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有網友爆料自己在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的一家飯店就餐時,一盤價格128元的爆炒羊羔肉中竟然摻入多塊雞肉塊。爆料人懷疑店家有故意摻假嫌疑,並投訴到當地市場監管部門。5月14日,吳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利通區分局發佈通報,稱經現場核查,情況屬實,將根據進一步的核查情況依法做出處理。
5月18日,針對上述事件,吳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利通區分局再次通報,稱經查,吳忠國強手抓羊肉館(食府路店)於2024年5月9日晚在加工製作一份「辣爆羊羔肉」前,未對食品原料「羊羔肉」進行檢查,致使加工後的「辣爆羊羔肉」混有「雞肉」,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六)項、第五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鑒於該店在事發後全額退還消費者就餐費,及時向社會及消費者公開致歉,並與消費者達成和解協議,主動消除危害後果,屬於首次違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應當從輕或減輕行政處罰」相關規定,參照《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管部門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九條之規定,責令該店改正違法行為,下發行政處罰告知書,擬對該店處以1萬元的罰款。
同時,涉事店鋪相關負責人也發佈了道歉信,表示事後查明,5月9日21點44分,有兩位客人在本店一樓大廳點了爆炒羊羔肉等餐食。當時店鋪已臨近下班,清理後廚時誤將未加工完的幾塊雞肉倒入羊羔肉食材盒中。廚師在製作加工爆炒羊羔肉的過程中,將誤裝雞肉食材一併加工裝盤提供給顧客食用。顧客吃完飯買單時,提出了羊羔肉中摻有雞肉,收銀員少收了48元餐費,店長知道此事後,又將顧客支付的150元餐費通過收銀系統全部退還給付款人。事後,店鋪按照管理制度,對店裡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後廚工作人員進行嚴厲的經濟處罰,召開全體員工大會,教育全體員工引以為戒,吸取教訓。管理失職造成的問題,真誠向顧客道歉,向網民道歉,將積極配合執法部門調查處理,也願意與顧客商談相關賠償事宜。
來源:「吳忠市利通區市場監管分局」微信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