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總裁王青山起訴浙商證券老東家,離開庭僅剩2天,因何對簿公堂?

財聯社6月17日訊(記者 高艷雲)距離浙商證券原總裁王青山起訴老東家浙商證券的勞動爭議案開庭僅剩2天。

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近日發佈的開庭公告顯示,上述案件將於6月19日開庭審理,案由為勞動爭議。財聯社記者求證確認,此次訴訟的原告「王青山」確是曾執掌浙商證券的原總裁。

是何勞動爭議,暫無確切信息。

收入方面,浙商證券2022年及2023年報顯示,王青山2022年稅前薪酬為216.82萬元,以往年度績效薪酬遞延支付192.81萬元;王青山2023年領取的報酬總額為56.2萬元,遞延薪酬支付為176.48萬元。

而王青山被公告確認離職的時間是2023年5月12日。

近年來,儘管券商高管狀告老東家的案件數量不算龐大,但此類事件卻時有發生,引發行業廣泛關注。作為券商運營核心,高管本應對公司運營規則、勞動法規等了如指掌,然而此類爭議案件持續出現。

券商如何在制度上減少勞動爭議尤為重要,包括在完善公司治理與內部管理方面,明確職責與決策流程,減少勞動爭議的潛在因素,加強內部監督與制衡;優化薪酬與激勵機制,提高薪酬制度透明度,平衡短期與長期激勵,建立績效評估反饋機制;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加強溝通與協商,重視員工關懷。

曾被「叫出會場」

回顧王青山的職業軌跡,頗具戲劇性。

2023年3月31日,有媒體報道稱,彼時尚為浙商證券總裁的王青山,在參加浙江交投財務公司幹部會議時,被「叫出會場」。此後王青山便陷入「失聯狀態」,再未公開露面。

同年5月12日,浙商證券公告,王青山因個人原因向公司董事會申請辭去董事、總裁及其他相關職務。

王青山曾在證監會系統任職,與朱從玖工作上有交集,後追隨朱從玖前往浙江。同年5月4日,浙江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朱從玖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去年11月,朱從玖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公開資料顯示,王青山於1981年12月出生,他從2006年起曾任證監會發行監管部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副處長,任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聯繫金融工作部副處長,浙江交投財務公司總經理,浙商證券監事會主席等職務。2017年8月至2023年5月,王青山擔任浙商證券總裁兼董事。

券商高管起訴老東家增多

值得注意的是,類似上述案件的高管訴訟事件並非孤例。此前,剛被浙商證券併購的國都證券也曾捲入勞動爭議風波。

2021年6月15日,裁判文書網披露的一則勞動爭議案顯示,國都證券原總經理常喆起訴老東家國都證券,追討拖延的績效獎金,涉及2015年、2016年績效獎金遞延未支付部分及2017年的應得績效獎金。

經過一審二審,法院最終支持了常喆的訴求,判決國都證券支付其績效獎金639萬元。其中,包括2015年度高管獎金2019年遞延未支付部分72萬元、2016年度高管獎金2018-2020年遞延未支付部分160萬元,以及2017年度高管獎金407萬元。

常喆自2001年國都證券成立之初便加入公司,先後擔任副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總經理等職務,2016年4月達到退休年齡後,還被返聘繼續擔任總經理直至2018年11月。

此外,2020年3月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判決文書顯示,原德邦證券債券融資部總經理兼固定收益總部聯席總經理曹某,因被德邦證券以「累計曠工超過5日」為由解除勞動合同,遂起訴公司,要求支付賠償金、各類獎金及費用等,訴訟金額高達2.77億元。不過,一審法院僅支持了曹某2018年3月1-11日工資、未休年假折算工資、交通補貼等合計2.3萬元,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2019年10月,民生證券前董秘李某因遞延獎金不發一事狀告該公司,經過多個層級審理後最終勝訴,討回337萬元遞延獎金。

薪酬遞延支付機制優化

包括上述多例訴訟等在內,券商薪酬遞延支付機制受到市場關注,該制度正在被券商及監管進一步完善細化。

多家券商在2024年度「提質增效重回報」行動方案中提到,持續優化董監高考核制度,嚴格業績考核體系,完善薪酬遞延支付與追索扣回等管理機制,將董監高利益與股東利益緊密聯結。

翻閱券商2024年年報,多家券商在年報中未披露遞延至2024年的薪酬金額,其中包括中信證券、中金公司等。

中信證券2024年年報董監高薪酬情況表的注釋欄稱,「上表所列公司(原)執行董事、監事會主席、職工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稅前應付報酬總額包括:基本年薪、效益年薪和保險福利,最終報酬正在確認過程中,其餘部分待確認後再行披露」。

中金公司在2024年年報中披露稱「報告期內,在本公司領取薪酬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終薪酬仍在確認過程中,其餘部分待確認之後再行披露。」

2022年5月13日,中證協發佈《證券公司建立穩健薪酬制度指引》(以下簡稱《指引》)。要求證券公司保障穩健薪酬制度的落實。證券公司應明確薪酬制度的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建立健全薪酬遞延支付、問責等相關機制,加強聲譽風險管理和員工價值引導,增強薪酬管理的有效性和約束力。

總體而言,監管對券商薪酬遞延支付的調整旨在促使券商建立更科學、合理、穩健的薪酬體系,強化合規與風險管理,推動行業健康穩定發展。

(財聯社記者 高艷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