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康熙帝開始到新中國成立前,我國與沙俄簽訂了哪些不平等條約?

我國與俄羅斯歷史上有着密切地聯繫。談起俄羅斯,國人心中都憋着一股怒氣。

我國原來有着更廣闊的領土,有着將近1340萬平方公里的土地。

原來的庫頁島巴爾喀什湖貝加爾湖尼布楚等地都是我國的,外蒙古也是我國的。但現在都不是我國的。

再來看 原來的領土與現在的對比就知道我國失去了哪些領土,下面紅色的就是失去的領土:

我國在西北部、北部、東北部失去了將近400萬平方公里的土地,這些土地的丟失都與沙俄(俄羅斯)有關。

康熙大帝開始,歷史上我國與沙俄(俄羅斯)簽訂了很多不平等條約,這些不平等條約的簽訂,導致我國喪失了300多萬的領土。

下面列舉了我國與沙俄簽訂的26個條約,除了《尼布楚條約》相對公平一些,其它條約基本上都是不平等條約。

其實就是《尼布楚條約》我國也是吃了一些虧的,但吃虧不是特別大。

這些 條約中 主要有五個條約對我國影響很大,割讓了大片的領土。

1、《璦琿條約

這個條約是1858年5月28日簽訂的,沙俄強迫我國割讓了中國黑龍江以北、外興安嶺以南共60多萬平方公里的土地。

2、《中俄北京條約

這個條約是1860年11月14日簽訂的,沙俄強迫我國割讓了烏蘇里江以東,包括庫頁島在內的大約40萬平方公里的土地。

3、《勘分西北界約記》

這個條約是1864年10月7日簽訂的,沙俄強迫我國割讓了中國西北巴爾喀什湖以東、以南44多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也就是原來伊犁 西南部、西部、北部的一些領土,原來伊犁是不靠邊疆的,現在靠邊疆了。

4、中俄改訂條約及五個勘界協定書

在十九世紀八十年代,沙俄又與我國簽訂了《伊犁條約》及《伊犁界約》,後與與我國簽訂不了界約和博記,又霸佔了我國西北部7萬多平方公里的領土。

5、中蘇友好同盟條約

1945年8月14日,國民政府(蔣介石政府)與蘇聯又簽署了《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條約規定,外蒙古的獨立地位需經外蒙古公民投票決定,若公民投票證實獨立願望,中華民國政府需承認外蒙古獨立。1946年1月5日,中華民國政府發佈公告,正式承認外蒙古獨立。自此,我國失去了外蒙古。

由於我國失去了海參崴、庫頁島等東北角大片的領土,導致黑龍江、吉林等地失去了出海口,嚴重影響了我國東北經濟的發展,給我國振興東北帶來了巨大的困惱。

註:圖片來源於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