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一起學《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9.3.9~9.3.11


9.3.9強條。排除有燃燒或爆炸危險氣體、蒸氣和粉塵的排風系統,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排風系統應設置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靜電接地,減少因靜電引起爆炸的可能性。

2 排風設備不應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築(室)內;地下聚集有危險的氣體,危險性更大。

3 排風管應採用金屬管道,並應直接通向室外安全地點,不應暗設。暗設不方便檢查和維修。


9.3.10條說排除和輸送溫度超過80℃的空氣或其他氣體以及易燃碎屑的管道,與可燃或難燃物體之間的間隙不應小於150mm,或採用厚度不小於50mm的不燃材料隔熱;當管道上布置時,表面溫度較高者應布置在上面。這裡的間隙和採取的措施還是需要記住的。


9.3.11強條。通風、空氣調節系統的風管在下列部位應設置公稱動作溫度為70℃的防火閥

1 穿越防火分區處;防止火災在不同防火分區蔓延。

2 穿越通風、空氣調節機房的房間隔牆和樓板處;

3 穿越重要或火災危險性大的場所的房間隔牆和樓板處;

4 穿越防火隔牆處的變形縫兩側;

5 豎向風管與每層水平風管交接處的水平管段上。

註:當建築內每個防火分區的通風、空氣調節系統均獨立設置時,水平風管與豎向總管的交接處可不設置防火閥。

這裡需要設置防火閥的部位,每一條都很重要,作為常識記住吧,也是考試經常會考的。如果是在實際的工作中,遇到相應的圖紙,記得對比圖紙的位置和此處的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