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網/大江新聞客戶端訊 (鄭周贇)報道:公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收取學費、雜費,嚴禁收取與招生入學掛鈎的捐資助學款,學校要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未經公示不得收費……春季開學在即,學校各項收費標準成了廣大家長關注的焦點。2月11日,大江網、大江新聞客戶端獲悉,南昌市教育局、南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發《關於認真做好2022年春季開學收費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通知》公布了2022年春季南昌市城區學校收費標準等。
公辦義務教育學校不收取學費、雜費
記者在2022年春季南昌市城區公辦學校收費項目、標準公布欄中看到,南昌市城區公辦學校收費項目主要包括學費、服務性收費、代收費和一定範圍的收費等。其中,服務性收費包括伙食費、課後服務費、社會實踐活動、研學旅行費,代收費包括教材書費、教輔材料費、學生體檢費、校服費。
南昌市城區公辦幼兒園收費、高中階段收費按現行文件規定嚴格執行。義務教育全面納入財政保障範圍,公辦義務教育學校不收取學費、雜費。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學生免除學雜費標準按照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執行。嚴禁收取與招生入學掛鈎的捐資助學款。
職業中專學費為425元/人·學期,職業高中學費為265元/人·學期,一般普通高中(含重點建設高中)學費為270元/人·學期,重點高中學費為400元/人·學期,特色高中比照重點高中標準收取。
一般普通高中(含重點建設高中)和重點高中一年級教科書費為592.45元/人·學期,二年級文、理科教科書費分別為314.2元/人·學期、290.1元/人·學期,三年級文、理科教科書費分別為155元/人·學期、137元/人·學期,普通中專、職業中專和職業高中教科書費按實收。
在教輔材料費(最高限額)方面,小學三年級至六年級87.8元/人·學期,初中七年級204.15元/人·學期,八年級262.45元/人·學期,九年級338.35元/人·學期;一般普通高中(含重點建設高中)和重點高中一年級281.95元/人·學期,二年級文、理科分別為218.25元/人·學期、187.85元/人·學期,三年級文、理科分別為320.8元/人·學期、320.4元/人·學期。普通中專、職業中專和職業高中教輔材料費按實收。
在學生體檢費方面,一般普通高中(含重點建設高中)和重點高中一年級、二年級、三年級分別為15元/人·年、10元/人·年、10元/人·年。普通中專、職業中專和職業高中參照普通高中標準執行。
關於校服費,各校要公布具體標準。住宿費方面,職業中專、職業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含重點建設高中)和重點高中的一般住宿費為120元/人·學期,公寓式住宿費220元/人·學期以下具體按市發改委審批的標準執行。
一次性收不超過6元飯菜加熱及大米加工服務費
中小學服務性收費是指學校(義務教育學校、高中階段學校、中等職業學校,下同)在完成正常的教學任務外,為在校學生提供由學生或學生家長自願選擇的服務而收取的費用。中小學代收費是指學校為方便學生在校學習和生活,在學生或學生家長自願的前提下,為提供服務的單位代收代付的費用。
中小學服務性收費、代收費要嚴格執行相關文件規定。中小學校按照國家和本地區課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學活動、教學管理範圍內的事項不得列入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嚴禁將講義資料、試卷、電子閱覽、計算機上機、單車看管、取暖、降溫、飲水、校園安全保衛、午休、商業保險等作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
學校食堂按學生自願和公益性原則向在學校就餐的學生收取伙食費,學校食堂要建立伙食台賬,分月定期公布伙食費收支情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學校為學生提供校外配餐的,除伙食費外不得另加收服務費。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提供自帶飯菜加熱或大米加工服務的,每學期可向學生一次性收取不超過6元飯菜加熱及大米加工服務費,主要用於水電費、燃料費的支出。
課後服務費包括課後託管服務費和課後興趣活動服務費。課後託管服務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下午放學後為有需求的學生家長提供在校學生託管服務;課後興趣活動服務指學校利用雙休日、寒暑假等假期為有需求的學生提供體育、藝術、科普等興趣服務。中小學課後服務性收費要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要求收取。
學校組織學生開展校外活動,屬學生個人消費且須由學校統一支付的,可按次向學生據實收取社會實踐費。研學旅行費對應由學生或學生家長承擔的部分,按自願和非營利原則向學生據實收取,對貧困家庭學生要減免費用。
中小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須堅持自願原則
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實行統一的「兩免一補」政策,免費向學生髮放國家課程和地方課程教科書。高中階段教科書費含與教科書配套數字音像材料嚴格按照核定後的價格據實收取。
由學生自願選用《江西省中小學教輔評議推薦目錄》中的教輔,並申請學校代購的,教輔材料費由學校嚴格按照核定後的價格據實收取,學校應按照「一科一輔」原則,為學生無償提供統一代購服務。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組織學生體檢由學校公用經費支出,不得向學生個人收取。高中階段學校組織學生體檢按照相關規定執行收取。校服費也按相關規定執行。
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管理權限在省發展改革委和省教育廳。各縣區不得違規增設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中小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必須堅持學生或學生家長自願原則。嚴禁強制或變相強制提供服務並收費;必須堅持公益性和非營利原則,按學期或按月據實結算,多退少不補;學校和教師在為學生服務、代辦有關事項的過程中不得獲取經濟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確有折扣的,須全額返還學生;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收取,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和核算;嚴禁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擠占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資金。
公辦中小學校收費通過「教育繳費平台」收繳
公辦中小學校收費通過「教育繳費平台」收繳,通過繳款通知收繳,由繳款人自行選擇省財政廳「江西財政」微信公眾號、省政府「贛服通」、省政府政務服務網和省財政門戶網站的全省政務服務統一支付平台、22家代理銀行網點櫃面、手機銀行、個人網銀等繳款渠道完成收繳。
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嚴格按照相關文件執行。營利性民辦學校也應當建立辦學成本核算制度,基於辦學成本和市場需求等因素,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考慮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合理確定收費項目和標準。民辦學校收費收入應全部繳入經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學校銀行賬戶,統一管理,主要用於教育教學活動、改善辦學條件和保障教職工待遇並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提取發展基金。2016年11月7日以前設立的民辦學校,在未完成分類登記相關程序前收費政策按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管理。
嚴肅查處巧立項目亂收費或自行提高收費標準
南昌市各級各類學校要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未經公示不得收費。學校要在招生簡章和入學通知書中註明收費項目、標準及批准收費的文號,並通過在校內醒目位置放置公示欄、公示牌、公示牆等方式將學校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減免政策、投訴電話、舉報信箱等在開學前向社會公示,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增強學校收費的透明度。按規定應公示而未公示或公示內容與政策規定不符的,不得收費。
此外,要建立和健全家庭經濟貧困學生助學等制度,繼續落實包括貧困學生助學金、減、免學雜費等在內的資助政策和措施,確保他們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中小學校長是第一負責人,要不斷強化「管行業必須管行風」「誰主管誰負責」的責任意識和擔當意識,抓好任務落實的監督檢查。各縣區教育、發改、財政、審計、新聞出版、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要加強對教育收費的日常監督和定期檢查,建立完善教育收費風險預警、信訪受理、督察督辦、公開通報及約談機制,對發現的違規收費問題要嚴肅處理。建立健全問責機制,對收費管理主體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損壞群眾切身利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單位和相關責任人要嚴肅問責。對民辦學校違規亂收費造成惡劣影響的,依法依規扣減招生計劃、財政扶持資金等,直至停止辦學、吊銷辦學許可證。落實學校收費管理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加大對亂收費的懲處力度;對巧立項目亂收費或自行提高收費標準的,要嚴肅查處,既要追究直接責任,也要實行「一案雙查」,對履行「兩個責任」不力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