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紫天(300280)8月23日披露兩則處罰公告。公告顯示,福建證監局對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及未按時披露2024年年度報告的行為分別進行了行政處罰。
第一則公告指出,*st紫天在2022年、2023年的年度報告及半年度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主要涉及互聯網廣告費代充值業務、短訊發送服務業務及雲服務業務的收入確認不實。福建證監局因此對公司予以警告,並處以850萬元罰款;同時,對時任董事長姚小欣、財務總監李想等多名責任人處以數額不等的罰款,並對姚小欣、李想兩名主要責任人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第二則公告針對*st紫天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4年年度報告的行為進行了處罰。公告顯示,公司未能有效組織開展年度報告的編製及披露工作,導致2024年年度報告未能按時公布。福建證監局決定再次對公司予以警告,並處以350萬元罰款;同時,對公司董事長兼董事會秘書宋慶、總經理李琳及財務總監李想分別予以警告及數額不等的罰款。
根據已有信息,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提示,目前判斷可索賠的區間較之前有所擴大,兩類受損投資者有機會向公司提起訴訟索賠:一是於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間買入*st紫天股票,並在2024年5月1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二是於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27日期間買入*st紫天股票,並在2024年10月28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
符合上述任一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徵碼:11)報名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25年7月19日,在*st紫天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的兩個月內,公司仍未披露經改正的財務會計報告,此情形已觸及創業板規定的股票終止上市條件。因此,深交所於7月23日向*st紫天下發了終止上市事先告知書,擬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劉鵬律師提示,在訴訟時效內,*st紫天證券虛假陳述引發的投資者索賠案仍將繼續推進,上市公司退市不影響投資者對其提起訴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