與兩位好友分別跟隨同事沿戶推銷聖誕禮品,在兩名男同事的帶領下,葉麗群暫時與好友分開,哪知這一次卻成死別,好友再也看不到她那張愛笑的面孔。
當天下午六時許,葉麗群的父親見愛女遲遲不歸,心中不免擔心。平日葉麗群很是乖巧,每天傍晚前保准回家,若遇事不能回家,便早早打電話給家人報平安。葉父等到晚上8點,仍不見女兒身影,也不曾接到任何電話,不祥的預感襲來,他忙聯繫家屬出門尋找。
找尋到葉麗群的兩個好友後,她們愕然,原以為麗群已經回家,卻不知好友失蹤。葉父隨之報警,晚上10點後,半山芭馬來亞銀行金融大廈一名保安打電話報警,稱在金融大廈6樓處,發現一些內衣褲,還一些個人物品。警方隨即陪同葉父前往報警地點,在6樓葉父發現愛女當日出門時攜帶的袋子,撕爛的內衣褲,一件短裙和一雙鞋子,那正是女兒的衣物。警方隨之進行檢查,在內褲之上發現沾有一些液體,這些液體為男子所有。
警方意識到,葉麗群可能遭到性侵併被人綁架,於是逐層尋找,但由於大廈太大,警方人手不夠,最終聯絡保安公司幫助尋找。葉麗群的其中一個好友曉麗找尋到四樓時,發現角落處似乎有個人趴在地上,她立即喊來葉父,葉父到了近前,發現那正是愛女麗群。可憐麗群全身白條條呈卧狀,後背、臀部、臉部有淤青,部分淤青已經發黑,頸部纏有她白日出門前所穿的褐色T恤,眼珠暴突眼眶,周身遍布鞋印和污漬。
雖知麗群已歿,然葉父仍拚命呼喊愛女名字,用手搥擊心臟,試圖救活愛女。在場眾人無不動容,警方將其拉開,隨之進行調查。經查,葉麗群系被人勒斃,死後遭到侵犯,所穿戴的金項鏈、金戒指、與金腳鏈全都不翼而飛。
翌日,警方前往麗群上班的公司進行調查,當天帶領麗群沿戶推銷禮品的男同事阿迪拉照常上班,他是最後接觸過麗群的人,理應第一個盤問他。在盤問過程中,阿迪拉眼神遊離不定,說話吞吞吐吐,警方隨之對他加大審問力度,最終將其防線攻破,阿迪拉將實情一五一十說出。
他說,自己與另一名男同事阿寶達帶領麗群到半山芭推銷禮品,半途之中,阿寶達臨時有事提前離開,留下他跟麗群。他見麗群單純且貌美,又見其身上佩戴有金飾,於是生出歹心。將其誘騙到馬來亞金融大廈六樓的倉庫中,對其提出無理要求,麗群欲要逃走,然後被他將脖子掐住,生生將其掐死。怕她不死,又猛踹其二十多腳,見其一動不動後,進行了無恥行為,而後將金飾拿走。
事成之後,他打算將屍體搬走丟入河中,但見到麗群雙眼暴突,他嚇得不輕,於是跑出去找到自己的室友,對其坦誠一切,要求室友幫忙將屍體弄走。這位室友跟隨其到達後,合力將屍體抬進升降機,升降機到達四樓後,這位室友因為過於害怕而逃走,留下他一人。無奈與恐懼之下,他將屍體丟在四樓,而後逃之夭夭。轉天繼續上班,為的是遮掩自己的罪行。
真相大白於天下,阿迪拉本應以命抵命,然而被捕時,他差一天才到法定成年年齡,因此無法對其判死刑。最終,阿迪拉被判處送入少年管教所。可憐麗群卿卿性命罔送,惡徒卻不能正法,不禁讓人直呼命運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