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發展和安全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內在要求,是確保社會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的根本途徑。「十五五」時期,我國發展環境面臨深刻複雜變化,戰略機遇和風險挑戰並存、不確定難預料因素增多,需要應對的風險和挑戰、需要解決的矛盾和問題比以往更加錯綜複雜,必須處理好促發展與防風險的關係,在發展中固安全、在安全中謀發展。
我國已構建起全球最大、發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體系。近10年來,我國風電及光伏發電年新增裝機規模增長迅速,目前我國風光裝機佔全球總裝機近半,新增裝機佔全球六成,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佔比達60%左右。風能、太陽能資源豐富的新疆,是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中明確的大型清潔能源基地。圖為2025年7月1日,在新疆阿勒泰地區吉木乃縣拍攝的50萬千瓦時風電項目配套輸電線路建設現場。 新華社發 努爾別克·努爾曼/攝
以苦練內功來應對外部挑戰,集中精力辦好自己的事情,要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在保證經濟社會發展的同時着力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實踐中,仍然存在有的地區和部門對發展和安全關係把握不到位的問題。例如,有的過度強調安全而限制發展,將防風險等同於規避所有風險,導致改革創新動力不足,進而錯失發展機遇,安全本身也因缺乏發展支撐而難以持久;有的片面追求發展而忽視安全,對潛在風險認識不足、防控不力,可能導致系統性風險積累和社會矛盾激化。在全球經濟不確定性增加的背景下,如何辦好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既保持必要的經濟增長,又有效防範重點領域風險,是一項重大考驗。
「十五五」時期,做好經濟工作必須強化底線思維和極限思維,在準確把握國家安全風險態勢的基礎上,採取更加積極主動的舉措,堅決守牢安全底線,不斷增強經濟和社會韌性,提高應對外部干擾、抵禦衝擊的能力,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發展格局。
一是着力穩定房地產市場。房地產市場關聯度高、帶動力強,能否有效防範化解房地產風險關乎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關乎金融穩定大局。要從房地產市場供需兩端發力,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庫存、優供給,以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為牽引推動房地產高質量發展。
二是積極有序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總體看,我國政府債務風險安全可控,但地方政府債務分佈不均,部分地方隱性債務規模較大、利息負擔較重,存在較大隱患。要督促各地主動化債,嚴防虛假化債,多措並舉化解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經營性債務風險,構建統一的政府債務管理長效機制。
三是穩妥化解重點領域金融風險。當前,我國金融風險總體可控,但中小金融機構面臨資產質量下行壓力加大、負債成本偏高等挑戰,加劇了中小金融機構的經營風險。要穩妥推進地方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化解、減量提質,充實風險處置資源和手段,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四是系統提升能源資源安全保障能力。受多重因素制約,我國國內能源供應存在局部性、周期性緊缺風險,國際能源進口存在「硬封鎖」與「軟遏制」風險。要加強能源產供儲銷體系建設,強化政府儲備和企業儲備協同,加強能源資源開發國際合作,強化能源資源供應保障。
編輯:李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