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封建社會,雖然物資匱乏,尤其是食材比較單一,但古人卻也腦洞大開發明了很多美食,也豐富了古代飲食文化。比如,明朝時期美食眾多,有一道「子鵝」就十分特別,但很多人對這道菜都有深深的誤會,尤其這道菜的歷史背景更令人無奈。究竟什麼是「子鵝」呢?下面小編就來給您從頭揭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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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方地區,尤其是北京城一帶,曾經作為天子腳下,各種美食也更是數不勝數,甚至還有不少關於美食的歌謠傳唱至今。比如,有相聲的灌口說「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燒花鴨,燒雛雞,燒子鵝」,羅列了一堆菜名,底下的聽眾聽完恐怕都口舌生津,腦海中也開始不斷浮現這些美味。

其他菜肴姑且不談,就說「燒子鵝」最令人感到迷惑,因為很人不曾吃過,所以都不知道是什麼。按照通常理解,「子雞」就說小雞仔,那「子鵝」肯定就是小鵝仔了,其實不然,這樣的理解不對,從常識來看也知道根本沒人吃小鵝。
按照古人的理解,比如《齊民要術養鵝鴨》中記載:「供廚者,子鵝百日以外,子鴨六七十日,佳」,意思是送給廚房烹飪的鵝要飼養100多天,鴨子要飼養60-70天,只有這樣的鵝和鴨子才美味。

由此可見,「子鵝」可以認為是飼養100多天的鵝。一開始,歷史學家在研究「燒子鵝」時也這樣認為,但仔細想想也根本不對。
通常而言,鵝的生長周期在200多天才成熟,只飼養了100多天就宰殺一般人家肯定捨不得,畢竟在當時的年代物資匱乏,飼養鵝要售賣或宰殺也要等到完全成熟。此外,《齊民要術》的記載是北魏時期,而「子鵝」作為菜肴是在明朝,它們是否是同一物還根本不好確定,所以明朝「子鵝」也還有他意。

其實,要知道明朝的「子鵝」究竟是什麼也不難,因為王世貞留下了答案。史料記載,王世貞是明朝嘉靖年間的大臣,先後擔任刑部員外郎,參政和巡撫等,後來和張居正交惡被罷官回鄉,等張居正死後他才官復原職,一直到刑部尚書。此外,王世貞還是官宦世家,其父王忬是明朝嘉靖年間的御史,也就是執掌監察一類的官員。
歷史學家們在查閱史料的過程,看到了王世貞寫的《觚不觚錄》,其中描述了一段他們家庭的飲食,如「進子鵝,必去其首尾,而以雞首冠葢之」。這段話不難理解,即吃子鵝必須要把頭和爪子都去掉,然後用雞頭和雞爪子替代。如此說來,子鵝其實就是普通的鵝,唯一的特點就是雞頭和雞爪。

歷史學家們也恍然大悟,原來「子鵝」是政治的產物,而不是正常的民間美食。在明朝初年,明太祖朱元璋大力懲治貪官污吏,還規定監察一類的官員不能騎馬和吃鵝,目的是讓他們以身作則,養成良好的生活作風。在明朝,鵝相對於普通的雞鴨來說的確是一種高檔的食物,別說百姓了,一般的普通官員一年都吃不上一次,但是對於一些大官來說吃鵝還比較尋常。不過,自從明太祖朱元璋下令之後,很多官員都不敢吃鵝肉了,尤其是明朝的御史大臣更不敢明知故犯,於是就有了《觚不觚錄》中的記載。
王世貞的父親是御史,他自然不敢明目張胆的吃鵝,因此只能偷偷的吃鵝,但為了不讓其他人發現,所以就用雞頭和雞爪子替代了鵝頭和鵝爪子,即便有人看到了他也可以說吃的是雞,而不是鵝。根據《觚不觚錄》,歷史學家們確定了「燒子鵝」究竟是什麼,它不是特殊的鵝,就是普通的鵝換上了「頭尾」。

由此可見,王世貞家裡肯定也不是個例,其他的官員肯定也都效仿,最後一直到民間社會。不過,到明朝後期,「燒子鵝」就變得明目張胆了,而這也說明了當時沒有人再去監察此事,也說明了明朝的管理開始鬆懈了。
在古代社會,食物除了本身意義之外,其實還有很多社會意義,甚至還能反映出當時的朝廷政策。因此,多研究食物的時代背景,也許能發現不一樣的歷史。
參考資料:
《明朝簡史》作者:吳晗 著, 出版社:中國華僑出版社
文瀾海潤工作室主編文秀才,本文撰寫:特約歷史撰稿人:劉立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