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金瓶梅》看樓市

《金瓶梅》這本書,從面世以來,褒貶不一,有人說是天下第一淫書,也有人說是中國第一部世情小說,不管是風月還是歷史,都是出於欣賞角度,像我們做地產的,看到的都是房產交易。

翻開第一回,原籍陽谷縣武大郎,因為兄弟武松犯事逃走。導致武大郎沒辦法在陽谷縣居住,遷居到清河縣,在紫石街租房住下來了,沒多久妻子去世,辦完喪事。租房的錢都沒有了,帶着女兒投靠張大戶。張大戶看他可憐,給了他一間臨街的房子。雖說是租給他。但並沒有收租金,在這期間,娶了潘金蓮當老婆,張大戶還陪了嫁妝,不久張大戶死了。因為女人之間的恩怨,張大戶老婆把他們趕了出去,武大郎又帶着潘金蓮回到紫石街租房,那裡魚龍混雜,潘金蓮年輕又美貌,總有一些流氓地痞來找麻煩,武大郎不敢得罪,就打算另外租房子。潘金蓮一聽租房子就不樂意了,建議典房,武大郎說,我哪有錢典房?潘金蓮說,呸,濁才料,你是個男人,倒擺布不開,常教老娘受氣,沒有銀子,把我的釵梳湊辦了去,有何難處?於是賣了首飾,湊了十數量兩銀子,典得縣門前樓上下兩層四間房屋居住,當時人們主要靠三種途徑解決住房問題,一是租房,而二是典房,三是買房,從租房到典房,武大郎算是升了一個檔次。

典房就是你給房東一筆錢,把房子典押過來,這個價錢一般是房屋價值的一半,在房東贖回房屋之前,這個房子所有的權益都歸你所有,你可以出租,可以居住,也可以轉給他人,而且,這個這個房子要出售,你是有優先購買權的,業主只有回贖權,所以,《金瓶梅》里也有提到租不如典,買不如典,在明清兩代,甚至到了民國,典房一直無租房並駕齊驅,為眾多無房人士解決了燃眉之急,唯一的缺點就是需要押上一大筆典房款。

其實現在這種房產交易也有存在的,只是比較少,因為在這方面的可參考的法律法規比較少,風險比較大,比如說回贖期,古代是過了典期,習慣是可以順延一千年,典田千年有分,賣田當日死,典田千年活。說的就是這個。現在是典期逾期10年,無典期的靈經過30年未贖的,則視為絕賣,絕賣後,房屋原業主就喪失了該房屋的產權。二是古代房東不需要為典金支付利息的,典期到了,把典金原數退回就可以了,然而現在根據《典當行管理辦法》規定,根據典金,典當房屋每月綜合費用率為3%加0.7%的利息率,另外,業主還需要負擔評估費,保險金等必要的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