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報新聞記者 周凌峰 報道
近日,證監會官網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5 62號)顯示,京漢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京漢控股」)、建水泰融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建水泰融」)及其實際控制人田漢,因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股票、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被合計罰沒近2.3億元。
違規事實與處罰細節
根據證監會調查,京漢控股、建水泰融已披露為一致行動人,田漢為京漢控股的控股股東,且為京漢控股、建水泰融實際控制人。
2021年2月22日至5月12日,京漢控股通過他人賬戶集中競價交易合計轉讓「奧園美谷」(*ST美谷,000615)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66%,其中,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比例0.66%,無違法所得。
2021年5月26日至7月2日,田漢通過他人賬戶、建水泰融通過其相關證券賬戶集中競價交易合計轉讓「奧園美谷」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2.73%。其中,田漢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比例1.69%,違法所得19,256.09萬元;建水泰融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比例0.04%,違法所得298.31萬元。
此外,田漢通過他人賬戶持有「奧園美谷」期間,未如實向上市公司報告其實際持股和一致行動關係情況;京漢控股通過他人賬戶持有「奧園美谷」期間,未如實向上市公司報告實際持股情況,導致奧園美谷2020年年報披露的股東情況存在虛假記載。
2021年2月22日至6月3日,田漢、京漢控股通過他人賬戶,合計轉讓「奧園美谷」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4.44%,田漢、京漢控股上述股權變動情況未通知上市公司並予公告。
開出2.3億元罰單
最終,證監會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相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田漢、京漢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建水泰融企業管理有限公司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股票的違法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罰款。其中,沒收田漢違法所得19,256.09萬元,並處以2000萬元罰款;對京漢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處以600萬元罰款;沒收建水泰融企業管理有限公司違法所得298.31萬元,並處以50萬元罰款。
對田漢、京漢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0萬元罰款;對京漢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田漢給予警告,並處以50萬元罰款。
綜合上述兩項違法事實,對田漢合計沒收違法所得19,256.09萬元,並處以2250萬元罰款;對京漢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合計處以800萬元罰款;對建水泰融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沒收違法所得298.31萬元,並處以50萬元罰款。
此次處罰涵蓋違規減持與信披違法雙重違法事實,體現「數罪併罰」的監管邏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