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6日上午,高速公路二支隊錫林浩特大隊執勤民警發現一輛蒙A牌照箱式貨車在G1013海張高速1049KM處應急車道內停靠,執勤民警立即上前查看,發現駕駛員在車內睡覺。經詢問,駕駛員由於前日晚上工作疲勞,車行途中感到睏倦遂停車休息。當日下午16時許,執勤民警在G1013海張高速K1023及K1029公里處發現在非緊急情況下佔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的違法行為,違法停車地點距停車區均不足5公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以上違法行為處駕駛證記9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相信很多司機朋友都聽過在高速應急車道上停車休息、解決內急而被記分罰款的事,這不僅讓很多人產生疑惑?難道內急不屬於緊急情況嗎?停在應急車道會罰款記分,不能停嗎?打瞌睡或者內急,繼續駕駛可能會出現危險,我停在應急車道為什麼不算緊急情況?今天就給大家詳解下高速應急車道如何正確使用。

高速公路的應急車道,是指與右側行車道相鄰,包括硬路肩在內的寬度3米以上,有效長度大於或者等於30米,可以滿足機動車停靠需要的路面部分。在緊急的情況下,車輛可以在應急車道上行駛或者停車。
應急車道的存在是為了當緊急事件發生時專門用於救護車、消防車、警用軍用車等公務車輛使用的。而社會車輛一般是不允許佔用應急車道的,畢竟這是一條生命道,但如果車輛發生故障或遭遇無法解決的問題時,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可以臨時停靠應急車道等待救援。

(圖片來自網絡)
在緊急情況下,應急車道可以行駛和停車。但是必須正確做好這些前提:
車輛能移動情況下,駕駛移動到應急車道內,開啟危險警示燈即雙閃,車內人員撤離到護欄外,並保證安全情況下拿出三角警示標誌從護欄外走到車後方150米處(約成年人200步)放置好,如果是夜間、雨、霧等天氣還應當開啟尾燈、後霧燈、輪廓燈,三角警示標誌放置距離延長至200~250米。如問題無法解決應及時撥打報警電話請求援助。
那麼哪些情況是屬於緊急情況呢?
1、車輛出現故障,無法正常行駛或存在安全隱患的情況,例如常見的爆胎、剎車失靈、發動機變速箱等其他故障。
注意:如果車輛不能移動到應急車道,此時應當立即打開雙閃,確認後方車輛情況安全後,人員立即車輛在護欄外,並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在車輛正後方150米外放置三腳架,嚴禁原地維修車輛,立即撥打報警電話請求救援。

(圖片來自網絡)
2、出現交通事故,如果是普通輕微的碰撞,刮擦,應當觀察後方車輛行駛情況,將車輛停在應急車道內,打開危險警報閃光燈,車內人員立即撤離到護欄外,車輛後方150米外擺放三角警示標誌,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嚴禁在高速公路內協商。

(圖片來自網絡)
3、車內人員發生重大疾病(特指司機多),病情已經明顯影響到駕駛安全時候,應立即靠應急車道停車,條件允許時要擺放好三腳架,撤離到高速護欄外。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告知大概位置及行車方向,等待交警和救護車到來!

(圖片來自網絡)
2022年4月1日起,公安部新制訂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施行,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違法停車的,將被一次性記9分。根據法規,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時,非緊急情況不得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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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來源:高速公路二支隊錫林浩特大隊
▎通 訊 員:喬磊
▎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
▎素材整理:劉珈彤
▎審 核:張 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