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神教育融資凈買入481.67萬元,此前已被罰受損投資者可索賠

【原創】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編|深海

東財choice數據顯示,1月7日,豆神教育獲融資買入7519.83萬元,融資償還7038.16萬元,當日融資凈買入481.67萬元。

雷達財經注意到,12月12日,豆神教育發佈《第六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公告》。

豆神教育第六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於2025年12月12日在北京市海淀區東北旺西路8號院25號樓豆神教育集團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會議通知已於2025年12月11日以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全體董事,與會的各位董事已知悉與所議事項相關的必要信息,經全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會議豁免通知期限。本次董事會會議應出席董事9名,實際出席會議董事9名。本次會議由董事長竇昕主持,公司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會議的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會議事規則》的相關規定。

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第六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委員的議案》。

值得關注的是,2025年7月11日,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5﹞11號。

經查明,豆神教育存在以下違法事實:2022年7月至2023年3月,豆神教育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未按規定披露訴訟、仲裁事項5件。

2023年4月26日,豆神教育通過2022年年度報告披露了德峰廣告案。2024年4月25日,豆神教育通過2023年年度報告披露了張家口案。2024年8月16日,豆神教育在《關於累計訴訟、仲裁情況的公告》中披露了察布查爾錫伯案、張某案、德峰廣告案、張家口案、寓樂灣案。

豆神教育未按規定及時披露察布查爾錫伯案、德峰廣告案,累計涉案金額1204.2萬元。上述訴訟事項屬於應當及時披露的重大事件。豆神教育未按規定及時披露察布查爾錫伯案、德峰廣告案,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所述違法行為。

豆神教育未按規定及時披露張某案、寓樂灣案、張家口案,也未在2023年半年度報告中予以披露,累計涉案金額12361.6萬元。上述訴訟、仲裁事項屬於應當及時披露的重大事件,並應當在2023年半年度報告中披露。豆神教育未按規定披露張某案、寓樂灣案、張家口案,導致未及時披露重大事件,2023年半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的違法行為。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相關規定,北京證監局決定:一 、對豆神教育給予警告,並處以230萬元的罰款;二、對竇昕給予警告,並處以110萬元的罰款;三、對陳釗給予警告,並處以110萬元的罰款;四、對王輝給予警告,並處以55萬元的罰款;五、對劉輝給予警告,並處以55萬元的罰款。

對此,已代理眾多股票索賠、獲賠的江蘇勝衡律師事務所主任宋聯民向雷達財經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時、不準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22年7月25日至2024年8月15日之間買入,並在2024年8月15日收盤時繼續持有豆神教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索賠,可通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99)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豆神教育參與招投標項目30次;知識產權方面有商標信息11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