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吳忠一手抓羊肉館被曝「辣爆羊羔肉」混有雞肉,引發關注。5月19日,南都記者從吳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利通區分局獲悉,該店未對食品原料「羊羔肉」進行檢查,致使加工後的「辣爆羊羔肉」混有雞肉。該局責令該店改正違法行為,同時下發行政處罰告知書,擬對該店處以1萬元的罰款。
寧夏吳忠一手抓羊肉館被曝「辣爆羊羔肉」混有雞肉。
5月14日,吳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利通區分局通報稱,近日,該局收到網民舉報投訴,反映5月9日21時40分左右,在吳忠市國強手抓館食府路店就餐時發現「辣爆羊羔肉」中摻雜雞肉的問題,經現場核查,情況屬實。該局已依據相關規定下發《消費投訴受理決定書》和《舉報立案通知書》。
5月18日,該局再次通報稱,經查,吳忠國強手抓羊肉館(食府路店)於5月9日晚在加工製作一份「辣爆羊羔肉」前,未對食品原料「羊羔肉」進行檢查,致使加工後的「辣爆羊羔肉」混有雞肉,該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六)項、第五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
鑒於該店在事發後全額退還消費者就餐費,及時向社會及消費者公開致歉,並與消費者達成和解協議,主動消除危害後果,屬於首次違法,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應當從輕或減輕行政處罰」相關規定,參照《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管部門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九條之規定,該局責令該店改正違法行為,下發行政處罰告知書,擬對該店處以1萬元的罰款。
針對該店以上問題,該局將舉一反三,進一步加強餐飲行業行為監管,依法依規處理投訴舉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采寫:南都記者 張林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