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劉先生在2021年3月份購買了特斯拉model 3高性能全輪驅動版轎車,共計花費411900元。按照當時簽訂的《汽車訂購協議》,他在購車時,不僅選配了競速套件、冷光銀車漆,還特意花了64000元購買了完全自動駕駛功能。
南京市民 劉先生
完全自動駕駛能力,我被這個完全自動吸引了。當時說未來兩年之內,在中國就能用了,傳的就是車子自己開。
南京市民 劉先生
其實功能已經推出了,只針對4.0硬件的,我的車3.0硬件用不了,工程團隊在努力解決,等待審批。將來會支持的,我問他將來是什麼時候,他說不知道。
南京市民 劉先生
我第一次提出來,對方說會去反饋,但是到現在20多天了,我問進度如何,對方說沒有進度。
江蘇國頌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賈晨
由於特斯拉的不實的宣傳,導致消費者購買了本來應該具有完全自動駕駛功能的車,現在沒有辦法實現這種功能,我認為已經達不成消費者當時購買的根本目的,已經構成違約。64000元屬於消費者購買完全自動駕駛功能的,如果當時消費者訂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那麼特斯拉公司應當就這一部分的違約承擔相應責任,退還消費者的64000元的購車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