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童未及成熟為何在十三四歲早嫁?緣由令人嘆息

古代女童未及成熟為何在十三四歲早嫁?緣由令人嘆息

清朝時期,皇后赫舍里氏在14歲便嫁給了康熙皇帝,這在現代看來簡直難以想像,但在那個時代卻是司空見慣的事情。回顧我國的古代女性婚嫁年紀,你會發現,女子十三四歲便早已成了可以結婚的年紀。那麼,為何在那個年代女孩子要如此匆忙地嫁人呢?我們將通過多方面的探討來揭示箇中原因。

在古代社會,女孩十三四歲結婚的現象確實普遍,而這種現象背後有諸多複雜因素。首先,古代是一個農耕社會,家庭和國家的發展都極度依賴人口的增長與穩定。戰事頻繁、天災頻仍,極大地影響了人丁的存續。在頻繁的戰爭中,人口銳減,女性早婚早育成為國家和家庭維繫持續繁衍的社會策略。

例如,在春秋戰國時期,戰事連年不斷,趙國長平之戰中,白起坑殺趙軍40萬人,大規模的戰事使得人口損耗嚴重,國家不得不鼓勵早婚以儘快恢復人口。漢朝初期,漢高祖劉邦和漢惠帝頒佈一系列法令,激勵人民早婚早育,以恢復因戰爭銳減的人口。特別是,女孩若到15歲還未出嫁,則需要繳納5倍的稅賦,而多生孩子則會獲得減免。這些政策無疑使得早婚早育在社會中成為一種常態。

另外,古代醫療條件的落後和高夭折率,逼迫人們不得不儘早生育。古代兒童夭折率高達50%,一對夫妻若要確保家庭人口的延續,必須儘早結婚生子。這樣,才有足夠的時間和可能性生育更多的孩子以對抗高夭折率。例如,康熙能成為太子,很大程度上歸功於其童年得過了一次天花,從而倖存下來。在醫療和公共衛生條件極為落後的環境下,孩子能夠健康長大本身就是巨大的幸運。

不僅如此,家庭的貧困和社會壓力更是促成了女孩早婚的現象。在許多貧困的家庭,女兒往往被視為額外的經濟負擔,早早嫁出去不僅可以減少家庭開支,還能通過她們的婚姻來獲取經濟利益或聯盟。譬如,貧困家庭為了減輕負擔,可能在女孩剛至十二三歲便急於將她們嫁人,以便將有限的資源更多地投向男丁上。男丁既是勞動力,也是家庭地位與安全的重要保障。

文化傳統的角度看,傳宗接代的觀念自古滲透到家家的骨血中,孔子在《論語》中強調:「女子年十五許嫁」,甚至後來的韓非子也講「婦人十五而嫁」。古人堅信女孩到了十五歲便應已具備做妻子、母親的能力,並認為若拖延婚嫁,會影響家族香火的延續。在人口壽命普遍短暫的背景下,古人傳宗接代的責任顯得尤為凸顯,平均壽命僅20歲左右的周朝,人們在有限的生命里不得不早早成家,以確保延續。

另外,從心理與生理髮育的角度來看,雖然現代科學認為女孩到20歲左右才算身心完全發育成熟,但古代的觀念截然不同。認為女孩十三四歲到十五歲已經接近成年生理年齡,早早嫁人是一件自然且合乎倫理的事,這種觀念無異於加速了女孩早婚嫁的步伐。

從研究歷史的書籍中,我們不難發現,諸如漢朝皇后張嫣11歲嫁漢惠帝劉盈隋文帝的皇后獨孤伽羅14歲嫁楊堅唐太宗之妻長孫皇后13歲嫁李世民宋仁宗之妻郭皇后12歲嫁趙禎,這些實例充分說明了古代女性早婚的普遍性,即使是皇室,一流之尊,也無法避開這樣的社會潮流。

需要指出的是,古社會對女子婚嫁的時間並非隨意草率,而是源自對社會秩序、人口政策、生產生活需求的綜合考量。農耕社會對人口紅利的依賴,戰亂貧窮及高婦幼死亡率,都構成了早婚早育的內在驅動力。

總的來說,古代女子早婚現象包含了社會生產、人口政策、家庭經濟及文化傳統的多重因素,也是時代背景下特定社會形態的產物。閱讀這些歷史,我們不僅能看到古代社會的逼仄與無奈,也能通過它們映射出現代社會的進步與改變。這讓我們更為珍惜現今相對自由與寬鬆的婚戀氛圍,以及國家對個體人權的重視。

通過對古代女童早婚背後原因的多方面探討,我們敬仰和理解那段歷史中的智慧與無奈,並能夠從中汲取經驗,不斷推動現代社會文明的發展與進步。#視界頻道激勵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