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生活中,處處是危險,尤其是「網友見面」的情況,由此產生過相當多的刑事案件,但仍有人太單純,輕易地線下會見網友,結果遭到人身傷害。
以上是張軍律師針對相關案件為大家做的法律知識分析,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案例分析:
16歲的少女小晴今年年初認識了網友張某,兩人在社交軟件上聊得火熱。一日,張某承諾送小晴回到學校,並以此為由月小晴到家坐坐。小晴同意了,背着男友來到了張某家。
張某當晚將小晴帶至一荒蕪地帶實施強姦,小晴力氣不敵對方,只能被迫妥協。隨後,張某搶來小晴的手機,用其手機向自己轉賬。張某覺得錢太少,還要求小晴向朋友借錢給自己。小晴不願意開始喊叫,張某怕暴露,將小晴當場殺害。
事後,張某又用小晴的手機,偽裝成小晴向其朋友借錢。又勒索小晴的家人稱女兒在他手裡,索要贖金。
隨後警方接到了小晴家人的報警,民警立刻展開了調查,對張某實施了抓捕並依法對其刑事拘留,檢方將張某向法院提起了刑事訴訟。
有網友評論道:這人純屬活該,有男朋友還亂搞!也有網友對此表示同情:女孩這麼做確實不對,還一點安全意識都沒有,但罪不至死啊!
經過調查,原來張某曾因盜竊罪、搶劫罪多次入獄,此案發生時,張某才出獄沒多久。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某構成了強姦罪、搶劫罪及敲詐勒索罪,應數罪併罰,且張某無視國法,屢次犯罪,遂判處張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律延伸:
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三十六條 【強姦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五) 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張軍律師總結:
希望大家能擁有安全意識,警惕與網友線下見面。遇到刑事糾紛時,及時求助警察。
接下來張軍律師為您詳細介紹相關信息,歡迎大家的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