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近期信用債券的實踐來看,部分城投公司發行債券的用途是「借新還舊」,也就是發行新的公司債券償還存續的公司債券。而根據交易所的監管規則來看,如果觸發了非經營性其他應收款佔比或者非標融資佔比等指標,部分城投公司的只能是用於借新還舊。當然,「借新還舊」只是適用於部分區域的部分城投公司公司,並不是適用於全部城投公司。那「借新還舊」政策,對城投公司意味着什麼呢?本文從三個層面來分析:
1、「借新還舊」對於城投公司發行的城投債來說,實際上是利好。因為「借新還舊」政策的存在,意味着城投公司的信用債券在一定程度上成為了「永續債」,可以在到期之後通過新發行債券的方式償還。當然,界定為利好的前提是「借新還舊」政策的存續,如果這個政策終止了或者出現修改了,那需要重新分析。
2、「借新還舊」對於城投公司非標融資來說,算是半個利好。「借新還舊」政策的存在,意味着城投公司融資的重點任務將是保障非標融資渠道的暢通,確保非標融資不出現問題。但是這對於城投公司的非標融資來說,只能是半個利好,因為適用「借新還舊」政策的城投公司,一般是觸發了部分財務指標限制或者存在隱性債務等問題,所以在融資上存在一定的難度。即使是非標融資,也存在着一定的難度。而且部分非標融資的審核,也會關注城投公司的債券發行數據。
3、「借新還舊」對於城投公司自身來說,實際上是利空。雖然「借新還舊」政策可以解決信用債券融資的問題,但是這也意味着城投公司無法新增信用債券規模,無法用債券來償還有息債務或者補流,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城投公司的融資渠道。在15號文的限制下,城投公司新增流貸的難度也很大。在這種情況下,城投公司要想獲得靈活使用的資金,只能是通過非標融資的方式來新增融資。雖然非標融資的使用相對靈活,但是非標融資的成本較高,對於城投公司來說,實際上是增加了財務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