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大會發言人21日晚公布大會議程,其中包括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
有港媒分析,這部「港版國安法」主要針對四類行為,包括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以及外部勢力干預。
立法彌補國安漏洞
香港各界人士也紛紛發聲表示堅決贊成和支持,這關係著香港未來和國家安全,是「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關鍵。
香港民建聯21日晚作出響應,支持中國全國人大審議建立健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的議案。
民建聯指,香港回歸23年,仍未履行憲制責任,未就基本法23條立法,令國家安全保障存在缺口,而近年「港獨」有越演越烈的趨勢,破壞香港社會安全及法治的違法暴力活動也極為猖獗,有政治人物更公然尋求外國勢力干預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在這種情況下,全國人大採取上述做法,是必要的,也是符合國家和香港社會根本利益的。
民建聯主席、香港立法會內委會主席李慧瓊表示,民建聯全力支持。全國人大採取上述做法,是必要的,也是符合國家和香港社會根本利益的。
香港工會聯合會(工聯會)21日晚發佈聲明表示強烈支持。聲明稱:我們將「義不容辭」地支持推動這項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我們認為立法有極其強烈的迫切性和必要性,可堵塞現存特區在國家安全問題上的漏洞。我們認為,立法可表明全國人民和中央政府對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意志,也反映了國家對香港的愛護!
有分析人士認為,這次立法從國家層面堵塞維護香港國安方面的法律漏洞,作用與「23條」本地立法有所不同。
如國家法律目前只禁止「台獨」,未禁止「港獨」(《反分裂法》通過時就說明:不適用港澳);又如,對香港境內觸碰「三條底線」(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基本法權威、利用香港滲透和破壞內地)的行為,國家法律目前沒有如何懲治的規定。
再如,香港基本法賦予中央在香港23條立法中的憲制權力和責任,也亟需有國家法律規定執行機制。
打擊反對派勾結外國勢力
香港的反對派議員及政治人物近年來頻繁訪美,力求通過美國制衡政府。去年 11 月區議會選舉前, 更有反對派人士把香港選舉主任的全部名單交給美國,務求借美國之力來威嚇各選舉主任,令他們不能秉公執法,不敢取消主張「港獨」「自決」分子的候選人資格。
「保衛香港運動」主席傅振中稱,絕對支持全國人大涉港議案,這樣可以填補現在香港對於分裂國家或者勾結外國勢力的法律真空,讓執法者和法庭有實在的法律依據去檢控和懲罰,不會讓專走法律漏洞的亂港分子逍遙法外。
「很討厭一些反對派議員經常跑去外國唱衰香港,叫美國制裁香港和中國,他們應該受到港版國家安全法的懲罰!」傅振中說。
工聯會會長、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吳秋北表示,去年持續的暴力事件嚴重威脅「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香港反對派和外部勢力勾結,很明顯是在搞「顏色革命」。所以人大有信心、有責任、有權力就國家安全問題,以中央立法方式去處理,平息亂局,這是理所當然之事。
無礙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大會議程公布後,反對派惶惶不可終日,深夜開記招回應,被網民戲稱為「輪流講遺言」。
反對派在記者招待會上向外國勢力喊話,且再次拋出「國安立法打擊外資信心」的論調。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香港特首梁振英表示,有了這樣的法律,不妨礙外國投資者在當地投資,不妨礙當地居民依法享有的自由,這個也是香港應該做的。我們現在有一個國家安全方面的漏洞,會影響到「一國兩制」的實施,會影響到香港社會的安定,因此影響到投資的興趣,影響了香港的經濟發展。
梁振英認為,世界上幾乎每一個國家、每一個社會,包括美國本身,也包括亞洲一些國家,比如新加坡,都有(維護國家安全)這方面的法律,他們的法律還是相當嚴謹嚴密的。在香港落實好「一國兩制」,必須要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沒有這項法律,反而會影響各方利益。
綜合《北京日報》《文匯報》《大公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