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雍正是皇帝中的勞模,這是公認的。有說雍正在位期間批字書寫500多萬字。北京故宮存其硃批漢文奏摺就有3.5萬件,滿文奏摺6600件,共有4.1萬餘件。其在位不到13年,實際4247天,平均每天批閱奏摺近10件。奏摺上最長批語達1000多字,比奏摺本身還長。台北故宮也有很多這類檔案。再算上遺失散軼,這個工作量可能要翻番。所以,雍正不是996,而是007,很大可能是過勞死。
找了一些清朝皇帝批過的摺子,很多摺子都非常可笑。比如杭州織造圖省事在請安摺子的封袋中又裝了一個當地知名僧人圓寂的摺子,皇帝說你是跟我請安呢還是咒我呢。
同樣是這個織造,在某地民眾聚眾造反幾個月且已被皇帝責成專員帶兵鎮壓一個月後,又上了一道聽聞某地某人等聚眾造反的摺子,皇帝只能批示知道了知道了早就知道了。
還有直隸總督連年連月向皇帝報告直隸治下降雨的摺子。皇帝起先批示甚慰,後來批示知道了,實在無奈就批示說直隸境內下雨我也看得見,用不着一個內容這個月報了下個月報,今年報了明年還報,報的太密了。甚至批的手滑, 把該員一個好不容易的正經要事摺子給批了個「閱」,耽誤了事情。

這裡就涉及到古代中國皇帝治理天下模式的問題。我們知道,最早的國家是由家族、族群、部落聚集形成,推出一個天下共主,其底層邏輯內含一個各部落、各勢力共治的意思。
秦朝大一統之前,中國主要是封建制,也就是千年後中世紀歐洲仍在實行的分封制。諸侯國主、貴族封臣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內說了算,並向他的領主、君王承擔納貢、出兵等義務。即便是周王,除非征戰或重大禮儀活動,平時也只在王室的直轄國境內活動並行使直接管理權。
到了秦朝,始皇帝變封建為郡縣,權力收歸中央。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皇帝管的更多、更寬、更細,對信息的需求呈指數上升。書同文、車同軌、秦直道、運河漕、驛站快馬,服務並支持了信息傳輸的需求。
硬件具備了,軟件上的流程也要理清。流程重在節點。軍政流程的節點當然是體制內的各級衙門、官僚。但在明朝以前一直有兩個並存且相對對立的核心節點或者是中樞,就是皇帝和丞相。

據信商周以來,各朝、各國就有丞相,可能叫太宰、上卿、三公、宰相、平章事、參知政事。但商周時的丞相還不算是典型的丞相。典型的丞相是從秦朝開始並逐漸強化。所謂典型的丞相就是與國君分權行事,各負其責。國君當然是最高權力的擁有者和國事的最終決策或者裁決者。典型的丞相直接對國家政務施政下令,一般不向皇帝請示,很多甚至都不用事後報告。皇帝一般不干預丞相執政,輕易不會否定丞相的政令,否則就是非禮。古代的禮法一體,其實就是非法。
皇帝要是有什麼想法一般要和丞相商議,經丞相認可後,由丞相發佈實施。這條路走不通或不想走,那就通過特殊程序把要決策事情直接提到由皇帝來定奪的層面,並繞過丞相、內閣、三省六部以敕的形式法外行權。要是還不行那就只能換人了。
所以,丞相的權力極大。後世的六部其實以前都是相府負責錢糧、兵馬、營造、刑名、人事勞資的管家,早期都是私官。日常政務處理和議事都在相府。皇帝的朝會往往是形式大於實質。所以明清以前六部政務主管,權力挺大,級別並不很高,因為他源於相府的府官。丞相本官才三品,他的府官級別肯定不能太高。而級別與丞相平級甚至更高的三師如果不兼政務,也只是個榮譽。

而且丞相是百官之首、文人之揆,有正朝綱、培風氣的道德權力,他甚至可以干預皇帝的家事。歷史上很多皇帝、後宮、太子的廢立都是丞相操持。當然很多幹了這個事的丞相都留下了權相甚至奸相的名號。但不能否認丞相干預皇庭在禮法上的正當性。古代皇帝任性違背禮法宗制,如果太后不發話,甚至太后失德違制,除了個別言官和不怕死的臣子,即便百官洶洶,但更多也就是腹誹,說這個話、挑這個頭還得是丞相。因為其他人這麼做很可能就是妄議,就是僭越,就是大逆不道,丞相則不然,因為他承擔著本朝禮法的建設者、施行者、維護者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