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沒有相機和照片,科舉考試時怎麼防止槍手替考?

「科舉考試」產生於隋煬帝時期,發展於唐宋,在明清走向鼎盛,一直到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才退出歷史舞台。

相比於「察舉制」、「徵辟」、「九品中正制等任人唯親的選才方法,科舉考試可謂是一種相當公平和科學的選拔人才的方式,讀書人只要有真才實學,就不怕被埋沒,完全可以通過科考進入仕途,從而實現人生抱負。

許多留名青史的名臣、政治家、文學家、書畫家、教育家,比如,唐代王維韓愈柳宗元顏真卿白居易,宋代的歐陽修王安石蘇軾司馬光朱熹,明代的張居正湯顯祖海瑞徐光啟,清代的紀曉嵐鄭板橋林則徐、翁同龠、張之洞等人,都是通過科舉考試篩選出來的的英才,有的甚至高中過狀元。

然而,古今往來,才華橫溢的人畢竟是少數,一些不學無術卻想入仕的人,就會挖空心思來投機取巧,最為直截了當的投機方式,無疑是找一個槍手替自己代考。

現代人進入考場必須帶上准考證和身份證,它們是確認考生身份和防止替考必不可少的證件。那麼,古代的高科技很少,在沒有相機和照片的情況下,找槍手替考是不是很容易矇混過關呢?

實際上並非如此,古人的聰明才智比我們想像得要高,他們防止代考的方法不亞於現代人,經過長期摸索和總結,古人發明了三種防止替考的方法。

第一種,准考證制度。

現代考生考試時,必須先報名然後領取准考證,才有資格進入考場。古代實際上也有類似的制度,只不過,古代考生證明身份的憑證叫作「浮票」清朝時稱作「院試卷結票」,相當於現代的准考證和保證書。

上邊會寫上考生上三代,即曾祖父、祖父、父親,以及老師、鄰居等人的姓名、籍貫、年齡、職業等信息,以及自己的姓名、年齡、體貌特徵等信息。

「浮票」的主要作用是防止有人假冒戶籍。

浮票有沒有問題,不是自己說了算,考生還要找兩名保人畫押,來證明票上的信息都是真的。參加鄉試、會試如果浮票造假,或者發現有人替考,那麼,上面的所有人,包括兩名證人,都要受到嚴厲的懲罰。

保人的選擇,有約定俗成的規矩,參加「童生試」的考生,一般找當地的秀才來擔任,因為秀才算得上當地的知識分子,以私塾先生居多,而且每個地方的秀才數量有限,他能分清誰是不是童生。

參加「鄉試」的考生,找的保人一般具有舉人的身份。參加「會試」和「殿試」的考生,找的保人級別更高,名氣更大,甚至是當朝名臣。

如果替考者被揪出來,不但他的成績會作廢,還要罰他多少年內,甚至終生不得再參加科考。保人同樣要受罰,有可能連烏紗帽都要收回。

古代的浮票制度,作用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加強周圍人對考生的有效監督,二是對考生起到震懾作用,讓他不敢違紀。

第二種,識認官點名制。

古代考生進入考場前,要被專人詳細地詢問和檢查身份信息,專門做這項工作的人稱之為「識認官」。

早在盛唐時期,朝廷就要求每個考生在考試前,要把個人詳細的體貌特徵寫在紙上,稱作履歷。進考場時,以便識認官逐一點名和比對。

體貌特徵包括,身高是幾尺幾寸,體態是胖是瘦,還必須有獨特的體征,比如,眼鼻子和嘴巴屬於什麼類型,臉上某處如果有痣、傷疤,或者胎記,等等,都要備註出來。

識認官點到誰的名字,誰就得站出來報到,同時,證人也得說話,以保證參加考試的跟信息上記錄的是同一個人。

所有識認官在考生入考場前都要先到場,他們的工作容不得半點馬虎。如果識認官看錯或者故意包庇,事後被查出來的話,不但要重罰他,連家人都要殃及。

第三種,連坐制。

宋朝時,隨着參加科考的人逐年上升,為了提高效率,朝廷發明了「互保連坐制」。規定把同一個地區的10個考生分為一保,如果其中一個考生出了問題,其他9人以及保人都要受到處罰。

宋朝不僅對考生的要求很高,對保人的要求同樣很高。規定各地在選取保人時,除了對戶籍、資歷等信息嚴格考察之外,着重要對保人的道德品質進行認真考察,以上信息如果都沒有問題,才有資格做保人。

替考者如果被發現,會被直接戴上枷鎖,押到考場外示眾。其他九個考生則永遠不得參加考試。在如此嚴厲的制度下,替考的風險很高,所以,考生們只能老老實實,憑自己的真本事去博取功名。同時,還得監督其他考生,以免連帶自己。

到明清科考鼎盛時期,相關的制度更加嚴厲,考試作弊者如果被發現,先是坐牢3個月,然後發配到蠻夷之地充軍。到達目的地後,還要大刑伺候,臉上刺字,字跡為所犯之罪。

讀書人都好面子,誰能受得了這種「待遇」?只能斬斷投機取巧的念想。

古代替考的報酬和風險都很高,總會讓一些鋌而走險者躍躍欲試。實際上,古代的考試作弊往往發生在「童生試」,在「鄉試」、「會試」、「殿試」里,幾乎沒有人願意替考。

原因很簡單,自己有才華為什麼不自己去考試然後做官?做槍手掙那幾個報酬實在不划算。

只有那些通過「童生試」的秀才,考試多年還沒有考上舉人,又加上自己家境貧寒,沒有其他一技之長,才會做槍手替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