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甸社會科學 | 魯甸農業管理體制的變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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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甸屬雲南省昭通市,是一個以農業為主的山村小縣。民國以前,全縣土地長期屬於封建所有制。民國時期,土地大部分屬私人所有,僅有極少一部分廟田、學田、學地。民國21年 (1932)對農民戶口調查為14307戶,其中自耕農2173戶,占農戶15.19%;半自耕農5625戶,佔39.32%;佃農6509戶,佔45.50%。多數農民經受不起天災人禍,因生活所迫,常受高利貸者盤剝。青黃不接時,貧苦農民「賣青苗」,一般只能賣得實際收成的60~70%。有些因借貸期滿無法歸還,被迫賣掉田地房屋,買者多為富豪之家,買賣雙方需請證人,擬定契約,寫明四至界線、時間等。有些賣後,又去租種,每年交租部分佔總產量的60~70%。民國34年(1945)後,民國政府曾實行「二五減租」,但因本縣地處偏僻,多數未減。除正租外,還有「小租」、「換佃銀」、「賀喜錢」、「生兒款」等,農民一個勞動力勞動5~6天,只得1升(6斤)糧食,借債欠租5升糧食以上的就無法還清。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開創了全新的人民民主時代,結束了舊中國幾千年來少數剝削者奴役廣大勞動人民的歷史。1950年4月魯甸縣人民政府成立,勞動人民當家作主,開始創造自己的美好生活。在黨和政府的領導下,開展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轉移工作重點,修正錯誤,改革開放,調整生產關係,解放生產力,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巨大變化,開創了史無前例的空前盛世。為全面反映這段歷史,記述魯甸農業發展的軌跡,筆者根據有關資料,整理出這篇《魯甸農業體制的變遷》,旨在拋磚引玉。

一、土地改革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討論通過並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目的是廢除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制,藉以解放農村生產力,發展農業生產,為新中國工業化開闢道路。1951年10月15日,魯甸縣委組織機關幹部16人,抽調各區農民積極分子22人,組成土地改革試點工作隊。集中學習雲南省土改實施草案和有關土地改革、階級劃分等文件,學習4天後分成兩個組到一區文屏、安閣兩鄉進行土地改革試點。通過深入發動貧僱農,宣傳政策,建立或整頓組織,召開貧僱農代表會,農協、青年、婦女代表會,講解有關階級劃分的相關政策。分四步劃定階級成分:(1)由群眾討論、訴苦。(2)由農協會討論。(3)分析情況後,召開鬥爭會,清理家史和罪惡史。(4)由村、鄉初步劃後,經代表會討論上報區批准。階級劃分後,即開展對地主、富農的浮財進行沒收、徵收,以鄉成立沒收、徵收委員會,以村組織沒收、徵收組,下設耕牛農具組、浮財傢具組、土地房屋組,每組內包括登記、保管、清點、運輸等小組,共沒收34戶,組織進行分配。至1952年1月5日結束,召開慶祝大會,訂立愛國公約和愛家計劃。

第一批土改,1952年1月召開幹部會、農代會、人代會、青婦代會。同月23日召開萬人大會,鎮壓一批反革命,同時宣布在全縣32個鄉開始土地改革準備工作。由於幹部少,大部分鄉沒有減租退押經驗,進行10天,又收縮4個鄉,共開展28個鄉。經過發動群眾;補減租退押課,採取「先轟開,後深入」做法;訪苦串連,扎正根子,發動貧僱農;整頓組織;劃分階級,分清敵我界線,鬥倒敵人;沒收徵收,貫徹反分散、隱瞞鬥爭,結合查田定產;公平分配;總結提高。歷時4個多月結束土改,轉入愛國生產運動。

第二批土改,1952年3月縣委抽調30多名幹部和250位農民於28日到37個鄉開展第二批土改。土改中堅持貫徹中央「依靠貧僱農,團結中農」的總路線和省委「發動群眾,打倒地主,培養幹部」的指示及「先轟開,後深入」、「先政治,後經濟」的做法。準備階段,首先大張旗鼓地宣傳鎮壓反革命的政策,打擊惡霸地主及反革命分子,把局面轟開;再深入基層訪貧問苦,訴苦串連,堅持思想發動。第二階段,分清敵我,暴露敵人,打垮地主,發動群眾,團結內部,掌握政策,正確劃分階級。第三階段,主要是沒收徵收,開展反分散,反隱瞞鬥爭。第四階段,分配勝利果實。主要克服平均主義,適當照顧貧僱農,填坑補缺,合理分配,總結鞏固土改成果。7月底全縣土改結束,共划出僱農1832戶5103人,貧農12472戶50253人,中農8849戶44080人,富農897戶4754人,地主1541戶6890人,小土地出租193戶620人,遊民25戶70人,其他(包括城市貧民及小手工業者在內)361戶924人。土改中,沒收地富田地71282.75畝,房屋1935.5間,耕畜2214頭,農具2896件,金5.606兩,銀599.3兩,糧食105504.26斤,人民幣及其他156618800元(舊人民幣)。徵收地富田地4580.2畝,房屋13間。

1953年1月根據地委指示,進行土改複查。1月底在三區龍泉鄉、沿河鄉,一區第八鄉、四鄉,七區鐵廠鄉進行複查試點,3月5日完成填證,6日頒發土地證書。2月20日對全縣36個鄉複查,3月24日對28個鄉進行複查,6月複查結束。複查中,全面調查土改後地主階級的表現,各階層的思想動態,土改中的遺留問題。按照政策,處理遺留問題,對錯劃階級成分的予以糾正,表現好的保、甲長摘帽,對漏劃的地主依法重劃,本着有利於發展生產,民主協商,制定生產發展規劃和鄉規民約。劃定土地、山林、荒山等,填發土地證書。

二、互助合作

1951年9月9日第一次全國農業互助合作會議召開,制定《中共中央關於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決議(草案)》。會後,中央採取措施,推動互助合作運動的開展。1952年春,魯甸開展互助合作運動,由完成土改的地區,在原變工互助基礎上,根據「自願兩利,等價交換,民主管理」三大原則,進行輔導,組織互助組。由於農民普遍感到組織起來比單幹省工,所以互助組發展很快,到夏鋤秋收時期,全縣有38450人組成1052個臨時互助組,13450人組成560個季節性互助組,常年固定的互助組520人。由於缺乏領導和管理經驗,未建立計劃,沒有堅持評分記工,秋收後多數散夥,僅存少數幾組。

1953年6月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毛澤東第一次提出過渡時期總路線的比較完整的提法。之後,黨的工作重心和政策重點就逐漸轉移到宣傳、貫徹過渡時期的總路線上來。在農業互助合作工作方面,逐步由側重發展互助組轉到側重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2月15日中央通過關於互助合作運動的正式決議。10月全國第三次農業互助合作會議召開。這是一個轉折性會議,互助合作運動重心由發展互助組轉變為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全國很快掀起興辦農業生產合作社的熱潮。同年,縣委決定試辦農業合作社,經過調查,抽調幹部參加省、地訓練,組成兩個工作組,分別到沿閘、葫蘆口進行農業合作社試點。11月15~19日召開全縣生產代表大會,每鄉1人,每區互助組代表1人,共95人參加會議。年底,全縣組織4571戶19733人成立互助組,佔總農戶的19.5%,佔總人數的l7.3%。從1954年1月1日起開始建社,以鐵朝彬(團結社)、祖桂元(紅星社)兩個常年固定組為基礎,吸收周圍3個季節性互助組與4戶單幹參加,共44戶206人,其中貧農26戶,中農18戶,全勞力88人(男4 9人,女3 9人),半勞動力24人(男17人,女7人);入社田106.4畝,地363.68畝。有黨員3人,團員要10人。這兩個點骨幹較強,基礎好,成立互助組時間長,鐵朝彬1952年被評為縣級一等勞動模範,獲縣政府獎耕牛一頭。祖桂元組1953年被評為縣級二等模範。建社分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全面貫徹總路線,充分交待合作社性質、優越性,解除顧慮,做透思想工作,達到人人自願;第二階段,處理評產入股原則,耕畜農具、肥料籽種等具體問題;第三階段,總結建社。提高思想認識,民主選舉幹部,制定勞動紀律和生產計劃,轉入生產。初級社,土地所有權歸個人,入社田地按調整後的常年產量,按四六分紅,勞力六成,負擔全部生產投資,公益金、公積金佔3%,統一經營,因地種植,小農具自帶修理,大農具折價入社,耕牛採取租用,租用一天評給10分工分,10分工分摺合玉米2升4合,肥料投資採取分等論價,統一由社收買,秋後付款,籽種按種植面積、品種投給合作社,秋後歸還,勞動力統一安排,組成臨時或固定作業組,實行季節或常年包工,按定額評工記分,按勞分配。解決互助組存在的「集體勞動,分散經營」的矛盾,堅持了「民主辦社,勤儉辦社」的原則,兩個試點社多數社員增產增收。2月10日縣政府發出「關於1954年生產及大力發展鞏固互助合作社運動」的通知。9月縣委在一區6個鄉先後兩批新建26個生產合作社,到10月24日結束。26個社共509戶2060人,全勞力964人,半勞力303人,土地5953畝,耕牛408頭,其中回族社9個,兩種以上民族聯合建社的6個。由於建社過程短,建社後造成生產混亂和勞動浪費,一些人思想波動。

同年,縣委按照省委「以互助合作、愛國增產為中心,結合深入細緻宣傳總路線」指示,在全縣大張旗鼓地宣傳總路線,掀起群眾性社會主義熱潮,以互助合作為中心,開展興修水利、大春抗旱栽插、保苗等生產工作。面上擴大互助組,在試點上取得經驗,指導面上。各級幹部深入農村幫助定立糧食計劃,收購與供應計劃,同時調查了解情況。縣委根據有關情況,集中全縣幹部學習中央關於互助合作的決議,全縣各級幹部全面、系統、深入細緻地向廣大群眾進行總路線宣傳,將生產與互助合作列為農村長期壓倒一切的中心,將互助合作當作一個運動來領導,並對全縣互助組進行分析,開展群眾的劃類評比運動。決定以合作社帶動互助組,常年性互助組帶動一般性互助組,形成互助合作網絡。從6~10月全縣共召開幹部會、黨團員及黨團員對象訓練班、互助合作代表會、人代會、青代會、婦代會、宣傳員代表會、供銷、信貸、社代表會,共3284人參加會議。每個生產季節組參觀團結、紅星兩個農業生產合作社。l~6月組織17265戶75893人,佔總農戶的73.7%,總人口的65.5%,6~12月組織18968戶84413人,佔總農戶的80%,佔總人口的72%,由於大規模建社,有些流於形式,有的組織不久又散夥。

1955年春,縣委提出鞏固38個老社,籌建新社,貫徹中央「長期準備,分批發展」的建社方針,決定在全縣建立第一批農業合作社。各區分析各鄉常年互助組情況,縣委確定240個常年互助組做準備。縣區鄉組織人員深入了解情況,進行評比,利用試點經驗,以鄉劃片舉辦互助合作訓練班,通過老社幹部的報告,學習建社的政策。縣婦聯在25個鄉訓練女積極分子1082人,組織參觀各區老社。縣委還抽調一批機關幹部和老社幹部,7月組織宣傳隊到建社的鄉演出「人往高處走」等節目,同時由團結、十月、紅星等老社社員現身說法,對群眾的教育起了很大作用,38個老社得到鞏固,按地委的劃社標準:一類型17個,二類型18個,三類型3個。秋收試算38個社都增產,最低的比上年增產14.7%,最高的增105%,為建社打下基礎。8月1日縣委在一區沿閘、趙家海開始先走一步建社,取得經驗後,擴大到全縣。8月3日舉辦全縣1541人(其中機關幹部88人,鄉幹部105人,積極分子1348人)互助合作幹部訓練班,12日結束。14~15日展開全縣建社工作,歷經1月,至9月16日結束,全縣擴建34個老社,擴677戶;新建社203個,入社農民4227戶;擴建新社33個,占建社鄉總農戶 17708戶的27.7%,佔全縣總農戶26253戶的18.7%。新老社共241個,按經濟區域分佈是:平壩146個,河谷34個,二半山區37個,高二半山區14個,高寒山區10個。規模是:15戶以下38個,16戶以下的38個,16~30戶的165個,31~50戶的33個,51~100戶的4個,100戶以上的1個。由於建社時間短,財會工作未跟上,民族政策,建社有關文件宣傳不夠,有明顯的急於求成,遺留一些問題。9月5~10日縣委召開全縣第二批互助合作幹部訓練班,在補建和新建的25個鄉中培訓幹部和農村積極分子674人,包括工作幹部31人,鄉幹部38人,信用社代表100人。通過總結上半年工作,全面貫徹建社的具體政策,研究辦社的具體步驟和方法,會議結束後分赴各鄉開展建社工作。9月18~22日縣委生產合作部舉辦農業技術骨幹訓練班,有227個社245人蔘會,其中農業社長6人,副社長17人,社幹部和社員222人。主要進行前途教育,邊參觀邊實習,總結各地增產經驗,建立鄉和社技術基層組織。年末,全縣有老社38個770戶,新建社269個4309 戶,擴建社20個186戶。

1956年春,縣委決定在21個鄉試辦高級合作社,分兩種類型,一類是全鄉辦有一區聯合、葫蘆口,三區翠屏,四區塘房、龍樹,五區梭山、黑石,六區團結,七區新棚、黑魯、水磨共11個鄉;一類分大組辦,規模在200~500戶,有一區沿閘、拖姑、梨園、大水塘、桃源,二區大水井、馬鹿溝,三區新發,四區新樂,六區紅布共10個鄉。首先召開群眾大會,宣傳中央40條,宣布縣的規劃草案,深入到戶進行發動,選舉幹部,成立高級農業合作社,實行土地為全社社員所有,完全按勞取酬,鰥、寡、孤、獨、老、弱、殘廢的困難,由社統一交繳農業稅,留少量自留地,大片林木、果樹折價入社,大型副業如油坊、碾坊、磚瓦窯子一律為集體所有。5月底,全縣建成合作社300個,入社農戶23656戶,佔全縣總農戶的89.4%,其中高級社21個10137戶,佔38.5%。至1957年上半年,全縣建立農業合作社,並按照中央「民主辦社」的指示進行鞏固和整社工作。

三、人民公社

1956年在生產資料所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取得決定性勝利以後,我國進入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新的歷史時期。為此,黨對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中的一些重大問題,從理論和實踐中大膽探索。1957年11月13日,人民日報社論中首次提出「大躍進」口號,就是指經濟建設以超常規的高速度發展,無視客觀規律,過分誇大人的主觀能動作用,給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造成嚴重損失。當年冬,縣委決定大辦鋼鐵工業,先後在大水井、閃橋、營地、桃源、翠屏、團結等地建爐54個。鋼鐵沒有煉出來,大量森林遭到破壞,勞民傷財。

1958年8月與「大躍進」運動相配合,在中國大地上又掀起了一個聲勢浩大的人民公社化運動,在3個月時間裏,全國農村高速地實現了人民公社化。9月10日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通過《關於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10月10日中共魯甸縣委做出《關於建立人民公社的意見》。至10月15日全縣實現公社化,即:十月(原聯合鄉)、躍進(小寨)、上游(大水井)、星火(火德紅)、八一(龍頭山)、火箭(塘房)、金星(梭山)、紅旗(妥樂)、衛星(六區)、燎原(七區)共10個人民公社。參加公社27959戶,每社平均2795.9戶,1000~2000戶的公社3個,2000~4000的社6個,6000~10000的社1個。按地區分,河谷區1個,平壩區2個,一般山區6個,高寒山區1個。農村人民公社實行政社合一,工農商學兵一體,經濟、政治、文化、軍事全面結合。各社原有的公共積累和公共財產,一律歸公社所有;生產費和公有化股份基金歸公社所有,原來折價入股的,轉為折價入社歸公社所有;自留地交公社統一經營;成片的林木、果木、竹林、菜園歸公社所有,房前屋後的零星果木仍屬私有。公社內設農林水利部、工業交通部、畜牧飼養部、財政糧食部、軍事保衛部、內務勞動部、文化福利部、商業部、計劃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所、辦公室等。並以原來鄉社隊為基礎,組織若干專業性和綜合性的生產大隊和生產隊,由隊長、指導員、事務長、文書分管生產活動;政治思想及社員生活福利,由隊委員和支部分管。公社成立後,10月底魯甸併入昭通縣,在龍樹設立工作委員會,負責梭山、水磨、龍樹區域內的公社工作,其餘公社由昭通縣委辦魯甸辦公室負責。

1962年調整公社規模,公社改區,大隊改公社。昭魯分設,全縣設9個區1個鎮75個公社。1963年8月縣委決定在聯合公社進行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試點,並組織縣級機關8人,區級機關10人,聯合公社支書、社長20人。8月15~23日進行試點訓練。主要是學習毛主席批語和湖南省委關於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的報告、山西省昔陽縣幹部參加勞動的材料、河北保定地委進行「四清」工作報告及中央十條等文件,提高思想認識,討論縣委試點工作計劃,研究試點的具體方法。27日在聯合公社召開支部擴大會,全體黨員、公社幹部、生產隊長、會計等30人蔘會,主要是揭敵情,查上當、查危害,揭「四不清」放包袱,安排試點工作,9月4 日結束。12日召開公社擴大到隊委會幹部會議。採取四步走,第一步揭「四不清」問題,劃清界限,提高階級覺悟,時間2天;第二步組織幹部自覺的「洗澡下樓」,時間2天;第三步劃界限,討論處理思想包袱的初步方案,時間1天;第四步研究下去的方法。10月3日召開支部擴大會,吸收貧下中農臨時代表小組成員參加,5日結束,主要解決團結95%以上的群眾的問題,解決秋收分配問題。l2月中旬,試點工作結束。11月22日縣委根據省、地委指示精神,對全縣社教運動進行安排,全面掀起高潮。全縣9個區75個小公社1613個生產隊,分五批進行。第一批文屏區235個隊,除試點的13個公社,11月26日開始,1964年2月底結束;第二批龍樹、水磨區19個公社355個生產隊,1964年1月底開始,4月中旬結束;第三批梭山、樂紅區16個公社372個生產隊,1964年6月開始,8月底結束;第四批小寨、大水井、火德紅區16個公社371個生產隊,9月開始,12月結束;第五批龍頭山區10個公社280個生產隊,1965年1月開始,3月底結束。

1964 年春,全縣開展「農業學大寨」活動,重點學習大寨艱苦奮鬥的精神,主要進行農田基本建設、植樹造林活動。2月按地委指示,24日召開全縣先進生產者、先進工作者代表會議,應到會代表有農業、機關、工交財貿、文教衛生等系統代表350人,其中農業代表260人,工交財貿代表86人,實到代表259人。會議主要傳達中央、省、地委關於組織生產高潮的指示,總結交流經驗,學習「大慶石油會戰的經驗」和「大寨之路」,開展比、學、趕、幫運動。3月3日會議結束。1965年7月29日至8月2日,全縣召開三級幹部會議,縣委、縣直機關領導、區委書記、鄉支書等126人參加會議,主要研究農業生產和先代會籌備等事項。8月3~11日縣委召開全縣農業先代會和第一次貧農、下中農代表會。有各區、社、隊農業先進代表,貧下中農代表,縣、區級國家機關、財貿、工交、文衛戰線先進生產者代表862人,實到代表831人。會議主要是總結交流經驗,肯定成績,找出差距,研究1966~1970年生產規劃,評選出硯池山、梭山、新林三個公社和袁家屋基生產隊出席省的先進單位表彰會,選出15人出席省的貧下中農代表會。還選出3人作為特邀代表參加省的貧下中農代表會,縣委、區委都樹立生產標兵和標兵單位,全縣掀起比、學、趕、幫、超的生產運動。

1966年「文化大革命」運動開始後,「學大寨」以「突出政治」為主,山上寫毛主席語錄,出工舉紅旗,勞動計酬上評「政治工分」,收益分配中搞「高積累」,把自留地、集市貿易等當作「資本主義」進行批判,縣委在硯池山、龍泉、翠屏、拖麻等地搞樣板田,定期和不定期派出工作隊,調整規模。龍泉與營盤合併為八一大隊,實行統一核算。全縣還搞「泥土摻沙土」活動,把地、富分子家庭搬邊遠山區社隊,把一些貧農搬到集鎮居住等。1968年成立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專門機構,組織城鎮的知識青年到農村去接受再教育,組織縣、公社、大隊幹部到大寨參觀學習。

1973年8月31日召開全縣「農業學大寨」先進代表大會和四級幹部會議,先進代表500人,縣、社、大隊、生產隊幹部808人,共1308人,會議主要是總結、交流、推廣、檢閱「農業學大寨」成果,掀起「農業學大寨」高潮,會議還參觀了硯池山二隊、安閣六隊。提出「鼓足幹勁,力爭上遊,學大寨、趕昔陽,上《綱要》」。會後,組織有關幹部到鎮雄參觀學習「改台地」經驗。1975年下半年至1976年上半年,全縣農村廣泛開展學習天津小靳庄經驗,組織故事會、賽詩會等活動。1976年11月根據中央「全黨動員,大辦農業,為普及大寨縣而奮鬥」的號召,縣委向全縣發出「奮戰四年打基礎,決心建成大寨縣」要求,提出總的奮鬥目標是:全縣總動員,奮戰四年變新顏,加速建成大寨縣。計劃加強病害水庫處理,進行「東水西調」工程,根治昭魯大河,「南水北調」工程,解決龍頭山、小寨旱區灌溉,加強公路建設、農田基本建設,儘快實現排灌、運輸、碾米、磨面、脫粒、鍘草、飼料粉碎機械化和半機械化,造林治山,保持水土,逐步實現大地園林化,改革耕作制度,實行科學種田等。

1977年1月13~22日召開全縣四級幹部會議,傳達第二次全國農業學大寨會議精神,參加會議的有縣委、縣革委委員、縣直各部、委、辦、局負責人,公社黨委書記、副書記,大隊支書、文書、生產隊長,社隊的民兵、婦女、貧協、共青團、治保幹部、縣社各機關負責人、知青戶長、回鄉知青代表等1800多人。7月16~18日昭通、巧家、魯甸三縣縣委主要領導在魯甸協商,開展友誼競賽,經協商的共同目標是:舉旗抓綱學大寨,以揭批「四人幫」為動力,打好圍殲資本主義的總體戰,奮戰三年建成大寨縣。19日舉行簽字儀式,三縣縣委書記正式簽字。8月23日縣委成立農田基本建設指揮部,抽調農辦、計委、財辦、公安、商業、工交、財金、糧食等部門的領導13人組成。10月13~17日召開全縣四級幹部會議,2600人蔘會,主要開展農業學大寨,進行黨的基本路線教育,揭批「四人幫」運動。1978年元月,召開1977年度農業學大寨、工業學大慶先進代表會議,會議總結交流1977年揭批「四人幫」,深入開展農業學大寨、工業學大慶的經驗。同年,縣委先後組織了有縣委常委參加的379人的兩批「學大寨工作隊」,到文屏、龍頭山、龍樹、水磨、大水井5個公社進行社會主義路線教育。1979年2月召開全縣農業學大寨、工業學大慶先代會,參加會議的有農業、工業、商業、財貿、文教衛生等學大寨、學大慶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代表以及全縣四級幹部共1500多人。會議主要學習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精神,總結表彰1978年度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解放思想,調動積極性,適應黨的工作重點轉移到經濟建設方面。1983年3月21日,全縣進行體制改革,改公社為區,大隊為小鄉,小鄉下設村民委員會,改生產隊為農業生產合作社。全縣轄1鎮9區、75個小鄉(鎮)、3個居民委員會、519個村委會、1641個農業生產合作社,在75個鄉中有12個民族鄉。人民公社正式退出歷史舞台。

四、生產責任制

1978年12月18~22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開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這次會議,從根本上衝破了長期以來「左」傾錯誤的嚴重束縛,端正了黨的指導思想,重新確立了馬克思主義的政治路線、思想路線、組織路線,開始糾正「文化大革命」以及以前的「左」傾錯誤,從此走向了健康的道路。這是黨的歷史上具有深遠意義的偉大轉折。當年底,魯甸縣委農辦組織人員到普芝嚕、硯池山等大隊試點,先分專業組,再包產,主要保證生產統一核算,搞「小而全」的作業組。1979年,全縣深入貫徹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精神和中央有關農業政策,一些社開始包產到組。形式有專業聯產到組、定額小段包工、大包干到組等。1980年縣委農辦組織工作組到龍樹公社的龍樹、塘房大隊調查研究,並提出應以生產隊為基礎,實行專業聯產到組,禁止分田單幹。在全縣範圍內宣傳中央(1980)75號文件精神,縣委提出「糧食自足有餘,積極開展多種經營」的農業生產方針。年末,全縣專業聯產到組的有22個生產隊,定額管理小段包工的1134個生產隊,大包干到組的291個生產隊,僅有少數生產隊維持原狀。1981年春,地委農工部組織工作隊到桃源蹲點,縣委組織工作隊在龍樹蹲點,提出「水田統一,旱地承包,禁止分田單幹」,對一些分田到戶的生產隊進行整頓,試圖重新並隊。6月縣委組織三個工作隊,分赴桃源、龍樹、龍頭山等公社,進行生產責任制工作。8月全縣開展農業生產責任制工作,聘請83名農村青年在縣培訓後,分赴各公社幫助簽訂生產責任制合同。年底,簽訂專業承包合同1個;大包干到組的82個隊,簽訂合同61個;大包干到戶1289個隊,簽訂合同873個隊;小段包工364個隊,簽訂合同99個隊。1982年1月縣委農辦組織人員就如何完善責任制問題到馬鹿溝蹲點。8月縣委下發《關於進一步完善農業生產責任制的意見》文件,年末,全縣全部實行生產責任制。1983年7月文屏區文屏鎮升格為縣轄鎮,文屏區改稱桃源區,區級建製為縣政府派出機構—區公所。當年,貫徹中央一號文件,縣委組織農辦人員在全縣進行農村經濟調查。1984年主要號召發展專業戶、重點戶,12月縣委、政府召開全縣首次專業戶、重點戶表彰大會。

1985年1月按照地委農工部安排,縣委農工部抽出人員組成縣區鄉三級調查組到龍頭山區龍泉鎮調查產業結構調整情況,並規划到2000年的發展情況。2月12日中共中央總書記胡耀邦視察魯甸,號召「增百致富」。4月縣委組織1073人的工作組,其中地區17人,縣級228人,區級348人,鄉級480人,29日進村,主要宣傳貫徹中央(85)l號文件和總書記視察魯甸的重要指示精神,展開建立鄉到戶,縣到鄉的「增百致富」賬(兩本賬)工作,層層算「增百」賬,建立「增百」計劃,工作組於5月4日回縣總結。第二批工作隊於7月進村,8月出村,主要對「增百」計劃的檢查。8月15日縣委、政府組織各區委書記和農工部、林業局、計委的領導18人的考察團,到河北省保定地區定興縣等地參觀考察「增百致富」,9月初結束。9月15日縣委農工部組織人員到梭山區密所鄉專項調查貧困地區的扶貧問題。12月縣委派出第三批工作組,檢查全年「增百」情況,1986年初出村。1986年後,通過縣級機關整黨,改派工作組,形成縣級機關包干負責聯繫到鄉(村),農牧部門以綜合試驗示範區為主,依靠科學推動農業生產,先後在桃源、茨院、龍樹、新街等鄉建立了糧食、烤煙、生豬等綜示區,全縣農、林、牧、副、漁業有所發展,鄉鎮企業中工業、商業、運輸、服務、建築結構有所調整。

1988年5月全縣區鄉體制改革,改建和重建:文屏鎮、桃源回族鄉、茨院回族鄉、小寨鄉、大水井鄉、火德紅鄉、龍頭山鄉、翠屏鄉、龍樹鄉、新街鄉、梭山鄉、樂紅鄉、水磨鄉和鐵廠鄉等14個鄉鎮82個村公所(辦事處),下轄3個居民委員會和521個村委會,1641個農業生產合作社。改革後,14個鄉鎮除文屏鎮、茨院增設民宗辦和城管辦,桃源增設民宗辦外,其他鄉只設1個綜合性辦公室,人大辦、紀委、人武部、司法所、民政所、派出所、土管所、科技站、財政所、計生站、團委、婦聯。人員由519人(其中工勤人員102人),精簡定編331人,減36.2%。撤消鄉教委。年末,全縣仍以縣直機關聯繫包乾的辦法,對村從工作、扶持等方面幫助。至1998年,農村主要是加強和完善生產責任制工作。

1999年5月11日全縣開展農村延長土地承包工作。縣委成立縣延包領導組,領導組下設辦公室在農工部,負責日常事務,各鄉鎮也相應成立領導組。並利用通告、電視、廣播、標語、板報、牆報和社員大會等形式,對農村土地延包政策作廣泛宣傳動員。全縣共舉辦培訓班500餘場次,受訓1萬餘人,辦板報、牆報15期,召開社員會300餘場次,張貼標語1500餘條,宣傳面70%左右。到11月12日全縣延包工作基本完成。全縣總農戶73188戶344878人,耕地面積304975.7畝,承包責任制經營土地總面積281115.91畝,承包人口235617人。11月12~17日,從各部門抽調人員,組成14個檢查驗收工作組分赴14個鄉鎮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補救。12月22日地委、行署派出檢查驗收組先後對文屏鎮、大水井鄉、火德紅鄉4個村 (辦),7個農業社30戶進行隨機抽樣調查。認為魯甸的二輪土地延包工作落實較好,成績突出。「十大管理制度」獲地區延包辦印發全區推廣,省延包辦轉發,向全省推廣。

五、農村體制改革

2000年全縣進行村級體制改革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全縣村級體制經歷了多次大的調整和變化。這些調整和變化對保持全縣農村基層組織運行機制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對農村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隨着農村改革不斷深化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逐步確立,全縣農村經濟體制都發生根本性變化,這一變化迫切要求對原有村級行政管理體制進行改革,以適應農村社會經濟的客觀需要。8月23日縣委全面部署村級體制改革工作。12月底以前全部完成。具體分為6個階段進行:第一工作準備階段。成立村級體制改革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開展調查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召開全縣村級體制改革工作會議,廣泛宣傳發動群眾,抓好村黨支部(黨總支)換屆工作;第二階段組建工作隊,培訓骨幹;第三階段宣傳發動,成立村民選舉委員會;第四階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及《雲南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民主選舉村民委員會;第五階段建立村民委員會組織體系和規章制度;第六階段檢查驗收和工作總結。10月17日全縣村級體制改革會在職中會議室召開。縣五套班子領導、縣村改領導組全體成員、鄉鎮黨委書記、分管黨務的副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等參加會議。對抽調的152名工作隊員進行培訓。會後,縣委工作隊與各鄉鎮抽調的162名幹部駐村開展村改工作。經過縣、鄉黨委、政府及縣村改工作領導組、全體工作隊員和廣大選民的積极參与,年末,81個村的第一屆村民委員會領導班子已依法選舉產生。全縣轄13個鄉1鎮,82個村(居)民委員會1641個村民小組。2002年改文屏鎮城關、文屏兩個居民委員會為文昌宮、富民、石橋、保健4個居民社區。

2006年9月撤銷鐵廠鄉和水磨鄉,設立水磨鎮;撤銷龍頭山鄉和翠屏鄉,設立龍頭山鎮;將大水井鄉馬鹿溝村和桃源回族鄉普芝嚕、岩洞2個村劃歸文屏鎮管轄。設文屏、龍頭山、水磨3個鎮,桃源、茨院、火德紅、江底、小寨、樂紅、梭山、龍樹、新街9個鄉。撤併鄉鎮後,全縣行政區劃由13鄉1鎮變成9鄉3鎮。文屏、龍頭山、水磨3鎮設綜合性辦公室、社會事務辦和經濟發展辦。其他鄉只設1個綜合性辦公室。綜合辦公室內根據工作需要配備民政、安監、科技、計生、殘聯、勞動保障等助理員。領導職數文屏、龍頭山、水磨、龍樹、梭山、樂紅、桃源、茨院鄉設9名(增設1名政府副職);江底、火德紅、小寨、新街5個鄉設8名。領導職數為鄉鎮黨委正、副書記、人大主席、正副鄉鎮長及紀委書記、武裝部長。12個鄉鎮核定行政編製331名,不再使用事業編製、老幹部服務編製和工勤人員編製。整合鄉鎮事業機構,每個鄉鎮由原農技推廣站、農機站、經管站、畜牧獸醫站、林業站、水管站、計生服務所、文化站、黨校、中學、中心校、衛生院等15個站所整合為每個鄉鎮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林業站、水管站、計生服務所、文化服務中心、衛生院、中學、小學等8個站所。按市編委2005年下達542名編製(除中學、小學、衛生院),核定到鄉鎮事業站所。

2012年進行鄉改鎮工作。全縣設10鎮2個民族鄉20個社區居民委員會、70個村民委員會,1690個村民小組。即:文屏鎮轄文昌宮、民富、石橋、保健、卧龍、太陽湖、小沖、陽光8個社區居民委員會和聯合、硯池山、安閣、岩洞、普芝嚕、馬鹿溝6個村民委員會,190個村民小組;水磨鎮轄鐵廠1個社區居民委員會和水磨、新棚、拖麻、岩頭、黑魯、黃泥寨、嵩屏、營地、滴水9個村民委員會,169個村民小組;龍頭山鎮轄龍泉1個社區居民委員會和沿河、沙壩、光明、營盤、八寶、龍井、翠屏、新民、銀屏、西屏10個村民委員會,246個村民小組。小寨鎮轄大坪1個社區居民委員會和小寨、梨園、趙家海3個村民委員會,107個村民小組;江底鎮轄江底1個社區居民委員會和大水井、仙人洞、坡腳、箐腳、洗羊塘、水塘6個村民委員會,111個村民小組;火德紅鎮轄火德紅1個社區居民委員會和鵲落、李家山、銀廠、南筐、機車5個村民委員會,107個村民小組;龍樹鎮轄龍樹1個社區居民委員會和新樂、照壁、塘房3個村民委員會,114個村民小組;新街鎮轄新街1個社區居民委員會和酒房、閃橋、轉山包、坪地營4個村民委員會,94個村民小組;梭山鎮轄梭山1個社區居民委員會和黑石、查拉、密所、挖水、黑寨、妥樂、埂底、甘田8個村民委員會,181個村民小組;樂紅鎮轄官寨1個社區居民委員會和樂紅、施初、對竹、新林、紅布、利外、關溜7個村民委員會,190個村民小組。桃源回族鄉轄桃源、鴨子塘2個社區居民委員會和箐門、拖姑、鐵家灣、大水塘、岔沖5個村民委員會,111個村民小組。茨院回族鄉轄茨院1個社區居民委員會和葫蘆口、沿閘、田合、板板房4個村民委員會,70個村民小組。2015年末全縣轄10鎮2個回族鄉,70個村民委員會,20個居民社區,1690個村民小組。

參考資料:《魯甸縣誌》、《魯甸年鑒》及有關檔案資料。

(作者:晏 權,男,原魯甸縣地方志辦主任、高級編審,已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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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魯甸縣社科聯

本期編輯丨李璇

編審丨孔祥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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