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追覓科技創始人兼CEO俞浩在社交媒體發文,把小紅書狠狠批評了一頓。他說這是一個非常非常爛的平台,價值觀和盈利模式都有毒,靠攀比、晒圖、誇大其詞來調動人性陰暗面賺錢。
最後他還撂下一句話:以後起訴造謠博主,應該把小紅書平台一起告了。
這番話很快引起了大量討論。有人支持,說終於有人敢說真話;也有人反對,覺得他說話太衝動,不像大公司CEO該有的樣子。
但拋開這些爭論,這件事其實暴露了一個很現實的困境:一家做智能硬件的公司,和一個擁有幾億用戶的內容平台發生衝突,雙方到底在爭什麼?
一、俞浩為什麼公開批評?
企業高管公開批評平台,這種事不多見。常規做法是先私下溝通、發律師函、走法律途徑。俞浩選擇公開批評,說明他認為常規渠道已經沒用,公開說話反而可能更有效。
追覓之前走過常規渠道。今年3月,他們發過通報,說有人冒充俞浩的身份,在多個平台散布公司業績和戰略的假消息,相關人員已被警方處理。此外,追覓多次公開表示遭遇有組織的網絡水軍惡意拉踩,一直在用法律手段維權。也就是說,報警也報了,官司也打了,但問題沒解決。
追覓的產品特性,決定了它對小紅書的依賴和受害是同步的。掃地機械人、洗地機這類產品,價格動輒三四千,消費者下單前需要大量信任背書。小紅書的種草筆記,理論上是最好的信任中介。一個真實用戶晒圖說這機器真能吸貓毛,比品牌打廣告更管用。
但問題是,當這個信任中介本身不可信時,品牌方就陷入兩難:既離不開這個平台,又不敢信上面的聲音。
俞浩說任何在小紅書上評論追覓產品的,基本都不要信,這話聽着極端,但對一個被水軍反覆攻擊的品牌來說,是一種止損。既然分不清真假,那就全部不信。
二、到底毒在哪?
俞浩給小紅書扣的帽子是價值觀和盈利模式都有毒。這個指控很重,但拆開來看,他其實說中了一個行業里的普遍問題:所有靠吸引眼球賺錢的平台,都面臨同一個矛盾,越極端的內容越能留住人,而留住人就是賺錢。
小紅書用戶量很大,幾億人在用,年輕人居多,很多人每天刷很長時間。這麼大一塊流量池,算法推薦的核心目標不是信息準不準,而是讓人停留多久。什麼能讓人留下來?攀比、焦慮、獵奇、對立。一條月入五萬精緻生活的內容,通常比掃地機械人電機拆解更吸引人。
這不是小紅書獨有的問題,但小紅書的種草屬性讓它更隱蔽。傳統廣告你一眼能認出是廣告,但種草筆記包裝成真實分享,更難分辨。當很多種草筆記其實是收錢發的廣告時,平台實際上在系統性地透支用戶信任。
俞浩說在小紅書上應該沒有一家好公司,除了它自己,話難聽但理不歪,當虛假種草成為產業鏈,平台上認真做產品的品牌,都在替這套系統承擔責任。
小紅書的商業模式是兩邊賺錢:一邊收品牌方的廣告費和流量費,一邊收用戶的注意力。當虛假內容能同時增加用戶停留和品牌投放時,平台治理假貨和謠言的動力自然就不足。
俞浩說大家就是害怕這個平台,才導致它肆意妄為,這個判斷未必全對,但說中了一個真問題:在當前的法律框架下,平台對用戶發佈內容的審核責任邊界模糊,品牌方維權成本極高。
三、連帶起訴平台,法律上站得住嗎?
俞浩主張起訴造謠博主時連帶起訴小紅書,這個想法在情緒上可以理解,但在法律層面很難落地。
根據現行相關法律,平台對網絡侵權內容主要承擔通知、刪除責任。也就是說,權利人發現侵權內容後通知平台,平台及時刪除,就可以免責。只有當平台知道或應當知道侵權內容存在,卻沒有採取必要措施時,才可能承擔連帶責任。
實際操作中,知道或應當知道的認定標準很高。平台可以辯稱自己只是信息存儲空間,算法推薦不等於人工審核,沒法對海量內容一條一條看。除非品牌方能證明平台主動參與了謠言傳播,或者對明顯的侵權內容長期放任不管,否則法院很難支持連帶賠償。
俞浩的呼籲更像是一種策略性施壓,既然單個博主賠不了多少錢,那就把平台一起告,提高對方的應訴成本和輿論壓力。但從實際判例看,這條路短期內走不通。真正有效的做法,可能是推動立法層面提高平台的審核義務,或者通過批量訴訟讓平台感受到系統性壓力。
四、贏家和輸家
表面看,這場衝突沒有贏家。俞浩的激烈措辭讓追覓的品牌形象也承擔了風險。一個公司CEO公開說不信這個平台任何用戶反饋,在公關上不一定是好事。小紅書不回應,也是一種冷處理,可能是想避免讓事件繼續發酵。
但往深了看,雙方都在試探邊界。俞浩在測試企業家個人發聲的效果:當官方渠道失效時,創始人親自說話能不能逼平台讓步?小紅書則在測試自己的容忍空間:只要不回應,輿論熱度就會過去,生意會不會受影響?
真正的輸家可能是夾在中間的普通用戶。當品牌方和平台互相不信任,消費者能參考的信息源就更少了。今天不信小紅書,明天不信抖音,後天不信B站,最後可能只能回到買貴的就對了這種簡單決策方式。信息環境越混亂,消費者的決策成本越高,這恰恰是平台經濟最該避免的局面。
五、誰來做內容的守門人?
俞浩事件背後,是整個內容電商行業的信任危機。當種草變成割韭菜,當真實分享變成商業表演,平台、品牌、用戶之間的信任正在一點一點流失。
解決這個問題,靠CEO公開批評可能沒用,靠平台自律也不夠。需要的是一個更清晰的規則:平台對商業推廣內容的標識義務應該更強,算法推薦不能成為逃避審核責任的借口,水軍和虛假種草應該納入更嚴厲的法律規制。
追覓和小紅書的這場衝突,本質上是做產品的公司和做流量的平台之間的一次碰撞。做產品的希望世界簡單一點:東西好,用戶誇,生意成。做平台的希望世界複雜一點:情緒多,停留長,廣告貴。兩種邏輯很難兼容,但如果一直兼容不了,最後受損的是整個消費市場的信息基礎。
俞浩說平台還是要有價值觀的,不應該靠作惡賺錢。這句話放在任何平台上都成立。但價值觀不能光靠企業家喊出來,得靠規則逼出來、靠用戶選出來、靠法律管出來。否則,下一個俞浩還會出現,下一個小紅書也還會被罵,而消費者,依然不知道該信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