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奸居住地址被查明,公安局正欲進行逮捕,陳毅指示:免於捕辦

解放初期,泰州人民紛紛揭發李長江在抗日時期駐軍泰州時,降日投汪的叛國罪行。我們公安局根據李長江的罪行,決定簽發逮捕證

當時已查明李長江正蟄居上海建國西路憩園李明揚家中,上海市公安局認為李明揚是一位愛國民主人士,到其家中捕人,必須請示陳毅市長。

這裡需要回溯一段歷史緣由。早在1940年,陳老總率部從蘇南渡江北上,開闢蘇北抗日民主根據地時,根據黨中央、毛主席關於努力發展進步勢力,爭取中間勢力,孤立反共頑固派的愛國統一戰線指示。

針對國民黨江蘇省主席韓德勤消極抗日、積極反共的情況,和泰州的地方實力派蘇皖邊區游擊總指揮李明揚、副總指揮李長江表示接受我黨抗日民族統一戰線主張的態度,就確定了「聯李擊敵孤韓」的鬥爭策略。

陳老總還多次親赴泰州,向李明揚懇談合作抗日的大局問題。可是韓德勤卻極力脅迫、煽動兩李反共,而李明揚也曾因戰局難測退居幕後。李長江更是扣我談判代表陳同生同志,並糾集13個團的兵力進攻新四軍蘇北挺進縱隊郭村駐地。

當遭到我軍迎頭回擊,李長江部潰不成軍後,李明揚在兵敗城危和我軍的再三爭取之下,批評了李長江,並表示願守中立。

陳老總為顧全民族抗日大局,收兵於泰州城郊麵粉廠,派代表與兩李談判,要求兩李在抗日中互助互讓,共同發展,以利一致抗日。陳老總有理、有利、有節的鬥爭分寸,促使兩李答應保持中立,助我東進抗日。

7月25日我軍東進黃橋,通過兩李防區時,李部如約讓路,並對空鳴槍,以遮韓德勤耳目。我軍也佯裝奪路而過。而後在10月的黃橋保衛戰中,由於兩李中立,按兵不動,我軍得以取得黃橋保衛戰的勝利,為開闢蘇北奠定了基礎。

1941年2月,兩李分路,李長江投降日汪,任汪偽第一集團軍總司令。而李明揚率部撤往興化茅山、邊城、葉甸一帶水網地區堅持抗日,並保持與我黨我軍友好往來。

事隔10年,時代已「天翻地覆」。陳老總對於公安局所請示的將去李明揚家中逮捕案犯一事,沒有隨口表態,而是慎重地親自向李明揚詢問了李長江的情況。

李明揚申訴:「當初新四軍渡江北上,我們兩李是支持的。韓德勤反共,我們保持中立,並助新四軍東進,取得黃橋戰鬥的勝利。以後李長江降日做了漢奸,犯了國法,但仍向我李明揚提供日寇情報。

現在李長江居住舍間,但已病入膏肓,中風卧床不起,言語不清,已是廢人,要不了多天,必將死去,請陳總寬恕!」

陳老總鑒於李長江已失去活動能力,又考慮到要堅持與發展愛國統一戰線,繼續尊重愛國民主人士的傾心之言,於是決定對李長江免於捕辦。上海市公安局轉告了我們執行逮捕任務的同志。不久,我們公安局也接到蘇北區黨委轉來的陳總的上述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