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9月28日,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周希熠、張同陽、桂曉者等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進行公開宣判。對首要分子周希熠、張同陽、桂曉者等29名被告人以詐騙罪、尋釁滋事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刑罰,並處罰金13萬元至1萬元不等,同時責令被告人周希熠等人退賠被害人損失,並將凍結在案的贓款予以追繳,返還被害人,並繼續追繳被告人違法所得。其中,安徽紫蘭科技公司法人代表石華松犯詐騙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18萬元。該公司去年曾被央視「315晚會」曝光,後被警方介入調查。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4年12月,被告人石華松成立紫蘭公司,2018年9月開始製作網絡貸款APP軟件,俗稱「714高炮」軟件,通過該貸款軟件即可做到借款期限一般為7天或14天、收取30%「砍頭息」的高額貸款。該軟件設置獲取借款用戶手機通訊錄、通訊次數、手機短訊內容、淘寶購物信息、淘寶收貨地址等個人信息功能,以該信息作為經營網絡貸款的公司後期催收的工具。
2019年1月,以被告人周希熠、余浩宇、邱少雯、詹仁哲、蘇美英為首的犯罪集團,從被告人石華松處購買「有福錢包」網絡貸款平台軟件;2018年9月,以被告人張同陽、張強為首的犯罪集團,從被告人石華松處先後購買「聚富錢包」「聚財錢包」網絡貸款平台軟件;2018年11月,以被告人桂曉者為首的犯罪集團,從被告人石華松處購買「西瓜貸」網絡貸款平台軟件。以周希熠、張同陽、桂曉者為首的犯罪集團,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外宣傳「低息、無抵押、無擔保、快速放款」等,誘使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在該平台簽訂金額虛高的「借貸」憑證,繼而以「徵信審核費」、「信息發佈費」、「撮合服務費」等虛假費用,虛增貸款金額。後利用借款過程中強制抓取的借款人手機存儲信息,由平台催收員工或僱傭催收公司人員即被告人龐志偉等人,採取威脅、辱罵、恐嚇等「軟暴力」手段對被害人及其手機通訊錄相關人員強行索債,或通過推薦多平台借款「以貸還貸」的方式不斷壘高「債務」,形成了有固定幕後放貸人、穩定放貸圈、專業軟件服務人員、審核放貸人員和專業催收人員,首要分子明顯,重要成員固定,組織成員經常糾集一起,為非作惡,嚴重擾亂社會經濟秩序和他人工作生活秩序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本案被害人人數眾多,尋釁滋事情節惡劣、詐騙數額特別巨大、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情節特別嚴重,在全國範圍內造成較為惡劣的影響。據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朱慶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