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女王」劉喬安。台灣《中時電子報》/陳麒全 攝)
中新網12月29日電 據台灣《中時電子報》報道,台灣反兩岸服貿協議「太陽花女王」劉喬安前年遭爆料是高檔援交妹,檢方調查時以證人身份傳喚她出庭時,她堅稱是去飯店「賣酒」,否認援交。但檢方勘查LINE(社交APP)對話紀錄等相關事證,認定她涉嫌作偽證,將她改列偽證罪被告。由於劉喬安已認罪,台北地檢署29日依偽證罪嫌起訴她,聲請簡易判決。
前年12月10日,《壹周刊》報道劉喬安從事高檔援交。劉喬安事後不滿《壹周刊》偷拍,向台北地檢署控告《壹周刊》社長裴偉、記者涉嫌妨害秘密。
台北地檢署調查時,以證人身份傳喚劉喬安出庭時,檢方針對詢問她當天去飯店的動機時,她證稱是去賣酒,而非《壹周刊》報道是去援交。檢方要求她在證人筆錄上具結。
檢方後來傳喚《壹周刊》社長裴偉及撰稿記者多人,並勘查劉喬安被拍的影片,以及她與《壹周刊》李姓女記者之間的LINE對話紀錄,認定劉喬安去飯店賣酒的說法不實,因此另外簽分偽證罪查辦。
檢方以被告傳喚劉喬安後,劉喬安改口認罪,指稱是怕被人知道她從事性交易才會否認;台北地檢署29日依偽證罪將她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劉喬安先前涉及跨境賣淫案,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年6月依妨害風化罪判劉喬安徒刑6個月,緩刑2年,須繳公庫1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