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宣布,從今天(12月21日)開始陸續在全國新設立登記的納稅人中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其中從今天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廣東、重慶、四川、寧波和深圳等11個地區的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專票電子化,受票方範圍為全國。自2021年1月21日起,在北京、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西、海南、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大連、廈門和青島等25個地區的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專票電子化,受票方範圍為全國。

為全面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深化稅收領域「放管服」改革,加大推廣使用電子發票的力度,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在前期寧波、石家莊和杭州等3個地區試點的基礎上,在全國新設立登記的納稅人中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電子專票由各省稅務局監製,採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屬於增值稅專用發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相同。電子專票的發票代碼為12位,編碼規則:第1位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為13。發票號碼為8位,按年度、分批次編製。
自各地專票電子化實行之日起,本地區需要開具增值稅紙質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紙質專票、電子專票、紙質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紙質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的新辦納稅人,統一領取稅務UKey開具發票。稅務機關向新辦納稅人免費發放稅務UKey,並依託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台,為納稅人提供免費的電子專票開具服務。稅務機關按照電子專票和紙質專票的合計數,為納稅人核定增值稅專用發票領用數量。電子專票和紙質專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應當相同。 單位和個人可以通過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對電子專票信息進行查驗;可以通過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台下載增值稅電子發票版式文件閱讀器,查閱電子專票並驗證電子簽名有效性。
據悉,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既可以開具電子專票,也可以開具紙質專票。受票方索取紙質專票的,開票方應當開具紙質專票。
文/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張欽
來源: 北京頭條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