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無錫的王先生遇到了一件讓他頗為困擾的事,他在常熟農商銀行辦理的住房抵押貸款,原本以為是按3.8%的年利率還款,今年打算提前還款時,才意外發現合同約定的年利率竟然是8.7%。這一情況被曝光後,相關話題#房貸年利率從3.8變8.7五年才發現#迅速登上微博熱搜,引發了廣泛關注。記者採訪後了解到,王先生的遭遇並非個例,還有兩名江蘇市民也向記者反映了幾乎相同的經歷,三人的情況均涉及低息引流、簽約時隱瞞利率以及銀行長期不提供合同等問題。

王先生向記者回憶,2021年,他經中介介紹前往常熟農商銀行辦理住房抵押貸款,貸款金額為68萬元,期限10年。當時,中介和銀行工作人員都口頭告訴他,這筆貸款的年利率僅為3.8%,比四大行同期4.8%—5.8%的利率水平更低。等到簽約時,工作人員並沒有讓他查看合同中的利率條款,而是直接翻到簽字頁,催促他簽字確認。合同簽訂後,銀行始終沒有向他提供合同原件,他多次向銀行索要,但都沒有結果,因此在過去的五年里,他一直按照3.8%的預期年利率進行還款。
2026年2月,王先生計劃提前還清貸款,在查詢相關信息時,才發現合同中約定的年利率其實是8.7%。按照他每月約8500元的還款額計算,過去五年間,僅僅因為利率的差異,他就多支付了超過十幾萬元的利息。4月9日,王先生與常熟農商銀行方面進行了協商,協商一直持續到當天晚間,銀行方面僅同意退還他7萬元,王先生認為這一金額無法彌補自己的實際損失,當場拒絕了該方案,雙方的協商最終沒有達成一致。
除了王先生,江蘇張家港的王女士和張先生也有着相似的遭遇,兩人都是在常熟農商銀行張家港支行辦理的貸款。受訪者張先生提供的聊天記錄可佐證其所述情況。王女士介紹,2021年她經中介介紹,準備辦理30萬元的房屋抵押貸款,對方口頭承諾年利率為4.5%,簽約時同樣被工作人員引導直接簽字,並且在之後的多年裡一直沒有拿到合同原件。還款五年後,她才發現實際年利率為8.7%。之後,王女士向12378金融監管熱線進行了投訴,今年3月份,經過交涉,常熟農商銀行將她的貸款利率下調至4.0%,但當她看到王先生通過媒體曝光事件後,希望銀行能夠退還自己此前多支付的利息,卻遭到了銀行的拒絕。
張先生表示,他與王女士是同期、同網點、由同一工作人員辦理的貸款,當時工作人員也口頭告知他貸款為4.5%的低息產品,簽約後他也始終沒有拿到合同原件。過去五年里,他多次向銀行申請降息,但都被拒絕。今年春節後,他通過銀行APP查詢,才得知自己的貸款實際年利率為8.7%,投訴後,銀行才將他的利率下調至4.0%,對於他提出的退還多付利息的要求,銀行同樣予以拒絕。張先生還透露,協商過程中,銀行的一位工作人員曾表示「利息退不了,都退了銀行就黃了」。

三名當事人均表示,如果當初銀行明確告知他們貸款年利率為8.7%,他們絕不會放棄國有大行,轉而選擇常熟農商銀行。正是因為銀行隱瞞了真實利率,並且長期不交付合同原件,才導致他們連續五年蒙受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4月10日,極目新聞記者從上午到下午多次撥打常熟農商銀行總行的公開電話,想要就此事進行求證,但電話始終處於佔線狀態,無法接通。另據紅星新聞報道,該行此前已經回應稱,已關注到相關報道,正在抓緊核實情況,將根據事實情況妥善處理此事。
業內人士表示,此次貸款利率「變臉」引發爭議,可能與常熟農商銀行的定位和業務構成有關。公開資料顯示,作為國內小微金融標杆,常熟農商銀行深耕「三農兩小」領域,業績持續穩健增長,2025年前三季度,該行個人業務營業收入為31.40億元,佔比51.80%。在發展模式上,該行高度依賴息差收入,2025年前三季報顯示,當期利息收入為80.05億元,佔比84.15%。

廣東知恆(武漢)律師事務所ESG&IP法律事務部首席顧問張樹友律師認為,常熟農商銀行隱瞞真實利率、跳過格式條款提示的行為,涉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48條、第149條規定的欺詐,以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96條規定的格式條款的提示說明義務,貸款人可主張利率條款不訂入合同。他建議貸款人立即向12378投訴,申請金融調解,若投訴和調解無法達成訴求,可委託專業律師起訴,要求銀行返還多付的利息。目前,三名當事人均表示,如果與銀行無法協商一致,將通過監管投訴、法律訴訟等方式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來源:極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