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期外匯交易的出現,給從事交易的需求者提供了絕佳的避險渠道。一般從事貿易的進、出口商,在報價完成到實際收付外匯之間,通常需要一段時間,而這段時間的匯率風險,便需由自己承擔。若進、出口商在取得合約時,便與銀行承作遠期外匯鎖定匯率,即可規避此一匯率風險。
由於遠期外匯交易的交割日不同於即期交易的交割日,因此遠期匯率必須視兩種貨幣的利率差,及期間的長短而作適當的調整。在充分流通的外匯市場與貨幣市場里,遠期外匯匯率與即期外匯匯率的差異必可充分地反應兩種貨幣的利率差;也就是遠期外匯匯率是即期匯率加上與兩貨幣的利率差所共同計算出來的。在一個不充分流通的市場中,遠期外匯匯率除了包含即期匯率與利率差的因素外,也包含了對未來匯率走勢的預測。在此情況下,套利的機會可能因市場的資金不均衡狀況而產生。
常規交割的遠期交易的有效起息日期通常基於交易日的即期交易的交割日期,例如,3月8日現貨交易的有效值日期是3月10日,同一天的1個月和3個月遠期交易的交割日期是4月10日、6月10日,如果6月10日是假日,將被推遲到6月11日。
對於3月28日成交的為期一個月的遠期外匯交易,則遠期交易的有效起息日為4月30日,如果4月30日恰好是星期六,因為不可能跨月交貨,將被推回到4月29日,4月的最後一個工作日是交貨日期。
遠期外匯交易僅規定了交割的期限,不過沒有規定具體的交割日期。交易方可以在合同規定的有效期內自由選擇交割日期進行交易。如果遠期交易在銀行和客戶之間進行,則選擇交割的時間通常是客戶。如果遠期交易發生在銀行之間,則交割日期通常是買方選擇。
遠期外匯交割日或結算日基本上是按月計算而不是按天計算的,其交割日是在即期外匯交割日或結算日的基礎上確定的,即要確定遠期外匯交易的交割日首先要確定即期外匯交易交割日。因為遠期外匯交易交割日就是即期外匯交易交割日之後的遠期外匯合約規定的期限的同一天。
因此,計算遠期外匯交易交割日的一個簡單方法是:對於今天發生的3個月遠期外匯交易,其交割日的計算首先是要計算出即期外匯交割日,然後向後推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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