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都察院左都御史與六部尚書相比,誰的地位更高、權力更大?

清朝沿襲前代,各類機構設置運轉已經非常成熟和完善。其中朝廷的主要行政機構為六部,也就是平時提到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而行政機構之外還有監察和司法機構,監察機構為都察院,司法機構則為大理寺。

六部中的刑部與都察院和大理寺又被合稱為「三法司」。朝廷遇有重要重大案件,一般會安排三法司聯合審理,俗稱「三司會審」。

對於六部而言,其主要長官為尚書,全面負責所在部的各項事務,品級一般為從一品,特別重要的部門比方說吏部、戶部等,一般還會高配為殿閣大學士,成為正一品,但這種情況不是每個尚書都會有,而且即便高配也不是尚書的級別高,而是大學士的級別高。

都察院來源於早期的御史台,明清以後更名為都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主要職責為監察、彈劾和建議,其主要長官為左右都御史清代時的品級也為從一品,這一點與六部尚書品級相當。

在我們的印象中,似乎六部尚書的存在感要遠高於都察院的左右都御史,這一點無可厚非,畢竟六部為主要的行政機構,國家的施政綱領要通過這些部門布達地方。

但這並不意味着都察院的地位就比六部低。首先來說,都察院的主官與六部尚書品級相當,而都察院的職責為監察、彈劾等。可不要小看這個監察和彈劾。

都察院右都御史一般為各省總督的兼銜,正因為有了這個兼銜,總督才被朝廷賦予了監察、考核乃至於彈劾地方各級官吏的大權,換句話說這些官員幹得好不好,總督兼任右都御史或者巡撫兼任右副都御史後將擁有很大的話語權。

總而言之,六部尚書與都察院都御史品級相當,不過六部存在感要高於都察院都御史。若論權力,六部尚書在其分管領域話語權很大,而都察院都御史則是在監察百官方面話語權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