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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極星售電網訊:北極星售電網獲悉,10月11日,國家發改委發佈《關於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要求各地要有序推動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電力市場,按照市場價格購電,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
10月23日國家發改委印發《關於組織開展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組織開展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工作,要堅持市場方向,鼓勵新進入市場電力用戶通過直接參与市場形成用電價格,對暫未直接參与市場交易的用戶,由電網企業通過市場化方式代理購電。
《通知》對規範電網企業代理購電方式流程提出了具體要求:一是明確代理購電用戶範圍。推動工商業用戶直接參与市場交易,未直接參与市場交易的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二是預測代理工商業用戶用電規模。電網企業要定期預測代理購電工商業用戶用電量及典型負荷曲線,保障居民、農業用戶的用電量規模單獨預測。三是確定電網企業市場化購電規模。各地保量保價的優先發電電量,不應超過當地電網企業保障居民、農業用戶用電和代理工商業用戶購電規模,不足部分由電網企業通過市場化方式採購。四是建立健全電網企業市場化購電方式。2021年12月底前,電網企業主要通過掛牌交易方式代理購電;2022年1月起,電網企業通過參與場內集中交易方式代理購電。五是明確代理購電用戶電價形成方式。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用戶電價由代理購電價格、輸配電價、基金及附加組成,按月測算並提前3日公示,於次月執行。六是規範代理購電關係變更。電網企業首次代理工商業用戶購電時,應至少提前1個月通知用戶,期間應積極履行告知義務,與電力用戶簽訂代理購電合同。
近期,國家電網以及南方電網旗下29省區市電網公司公布了2021年12月代理購電工商業用戶電價表,詳情如下:
1、北京
2、天津
3、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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