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一新聞注意到,2025年12月31日,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披露的一份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顯示,深圳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被警告,並罰款1284.4萬元。
涉及8項違法行為
多名責任人同步遭罰
公示內容顯示,深圳農村商業銀行涉及8項違法行為: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違反信用信息採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違反金融統計相關規定;違反賬戶管理規定;違反反假貨幣業務管理規定;佔壓財政存款或者資金。
同時,多名責任人同步遭罰。
時任職於深圳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場景金融部(數字化工廠)的李某,因對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的違法行為負有責任,被罰7萬元;
時任職於深圳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運營管理部的曾某中,因對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的違法行為負有責任,被罰8.5萬元;
時任職於深圳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零售金融總部詹某,因對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的違法行為負有責任,被罰2.75萬元。
回應:已對相關流程及制度進行優化、整改
對此,深圳農商銀行相關負責人向媒體回應表示,該行政處罰書是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針對2022年11月前檢查發現的問題作出的處理結果。該行對此高度重視,認真落實監管檢查各項要求,已於2023年對相關流程及制度進行了優化,完成了整改。該行深刻汲取教訓,將持續加強內控合規建設,定期檢視流程制度,堅持合規經營、穩健發展理念,切實防範風險,不斷提升經營管理水平和服務質效。
來源: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分行官網、證券時報
編輯:廖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