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來,騰衝市檢察院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積极參与「緝槍治爆」專項行動,嚴厲打擊涉槍涉爆犯罪,切實維護騰衝社會和諧穩定。騰衝市檢察院共受理涉槍涉爆犯罪7件7人,批准逮捕5件5人。
騰衝市檢察院的偵查督部門從思想上高度重視緝槍治爆工作,從維護社會治安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高度出發,在辦理案件中充分發揮逮捕的震懾作用,對涉槍涉爆犯罪指派專人嚴格按照法律程序審查認定犯罪事實並作出是否逮捕決定。另外,偵監幹警在認真開展專項立案監督活動中,從閱卷、核實證據、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被害人等環節發現監督線索,在辦案過程中發現案件線索,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為強化偵捕銜接工作,強化偵查活動監督,確保案件質量。辦案人員緊緊圍繞以審判為中心的證據要求,加強與公安機關的捕前引導偵查、捕後延伸補證等溝通協調工作機制,對重大疑難複雜的涉槍涉爆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對逮捕後需要補充證據的通過《逮捕案件繼續偵查取證意見書》引導偵查機關全面收集、固定證據,確保案件能捕能訴能判;對案件中發現的偵查活動違法情形及時通過口頭或書面方式糾正,確保證據合法,有力打擊犯罪。
偵監幹警在辦理案件過程中不斷總結,不斷加強業務學習和分析研判,對涉槍涉爆犯罪案件加強研究,積極撰寫涉槍涉爆犯罪信息;每月對涉槍涉爆涉爆犯罪案件及時上報上級院。同時,結合自身實際,通過「以案促學」、「每周一課」、「個案分析」等不同形式,及時學習涉槍案件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增強案件監督意識,提高審查逮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