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公務用槍的存儲、保管和規範使用,有效處置各類突發事件,嚴防涉槍安全事故發生,近期,韓城市公安局龍門派出所將公務用槍規範使用及管理培訓搬進"練兵小課堂",提升民警依法管好槍、守規用好槍的能力。
以"小培訓"學法規。本次小課堂由民警詹璐瑤負責宣講,她以《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管理、使用規定》《公安機關警械、武器庫(室)管理規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佩戴使用槍支規範》《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等六大法律法規為準繩,提取日常所需,要求民警牢固樹立"槍支無小事"、"涉槍無小事"的責任意識,熟記如何管、誰可用、何時用、如何用以及用後如何處理上報等知識,提高安全防範能力。
以"小案例"做警示。理論知識學習之後,民警明確了管理使用槍彈的權利、義務和應承擔的責任,牢記依法使用槍支的法定條件。隨後,通過閱讀違反槍支管理條例的案例,民警汲取因槍支管理不規範造成的安全事故的深刻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嚴格自檢自查,開展警示教育,增強槍彈管理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從嚴從細抓好內部槍彈管理工作。
以"小交流"促整改。龍門派出所組織民警相互交流各自在公務用槍管理中人、槍、彈、庫每個環節和細節存在的問題,"程序不規範""技能不過硬""安危意識不夠強"等問題在交談中被一一提了出來,在討論過程中對症下藥,將存在問題對應的法律法規一一找出。通過自查自糾,補齊短板,增強了民警在執法執勤工作中的安全防範能力,達到了預期效果。(通訊員:詹璐瑤 編輯:張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