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珊在鄖陽府做「省長」百姓為何都說他好

戴珊,字廷珍,江西浮梁(今江西景德鎮)人。明朝時,在鄖陽府當巡撫,巡撫是當時的二品級朝廷大臣,相當於今天的省長了。

鄖陽府

戴珊自幼好學,力圖上進。天順末年(1464)進士,雖然考上了個進士,由於剛正不阿,不求人,所以許多年都沒有做官。不過後來被授於御史銜,督南能學政,恃正己而後正人之旨,士多淳化。

成化十四年(1478)遷陝西副使,仍督學政。因其向重正身率教,陝西學界極為仰慕,培養之士諸多成才。繼之,歷浙江按察使、福建布政使,俱老誠持重,廉潔奉公,從不取非份財物,每遇饋贈,必婉言拒之,可謂一塵不染,且十年如一日。

到了弘治初,孝宗王恕入為吏部尚書,王恕是個愛才之人,所以就大力舉賢才以匡國政,但大學士劉吉往往暗中阻撓,因而被薦者皇上別推。恕以不得其職,上疏乞辭,而皇上又不許。恕奏云:「倘舉不效,臣罪也。」皇上考其所薦,確屬賢能,於是凡有所謀,未嘗不聽,一時接納恕薦多人。弘治二年(1489),戴珊便由王恕推薦接任陽巡撫鄭時職。五月詔下:「升福建布政使戴珊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撫治郯陽等處。」

戴珊到任不久,正值四川野王剛率眾劫竹山平利等處,居民受搔擾之苦,相率逃離山谷。珊會合川、陝兵,並檄副使朱漢等征討,生擒其魁及其從眾,按明律俱應處死,而珊僅究辦其首犯,余皆以脅從論,全活多人,被譽為德政。弘治三年(1490)五月,遵旨復設湖廣荊州府興山縣。按該縣自洪武初設置,後併入歸州,因民言不便遠役,故復置之。又以房縣地闊,從東到西逾千里之遙,且山深林密,每有寇警,縣令鞭長莫及,地方難靖,遂奏請割房之修文、宜陽二里置保康縣,仍隸陽府,但此項奏請,直到戴珊去職以後,曆數年才成為事實。

戴珊撫治鄖陽期間,地方化亂為靖,以治績顯著,於弘治四年(1491)三月奉旨任職刑部尚書,進而擢左都御史,陽巡撫則調山東左布政使王道繼任。刑部系六部之一,掌管國家的法律、刑獄事務,如何量刑,干係重大。其時太原封藩晉府寧化王朱鍾鋼(bǐng)淫虐不孝,勘不得實,上命珊再勘之,經核實奏聞,遂奪其爵錮之。五年(1492),湖廣蘄州封藩荊王朱見瀟與其長子佑柄坐不法,也經珊核實奏聞,上召見瀟至京,並其長子俱降為庶人。其執法之嚴,竟不讓王室。弘治十七年(1540),朝廷考察京官,珊本廉介不苟合,給事中吳舜、王蓋連疏抵毀兵部尚書馬文升,並誣戴珊縱妻子納賄,珊不與辯,奏乞罷官。御史馮允中等進奏云:「文升與珊,歷事累朝,清德素著,不可因浮詞廢計典。」皇上慰留,事白,遂黜吳、王二人。

弘治末,珊以年老多疾,子尚年幼,數次請退,而每次總是詔挽留。於是珊退請當年同榜進士、時下同朝劉大夏向皇上進言。大夏以珊病實上告,乞聽其歸。孝宗朱佑棹云:「彼屬卿言耶?主人留客堅,客則強留,珊不能為朕留耶?且朕以天下事付卿輩,猶家人父子,今太平未兆,何忍言歸?」大夏出,以帝言告之。珊泣云:「臣死是官矣!」未幾,孝宗駕崩,武宗朱厚照繼位,改元正德。珊以新君始立,不忍言去,帶疾視事,疾不能治,遂卒。訃聞,陝籍在京之御史楊儀等及數十國子生驚悉,同具疏稱:「珊學行履歷無可疵指,其督學應天、陝西,一以隨材施教、敦實抑浮為主,所至人才輩出,士論歸之。」又述及撫治陽所施之德政,謂「人無冤稱」。又謂:「彼掌管都察院事,正身率屬,風紀肅然。」上是其奏,謚「恭簡」,賜太子太保,史志自應表彰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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