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翰以前叫張漢,改名是因為一起交通肇事逃逸。當時他違章駕駛被警察叫停車,他非但不停車,還拖行交警100多米。
影視演員張翰,塑造了很多經典屏幕形象,比如《一起來看流星雨》中的「慕容雲海」,《隋唐演義》中的「羅成」以及《戰狼II》中的卓亦凡等等。
中戲畢業的他,在影視圈中也取得了很多獎項。什麼最佳男主角、最佳新人獎、最具實力演員獎等。
可是,隱藏在「張翰」名字背後的原名「張漢」,卻有着一段不光彩的往事。
我們知道,演藝圈很多演員都曾改過名字,比如魏大勛以前叫魏興文,唐藝昕以前叫唐婷,張天愛原名叫張嬌等。他們改名的原因各有不同,有的是覺得以前的名字「土氣」,有的是配合生肖八字,有的則是為了更容易記憶。
而張翰改名則是因為要掩蓋那段不光彩的歷史。
張翰原名張漢,黑龍江省齊齊哈爾人,2003級中戲表演系學生。2007年3月,也就是在他即將從中戲畢業的時候。有一天,他涉嫌違章駕車,在北京建國門附近被交警攔截。
當時,交警已經拉住了張翰的車。可是張翰並未聽從指揮停車,反而是加大了油門繼續前行。就這樣,交警被強行開出的車足足拖行了100多米。
該名交警手臂當場骨折,最後落下了終身殘疾。
該事件當時引發了很大的社會輿論,北京電視台一檔叫《法制進行時》的節目還特意報道了此事。
節目中,身穿棕色夾克的張翰,留着時下流行的髮型。對記者的問題在不停辯解,情緒比較激動地說自己當時「踩了三次剎車」,車一直往前開的目的是「我只想讓他(交警)下去,我把他的手甩下去了」。
節目中說,張翰當時的行為已經是刑事案件。不過,後來此事不久便沒有下文了。有消息說,張翰和當事警察私了了,他「支付了賠償」。
因為張翰涉嫌刑事犯罪,且有警方記錄,為了不影響將來事業發展,張翰才改了現在的名字。
時隔一年道歉,魯豫:「張翰性格特別男人!有問題他會站出來!」
時隔一年,發博文道歉,稱年少無知,感到自己為人處事和社會經驗上的不足。
交警被拖行致傷殘,在他眼中反思的卻是為人處事和社會經驗的不足,這道歉,完全像是在說本來自己可以用錢更早庭外和解。
要知道當時交警被拖行的是100多米,不是1米,而且當時車流量很大,如果不是北京熱心的正義市民把張翰車圍起來並逼停,報警處理,交警可能都會有性命之憂。
而當初被拘留後也毫無悔改之心,喊話交警別拽我,把交警手甩下去就開始拖行。
按理說這樣的惡性案件,照律師的說法,可以上升為刑事案件,判1-3年;
但因為張翰家境殷實,讓被害交警以民事調解的方式選擇庭外和解。
畢竟錢對張翰一家來說不算什麼,張翰只要不進監獄,進入娛樂圈後可以迅速賺回來,但對於普通家庭,巨額的和解金,可能是他們一輩子都不一定賺得到的財富。
交警選擇庭外和解,可能也是無奈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