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說了決定緬甸獨立和政體的《彬龍協議》。
本文繼續,說一下緬甸政局的演變。
1948年1月,緬甸擺脫英國殖民統治,宣布獨立,成立緬甸聯邦。
《彬龍協議》的積極擁護者,對緬甸聯邦成立有重大貢獻的撣族土司蘇瑞泰(記住這個人),被推舉為緬甸聯邦第一任總統,但不掌握實權。

緬甸聯邦第一任總統撣族土司蘇瑞泰(圖片來自網絡,侵刪)
緬甸獨立後,以吳努為首的「自由同盟」執政,大力推行「大緬族主義」。
吳努政府加強中央集權,收歸地方權利,對《彬龍協議》所承諾給予各少數民族地區的權利,採取限制、削弱和收回等措施。同時,擱置「兩邦獨立權」,引起了撣邦、克耶邦的不滿。
1949年1月,克耶族首先公開退出緬甸聯邦,宣布獨立。其他少數民族地區應聲而起,掀起了或獨立建國、或建立民族邦、或謀求更大自治權的抗爭大潮,武裝衝突此起彼伏。
1962年3月,奈溫將軍發動軍事政變,推翻吳努政府,解散民主議會,廢除《緬甸聯邦憲法》,成為「軍控」政府的發端。
奈溫政府宣布擱置「自由退出緬甸聯邦權利」,監禁多名撣邦、克耶邦領袖和其他少數民族上層首領,加大對少數民族武裝軍事打擊力度。
當時,已卸任的撣族土司蘇瑞泰及其幼子被捕入獄,並於1962年11月死於獄中。蘇瑞泰的妻子(Mahadevi)和兒子(Chao-Tzang)以軍政府違背《彬龍協議》和《聯邦憲法》為由,組建撣邦軍。至此,撣族也走上了「民地武」道路。
此後,緬甸軍事集團一直把持朝政,雖然四次易名(1962-1974年稱為緬甸革命委員會,1974-1988年稱為緬甸社會主義綱領黨,1988-1994年稱為緬甸聯邦國家恢復法律和秩序委員會,1997年開始稱為國家和平與發展委員會),但終究是奉行「大緬族主義」的軍政府,施行軍事獨裁統治。
以《彬龍協議》為視角,站在撣邦、克欽邦、欽邦的立場,來看待吳努政府、奈溫政府,也包括後來的軍政府,真應了那句老話,上船容易下船難。
上船之前,你打你的魚,我曬我的網。說好了上船以後,把船長送回英倫三島,然後大家下船分野,各立碼頭,自由自在過生活。誰知真的上了船以後,送走了老船長,大副上了位,諸打漁者淪為船員了,一切都要聽船長的指揮和管理。
到上世紀80年代末,緬甸共有29支少數民族反政府武裝(包括緬共在內),主要有撣、克欽、克耶、克倫、孟、若開、勃歐、崩龍、拉祜、佤等民族武裝。

緬甸民地武分佈圖(圖片來自網絡,侵刪)
到上世紀90年代末,有17支武裝與軍政府簽訂了和平協議,其控制區在形式上成為了「特別行政區」。停戰協議和特區模式雖為緬甸換來了20年的相對和平,卻形成了「國中有國」、「一國多軍」的割據局面。
2021年2月,緬甸總統溫敏、國務資政昂山素季被軍方扣押,直到今天也沒有審理完結。據悉,現年78歲的昂山素季自軍事政變以來,已被指控和起訴19起案件,其中14起被累計判處26年徒刑。目前,還在繼續相關案件的審判。

昂山素季(圖片來自網絡,侵刪)
綜上,可以這麼說,緬甸亂局是英國、民族、野心家等問題的「大雜燴」攢成的,造成緬甸本部與山地少數民族地區長期撕裂。
直至今天,緬甸局勢依然波譎雲詭。
【說明:本文原稿有很多內容過於敏感,已刪,感興趣的讀者可多搜索一些史料。下一篇,終於說到撣邦了,涉及瑞麗、清水河、南傘、孟連、打洛等邊境口岸。關注本頭條號,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