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讀到《明朝那些事》朱元璋時期官員薪水收入部分,對於當時官員貪污的事情有點意思。
一、官員收入低,花費多,滋生腐敗
當時的官員收入非常低,普通的縣級官員俸祿才7.5擔米,還不全是米,還包含部分銀票,而這銀票還通貨膨脹得厲害,着實收入低,看到這收入,我們也是很吃驚的,這點收入怎麼活哈。
在這種情況下,官員除了自身的吃穿用度外,圍繞他的人就多,自然花銷也多。
自然也讓很多官員動了歪心思,打起了腐敗的幌子。
二、腐敗方式很特殊「折色火耗、淋尖踢斛」有意思
折色火耗就有點像給金銀首飾清洗,總的落下點什麼,還有就是折損、損耗也就算在裏面了,這就是所謂的撈油水。
折損的度確實不好控制,自然也就帶來了灰色收入的地方。
淋尖踢斛則是用來稱繳納稅收的尖形物件,大家為了足額稱重,就弄得比較滿。許多官員就想到了在稱物斛上下文章,想到了臨門踢一腳,讓上面的穀物掉落下來,然後不讓減稅者取,撈這部分油水,你看,這官員的智慧發揮到一定程度上了。
整個前期官員都充斥着這樣的灰色收入鏈條。
三、雖處渾濁,一身清廉
但在這樣的社會環境下,官場氛圍不良的情況下,也還是有一定數量的官員兩袖清風,一身正氣,比如海瑞、吳琳等等,都是清廉的官員,也受到了後人的讚揚。
吳琳更是在退休後親自耕種,當有官員來查看他,問詢他家路時,田中老者竟然是吳琳本人,一點都不像退休高官的樣子。
清官留名青史,貪官則遺臭萬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