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為草根出身的開國皇帝,明太祖朱元璋在開國以後,進行了大規模的反腐行為,堪稱是古代歷史上最嚴厲的反腐,但是並沒有成功,明朝最終和其他朝代一般,越往後貪污腐敗越嚴重,中間再摻雜着幾次反腐行動,使得吏治稍有清明之勢,人心稍有恢復之勢,算是勉強修修補補,最終直到亡國。
不過雖然明太祖朱元璋的反腐失敗了,但是在某種程度上,相對其他王朝來說,他也是成功的。
因為每個王朝的開國皇帝,都會通過祖制等施政行為給所在王朝留下深深的烙印,並且一直延續下去,直到滅亡,可以說開國皇帝的作為,在大幅度上決定着一個王朝的上限和下限。

我們再來看看明太祖朱元璋之所以進行嚴厲的反腐,本質上是認為官僚享受着權力,所以也要承擔相應的職責,因此要權責對等,要將官僚的責任追究到底,是以明朝的官僚對比歷朝歷代,尤其對比兩宋,是被嚴厲苛待的。
換種方式來說,就是皇帝對官僚存在天然的戒備心,並不認可「與士大夫共治天下」那一套,而是認為我賦予了你權力,你就要兢兢業業的盡職盡責,不能有貪腐,不能越權,不然我就會嚴厲處罰,正是基於這個想法,所以兼具肉體懲罰和精神羞辱雙重效果的廷杖在明朝盛極一時。
這種不尊重、並且苛刻官僚的王朝風格並不好,並且在這種視官僚為「敵人」的極致思想下,最終是釀成了于謙和張居正這種力挽狂瀾的大臣卻是落得凄涼的下場,也一定程度上使得士大夫階級寒心,成為明朝末期大臣躺平,並且滅亡以後,沒有大臣站出來力挽狂瀾的一個重要原因。

但從另一方面來看,這樣的好處也是顯而易見的,正因為將官僚的責任追究到底,使得官僚惶惶,限制很多,顧忌也多,所以最大程度上延緩了官僚體制的腐化時間,使得龐大的官僚體制在很長時間內是履行好了作為皇權觸手的職責,因此才有了明朝276的歷史,在單一的大一統王朝之中,明朝的276年可是僅次於唐朝的289年,這是一個很耀眼的成績。
因此從這方面來看,明太祖朱元璋雖然反腐失敗,但正因為他將官僚責任追究到底的作風延續到後世,才有了明朝近三百年的歷史。
最後再說說明太祖朱元璋為什麼會反腐失敗?

其實反腐失敗是正常的,如果成功了,那才是不正常的。
最根本原因在於古代王朝是人治,即使有大明律,也不過是輔助,或者說皇權需要時,那律法便是律法,皇權不需要時,律法不過是擺設,連輔助都算不上。
尤其是明朝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君權高度集中的王朝,皇帝在制度上擁有的權力比之之前朝代的皇帝明顯是強了很多,因此皇帝的英明神武會被明顯放大,昏庸糊塗也會被明顯放大。

而龐大的官僚體制身為皇權的觸手,內部的監察衙門根本起不到有效的監察作用,全憑皇帝個人來推動。
在這種歷史環境下,明太祖朱元璋的反腐行為自然不具有持續性,只能起到一時效果,甚至連一時效果都達不到,等到他死後,後世皇帝為了坐穩皇位,或是實施仁政,收攏人心。或是重典治國,來革除弊端。反腐並非必然選項,往往只有在吏治腐敗嚴重時,才會通過反腐來使得吏治清明化,但是效果不一,主要是以此起到清潔吏治,穩固統治的作用,而非是真心想要反腐到底。
最後吏治腐敗到一定程度,既得利益集團已經交織成形,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那麼反腐也是沒什麼用,甚至連清潔的效果都起不到,只能在吏治越來越腐敗,最後王朝滅亡以後,才能再度迎來一個新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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