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6年一位監督官忐忑不安地見了朱元璋,並在自己的袖子中掏出一本官府記錄來往錢糧的賬冊,讓皇上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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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氣得肺子快炸了。這些地方官員吃了熊心豹子膽嗎?敢無視我大明朝的制度,簡直不把朕放在眼裡。
能讓身經百戰的朱元璋生氣成這樣的究竟是什麼樣的一個賬冊呢?
是一本空賬冊,什麼也沒有,空空如也,可是卻蓋着各級地方政府的官印。說白了,章已經蓋好了你想填什麼就填什麼就填什麼,你想寫什麼就寫什麼,官府都認。想一想這事兒有多可怕?
朱元璋仔細地詢問了賬冊的來歷,得知在地方進京對賬的官員身上發現的,真的差點氣暈了,也明白了事情的嚴重性。
龍顏大怒,一聲令下,將進京對賬的地方政府的稅收官員全部控制起來。凡是掌官印的一把手、知情不報的官員、監管不力的監察官統統抓起來,打入大牢。
這些被抓的官員為何知法犯法如此暗箱操作呢?真的是為了密謀貪贓嗎?
其實不然,在這些被捕的官員當中,不少是兩袖清風,受老百姓愛戴的地方官員。比如:山東省濟寧府的知府方克勤,還有擔任過六品監察員的鄭士元,都是公正廉貞的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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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印案的起因跟明朝的稅收制度密切相關。當時戶部的規定是地方政府每年都要定期把當地稅收的糧食和錢上交給戶部。
跟戶部核對賬目,兩邊數字相符,那就稅收任務就算完事了。可是一旦有差錯,必須得糾正,這已糾正不要緊,賬目還得重新做。
重新做賬,必須再找當地政府重新審核後才能蓋章。這個就是比較難操作的一點,當時的交通不發達,去一趟南京,騎馬坐船,跋山涉水,途路遙遠,再拿回去重新蓋章一個來回至少半年。
進京上繳錢和糧食的官員都並不是地方政府的一把手,這個官印不能隨身帶在身上。上繳錢還好說,主要是上繳糧食,長途運輸難免有損耗,對不上賬的事情常發生。
因此大多數地方掌印的官員們想了這麼一個辦法,讓繳稅官進京之前,先把這個空白的賬冊上蓋上官印,上繳錢和糧食之後,如果跟戶部的賬目完全一致,那就皆大歡喜。
如果跟戶部的賬目對不上,咱們也不怕,新的賬目的內容填寫在事先蓋好章的空白賬冊上,再去戶部核對一致就行,省了很多事,不用來回跑半年了。
大多數省的多數官員都採用這種辦法,或許當時明朝的稅收制度本身存在一些弊端或者不好操作。
看起來,這事不複雜,跟皇上解釋清楚,大家想出更好的辦法推進各地稅收工作就萬事大吉了。
可是奇怪,明明能說清楚的事兒,滿朝文武,從丞相到百官沒有一個人敢站出來說清楚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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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別以為明朝的這些官員太不作為,其實大家都怕朱元璋,明太祖執法嚴格甚至到了苛刻的地步。
不近人情,六親不認,殺人不眨眼,沒有人敢說明朝的稅收制度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操作不方便。
空白賬冊上蓋章也是進京上繳稅款的官員無奈之舉,都是為了節省時間,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
《明實錄》《明史》等官修史籍皆言:「洪武九年六月,金星犯畢右股北第1星,七月初一日食。」「欽天監上報,七月火星犯上將,八月金星又犯。」
洪武九年(1376年),也就是空印案發生的那年專門觀測天象的欽天監,進宮稟報朱元璋「觀測到星變,可能有災殃。」
朱元璋一聽就着急了,馬上下旨:「動員天下有識之士,給朝廷或者政府寫信指出問題,我們改良政治制度,避免遭殃。」
這個時候有一位膽大包天的秀才鄭世利寫了一封長信勸朱元璋放過那些空印案的官員。
大概內容如下:1、空白賬冊,無利可圖。蓋在空白賬冊上的章那可不是普通的章,而是騎縫印。一個賬冊上只有蓋的只是半個印,這樣的賬冊不可能挪作他用。也就是不可能被貪官污吏利用。
2、官員們之所以這麼做實屬無奈,各省各府離南京城遠的6000—7000里,近的1000—3000里。核對完賬目之後再回到省政府去蓋章,太浪費時間,他們是為了提高效率才這麼乾的,沒有私心。此事由來已久,已成慣例,實在算不得犯罪。
3、抓這麼多的掌官印的地方官,沒有法律依據,自打明朝建立以來沒有制定過不準在空白賬冊上蓋章的法律。
信的後面是鄭世利勸皇上這些官員都是為國家付出幾十年的不可多得人才。人的生命不同韭菜,割了就不能重新長出來。
皇上可不能用這樣不成立的罪名殺掉這些朝廷的忠臣。字字句句都說到了點上。
那又怎麼樣,朱元璋看了信後大發雷霆,下令將寫信的鄭世利給抓起來了。大臣們明明知道空印案是地方政府的無奈之舉,但是怕引火燒身,愣是沒有人敢站出來勸皇上。
朱元璋
鄭世利不但沒有救出因空印案入獄的哥哥鄭世元以及那些受到牽連的官員,反而把自己給打進去了。
他寫封信沒能改變朱元璋對空印案的看法,反而堅定了他嚴懲涉案人員的決心,下令將所有掌印的主官全部殺了,副手充軍了。
後來有人分析,朱元璋在意的不是這些官員腐敗與否而是所有人不把自己放在眼裡。
出身貧寒的朱元璋特別在意別人看不起自己,說白了你不給我面子,我就要你的命,就這樣的心態。
空印案可能是冤案,但是空印案的出現也表明了當時監管機制的不完善。戶部是中央政府的財政主管部分,還包括稅收。
各地地方政府每年都要按照規定給戶部上繳錢和糧食,然後戶部再根據需要給地方政府下撥錢。
戶部相當於會計,地方政府相當於出納,空白賬冊盛行,戶部和地方稅官串通一起製造假賬,貪污公款很容易做到。
再加上審核制度如同虛設,表面上戶部和地方政府的賬目完全一致,監督官很難看出做假賬的破綻。
朱元璋是zui在意的一點,那就是這些官員對國家制度的無視。既然錢糧賬目上加蓋地方政府的官印是明朝政府規定的制度,那麼作為官員就應該嚴格執行。
即便當時的制度不夠完善,但是也應該經過嚴格的程序,通過皇上以及朝廷的要員同意後才能夠實行變更具體操作的方法。
不能用這樣的上面有政策下面有對策,形成這樣不好的風氣。
一方面,這件事兒本身可能有冤,但是這種行為不能助長。
另一面,在空白賬冊上蓋印,雖然違反制度,但是即便有罪,也罪不至死。
如同鄭世立說的那樣,出事之前沒有相關的法律,出了事情之後,直接殺人,這種做法有點過於ji端了。
當時全國13個省,140多個府,接近一半的官員都跟空印案有牽連,而且其中不少的清官和好官。
作為明朝的皇帝朱元璋這麼做的目的無論是懲罰貪官還是樹立權威,應該從制度的完善上下功夫,不至於發生類似的事情。
作者:可貞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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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明朝那些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