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簡白 編|深海
1月5日,山東章鼓股價報收於9.62元/股,跌額1.07元,跌幅10.01%。
值得關注的是,12月31日,山東章鼓發佈《關於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
公告顯示,山東章鼓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042025026號),因涉嫌定期報告財務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
對此,上海百悅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牛彬向雷達財經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時、不準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上市後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買入,且在2025年12月31日收盤時持有山東章鼓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77)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雷達財經注意到,2025年12月18日,山東章鼓發佈《關於收到山東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
山東章鼓於該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以下簡稱「山東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山東省章丘鼓風機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2025〕110號)(以下簡稱《決定書》)。
經查,山東章鼓存在以下問題:(一)關聯交易審議及信息披露違規。2024年半年報關聯交易、2024年年報關聯交易和關聯方應收應付款項披露不準確;2020年至2024年個別關聯交易達到審議標準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二)募集資金使用違規。2024年使用募集資金購買非保本理財產品;現金管理購買的4隻產品未能在董事會授權的管理期限內全額贖回;募集資金置換相關募投項目先期投入時,將募集資金到賬後繼續以自有資金支付的募投項目支出一併置換;個別募投項目未從募集資金專戶直接支付相關支出。
(三)公司治理不規範。部分股東大會對關聯事項表決時,由關聯股東擔任監票人;2023年年度報告內幕信息重大進程備忘錄中,登記的公司參與人員不完整,且與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不一致。
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二條、第四十八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四十一條,《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22〕15號)第五條、第八條、第十一條,《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證監會公告〔2022〕13號)第三十七條和《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5號--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證監會公告〔2022〕17號)第十條的規定。方樹鵬作為公司聯席董事長、總經理、時任財務總監,對上述違規行為負責;高玉新作為公司時任總經理,對相關關聯交易審議及信息披露違規行為負責;趙曉芬作為公司財務總監,對相關關聯交易審議及信息披露違規、募集資金使用違規行為負責;陳超作為公司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對關聯交易審議及信息披露違規、公司治理不規範行為負責。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五十九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上市公司現場檢查規則》(證監會公告〔2025〕5號)第二十一條和《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證監會公告〔2022〕13號)第四十八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們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你們應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強募集資金管理,有效提高公司規範運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質量,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天眼查資料顯示,山東章鼓成立於1991年,濟南章丘控股集團成員,位於山東省濟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