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朝時,徽州富民張時茂有個兒子叫張學禮,少年英俊,相貌堂堂,一表人才。一年春天,他到離家二十多里的學館上學。路過柳塘時,遇見熟人鄧魁。這鄧魁因做生意常向張學禮的父親借銀子作資本,來往甚密,交情深厚。鄧魁一見張學禮,立即邀請他到家裡作客。其時,鄧魁的妻子喻氏見貴客上門,立即端凳沏茶,熱情招待。張學禮見喻氏貌美如花,年紀又輕,頓生愛慕之情。從此日夜思念,心儀甚切。
轉眼已到盛暑,學館歇夏,學生放假。張時茂派僕人安福到學館接張學禮回家。經過柳塘時,張學禮一心想再見一見年輕貌美的喻氏,以解日夜相思之苦,就對安福說:「你先回家告訴父親,我到鄧魁家看看,隨後就回。」

於是,張學禮將馬縛在院門外的樹上,見鄧家院門大開,就徑直往裡走。鄧魁不在家,鄧母也不在。一進內屋,只見喻氏倒在血泊之中,身首分離,已被人殺死。張學禮一見這慘不忍睹的情景,嚇得毛骨悚然,驚慌萬分。心想:這是人命關天的大事,非同小可,得趕快離開這是非之地,要是被人撞見,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於是,立刻奪門而出,跳上馬背,策馬飛奔而去。
鄧魁和母親從廟裡進香歸來,見嬌妻被殺,急忙去向保長報案。這時,同村有個年輕人叫章八,見鄧魁急急忙忙的樣子,就攔住他問:「鄧老弟,如此匆匆忙忙,有什麼要緊事?」鄧魁說:「家中出了人命,我妻子不知被誰殺死在家裡,我要去找保長報案⋯⋯」
章八一聽,急忙對他說:「我剛才在後山腰經過時,看見張學禮走進你家,不一會就慌慌張張奔出門,騎上馬急急忙忙地逃走了⋯⋯」鄧魁聽了章八的話,想起上次張學禮見到妻子時,兩眼發直,魂不守舍的樣子。於是,馬上請章八一起,趕到縣衙告狀。

縣令沈懋修接到報案,立刻派人去將張學禮抓到縣衙審問。沈縣令說:「張學禮,你如何闖入鄧家,殺死喻氏?趕快從實招來,免得皮肉受苦。」張學禮說:「老爺,冤枉啊!小人乃一介書生,手無縛雞之力,膽小手軟,平時連殺雞斬鴨都不敢,更不要說殺人了。不知老爺有何證據?」縣令說:「章八就是證人,他親眼看見你走進鄧家,又慌慌張張離開,這難道不是事實么?」「稟老爺,小人是去過鄧家,但當小人走進鄧家時,見喻氏已被人殺死了,人根本不是我殺的⋯⋯」章八斬釘截鐵地說:「當時我清清楚楚看見只有你一個人進出,再無其他人去過,不是你殺的還有誰呢?」
沈縣令聽了章八的話,斷定是張學禮所為。張學禮不肯承認,就被施以重刑。張學禮受刑不過,只得屈招。沈縣令就以「行奸不遂、殺人泄憤、見財起意、擄掠財物」的罪名,判張學禮死刑,打入死牢,待秋後斬決。
就在這時,朝廷派到徽州出巡的年輕進士陳王道已來到徽州。張時茂立刻寫了狀紙去攔轎告狀,為兒伸冤。

陳巡按接過狀紙一看,是狀告鄧魁 「借本經商,多年不還,思賴無由,乃借妻被殺之事,買通鄰居章八,誣陷小兒姦殺越貨。縣令沈懋修不辨真偽,濫用酷刑,屈打成招……」
這陳巡按一向清正廉明,大公無私,精明機智,屢破奇案,很受朝廷賞識。
他來到縣衙,仔細審閱了案卷,發現案情漏洞百出:一無殺人兇器;二無搶劫贓物;三無現場勘查記錄,案件全憑章八一人的證詞作為定案的依據。
為了徹底摸清情況,陳巡按立刻帶上衙役、仵作等人趕到鄧魁家進行現場勘查。鄧魁正要去買棺殮屍,見衙門來了人,就陪同一起查看。見死者手指甲里嵌有血肉,說明生前她與兇手搏鬥過。又見地上的血跡中有個鞋印,這帶血的鞋印通向門外。陳巡按就順着鞋印循跡察看了一會,又回到鄧家。這時,門外來了一群人在看熱鬧,陳巡按抬頭對人群仔細觀察了一陣。
陳巡按忽然眼睛一亮:見殺人兇手就在人群之中,立刻派人將兇手叫到室內,問道:「你叫什麼名字?」「我叫章八。」 「你如何殺死喻氏,搶劫財物,還嫁禍於人?快說!」章八一聽,嚇得面無人色,但還假裝鎮靜地說:「大人,人是張學禮殺的,沈縣令已審得一清二楚,張學禮自己也供認不諱。大人怎麼冤枉小人殺的呢?」陳巡按問:「你怎麼知道是張學禮殺的?」 「是小人親眼看見他進入鄧家,後又慌慌張張逃出鄧家⋯⋯」「你在何處看見?」 「在後山腰上。」 「張學禮有沒有去過後山腰?」 「他沒有。」 「好,這就說明殺人兇手是你,而並非張學禮。」 「大人,冤枉啊。俗話說,捉賊捉贓,捉姦拿雙。請問大人,你說小人殺人搶劫,贓證何在?」 「贓證就在你身上。仵作,仔細查看他的頭部,將他的鞋子脫下,仔細檢查……」
仵作檢查後說:「稟大人,章八的頭頸里有手抓破的傷痕,頭髮里和一隻右腳的鞋底邊緣都有血跡。」陳巡按拿過帶有血跡的鞋子,與地上的鞋印進行比對,完全吻合。陳巡按為了獲取更充分的證據,立刻派出兩名衙役到章八家中去搜查。不多一會,衙役拎來一個包裹。打開一看,裏面有幾套新衣服和金釵、金鐲等許多珠寶首飾。陳巡按叫鄧魁辨認,鄧魁一看,就說:「這衣服、首飾都是我妻子的。」
陳巡按問章八:「你這頭頸里的傷痕和頭髮里的血跡是怎麼來的?你這腳印為什麼一直通到後山腰上?喻氏的這些衣服、首飾怎麼會在你家裡?你還有何話可說?你招還是不招?⋯⋯」在確鑿的證據面前,章八再也無法抵賴,只得低頭認罪。
原來,這章八對年輕貌美的喻氏早就垂涎已久,只是沒有機會下手。昨天,他探知鄧魁陪母親去廟裡進香,就翻牆入室,抱住喻氏欲加強暴。喻氏拚死反抗,堅決不從。他怕喻氏告發,於是拿起桌上的菜刀將她殺死,取下她身上的金釵、金鐲,又到房中將喻氏新做的衣服和其他珠寶首飾席捲後逃往後山,準備日後變賣了作賭資。當他在後山腰上回頭張望時,恰好看見張學禮進出鄧家的情景。不由心中暗喜:你這個替死鬼來得正是時候。於是急忙回家藏好衣物,等候鄧魁回來,主動向他告密,來嫁禍於張學禮……
陳巡按又問:「殺人兇器藏於何處?」 「丟在鄧家門前的河裡了。」陳巡按立刻派人從河中將菜刀摸了上來。在場有位壯漢對陳巡按破案如此神速準確,由衷欽佩,好奇地問道:「大人,您怎麼一眼就看出章八就是兇手的呢?」陳巡按說:「這要感謝那些蒼蠅了。鄉親們,大家知道蒼蠅最愛叮血。在觀看的人群中,別人的頭上、腳上都沒有蒼蠅,而唯獨章八的頭上、腳上卻蒼蠅成群,緊叮不放,揮之不去。這就給本官提供了線索:他身上必有血。經檢查,果然如此……」
在場的人們對他佩服得五體投地。

案情真相大白,張學禮無罪釋放,章八被判處死刑,斬首示眾。鄧魁誣告,理應反坐。但因其受章八蠱惑,不明真相,愛妻被害,其母要他贍養,特網開一面,免於處罰。沈縣令斷案草率,險釀冤案,罰俸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