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回科技:低毛利高費用,盈利遙遙無期|IPO觀察

近期,閃回科技有限公司(下稱「閃回科技」)提交了招股說明書,擬港交所IPO上市

鈦媒體APP注意到,面對着每年6000-8000萬元的期間費用,閃回科技每年至少銷售100萬部二手手機,卻阻擋不了虧損的步伐。

每年賣上百萬部二手手機卻仍虧損

閃回科技是一家從事提供消費電子產品後市場交易服務的中國公司,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資料,以2022年自消費者端回收交易總額計,閃回科技是中國最大的專註於線下以舊換新的手機回收服務提供商,亦是中國第三大手機回收服務商,市場份額分別約為8.4%及1.5%。

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9月(下稱「報告期」),閃回科技分別實現營業收入74973.1萬元、91911.2萬元、83639.5萬元,年內虧損4870.8萬元、9908.4萬元、9911.4萬元,合計虧損24690.6萬元。

需要指出的是,在上述年內虧損中,閃回科技的贖回負責賬面值變動的金額分別為4608.8萬元、6938.3萬元、9016.4萬元,而贖回負債賬面值變動是指閃回科技投資者的優先權產生的贖回義務變動金額。

若不考慮贖回負責賬面值變動的情況,閃回科技的利潤可能為-260萬元、-2970.1萬元、-895萬元,也就是說,閃回科技在經營上依舊處於年年虧損的狀態。

從產品上看,閃回科技主要是銷售二手手機、其他二手消費電子產品等,其中報告期內銷售二手手機產生的銷售收入分別為69339.3萬元、85634.6萬元、77544萬元,分別占當期主營業務收入的92.5%、93.2%、92.7%,也就是說,閃回科技主要是賣二手手機的公司。

事實上,閃回科技銷售二手手機的利潤也不高。報告期內,閃回科技銷售二手手機的毛利率分別為6.7%、4.9%、5.9%,按照二手手機1000元計算,閃回科技賣一台二手手機才賺幾塊錢。

銷量方面,報告期內,閃回科技銷售二手手機的數量分別為105.7萬台、121.4萬台、73.71萬台,若結合上述毛利率,閃回科技每年的利潤或許也就幾千萬元。

有意思的是,報告期內,閃回科技的銷售及分銷開支分別為1158.1萬元、1724.3萬元、1413.2萬元;行政開支分別為4216.1萬元、4568.3萬元、4191.5萬元;研發開支分別為1026.1萬元、1738.1萬元、1434萬元;財務成本分別為46.5萬元、53.7萬元、222萬元,上述費用合計為6446.8萬元、8084.4萬元、7260.7萬元。合併計算,閃回科技每年的期間費用就要6000-8000萬元。低毛利加高費用,閃回科技盈利遙遙無期。

此外,閃回科技經營性的現金流也很糟糕。報告期內,閃回科技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649.9萬元、-4373.6萬元、-8137.2萬元。

而導致該現象的主要因素是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激增。截至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9月末,閃回科技的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分別為3995.6萬元、8925.4萬元、16127.5萬元,其中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的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暴幾乎翻了一倍。

訴訟疑雲

在閃回科技的申報稿中,其他收入及收益一欄中的訴訟損失撥備引起了鈦媒體APP的格外關注。

閃回科技在招股說明書中自述,其600萬元訴訟損失撥備的具體情況主要如下:

上述情形,簡單來說就是北京怡英嘉美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怡英嘉美」)告了閃回科技,並要求閃回科技賠償600萬元的違約金。

然而,事實的情況真如此簡單嗎?

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自2021年7月26日開始,怡英嘉美和閃回科技開始正式磋商案涉手機產品的報價和協議事宜,怡英嘉美給閃回科技發送了手機產品的清單和驗貨地址、聯繫方式等信息,告知閃回科技可以隨時到產品所在的所有場地看貨,自行判斷抽查或全部檢查。隨後,怡英嘉美和閃回科技達成合意並簽訂了相關合作協議。協議約定:閃回科技在怡英嘉美中標之日起一個月內,按照手機存貨地點選擇付款,在怡英嘉美完成對閃回科技已付貨款手機的回鎖設置後交貨。如因閃回科技原因未完成,怡英嘉美有權追究閃回科技協議總金額的30%違約金。閃回科技向怡英嘉美提交協議的一次性報價25000990元。

2021年7月30日,怡英嘉美根據閃回科技的報價購買產品且通知了閃回科技,在得知怡英嘉美中標購買產品後,閃回科技突然對協議產品的型號及性能提出質疑,怡英嘉美於8月3日催促閃回科技儘快按照協議安排付款和提貨,但閃回科技卻向怡英嘉美要求對協議產品降價至21200000元,在怡英嘉美明確拒絕降價的情況下,怡英嘉美沒有進行實際付款和提貨。因電子產品的市場價格受時間因素影響較大,閃回科技至今對案涉協議產品不付款不提貨,已經超過了協議關於付款產品提貨期限的約定,閃回科技已經違約。閃回科技的違約使案涉產品的市場價值及出售價格大打折扣,導致怡英嘉美錯失重要的交易時機。現在,在怡英嘉美和閃回科技協議約定價款25000990元的基礎上,怡英嘉美已經無法再找到合適的買家。閃回科技的惡意違約行為,使怡英嘉美不僅沒有獲得預期收益,還產生了巨大損失。

因此,怡英嘉美向閃回科技提起了訴訟。

另外,據天眼查顯示,上述訴訟案件還導致閃回科技成為了被執行人

對此,一位律師向鈦媒體APP表示,在民事訴訟中,當一個判決確定後,敗訴一方如果拒絕履行法院判決的義務,而該義務是法律所規定的或者是當事人所約定的,那麼勝訴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此時,敗訴方就成為了被執行人。簡單來說,被執行人就是指在法院判決後,未能履行判決義務的一方。

那麼,閃回科技到底是何種情形才成為了被執行人?到底是否是因為惡意違約?若是惡意違約,之後對於公司在市場上的聲譽是否會造成不利的影響,從而影響公司的業績?

事實上,在聲譽方面,閃回科技多次遭到消費者的投訴。據悉,閃回科技旗下擁有「閃回收」和「閃回有品」兩大業務——前者是開展線下回收業務,通過上遊資源合作夥伴從個人消費者回收二手消費電子產品;後者則是閃回科技在自有線上平台及/或在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上的自有網店向客戶銷售採購的二手消費電子產品。

鈦媒體APP在黑貓投訴平台上搜索閃回收,該投訴量高達190起,其中不乏閃回收惡意壓價、欺詐消費者等現象。(本文首發於鈦媒體 APP,作者|鄧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