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該怎麼看待這件事?
馬某宇189萬粉絲被清零,並被禁言和禁止關注,不少人說是陰謀論。
藉助網絡熱點事件當事人的身份,快速漲粉(即便不是自願的,但實際就是這個效果),然後轉換賽道直播帶貨,這本身就是一個bug,是管理不規範的表現。現在這個漏洞要被堵上了。僅此而已,完全不存在什麼陰謀論。
如果要打壓,早就打壓了,沒必要等到現在;如果要打壓,大可以直接封號,而不是只禁言90天,禁止商業變現180天。
目前要解決的,是利用熱點事件當事人身份獲得大量關注後,迅速商業變現的卡bug行為。
要商業變現可以,請腳踏實地一步一步吸引自然流量的粉絲。
所以,咱們先把此前因為熱點事件而獲得的粉絲全部清零,並在一定期限內禁言並禁止商業變現,直到熱點事件平息。等過了這段時間,等你拋開了熱點事件當事人的身份,再來考慮商業變現的事。
其實無非就是兩個字:公平。允許那麼干,對其他人不公平。
自媒體經濟是一種「關注」經濟,就像曉慶阿姨說的,「不紅就是原罪」。不怕黑粉,就怕沒粉,正所謂「黑紅也是紅」,黑粉也是生產力,「你黑我說明我有威脅」。
從張雪峰,到董宇輝,再到頓頓,無一不是靠「關注」改變了人生。所以,獲得關注很重要。
嚴格來講,「獲得關注」這回事是沒辦法評出個褒貶的,有人因為一句話而出名,有人因為一次爽朗的笑聲而出名,還有犀利哥因為一身穿搭而出名,而最古早的網紅網絡小胖甚至只是因為一個眼神而出名。
但對於大部分創作者而言,漲粉,要麼靠過硬的作品,要麼靠才藝(讓人快樂也算是才藝吧),要麼靠數十年如一日的堅持。可熱點事件當事人漲粉啥也不靠,就靠當事人這個身份。
他們大概可以分為幾個類型:超級偶像型(比如韋東奕),純娛樂型(比如聞會軍),惡性犯罪事件的受害者(比如孫海洋、江歌媽媽),另外就是吳某芳和馬某宇這種,因為爭議事件獲得廣泛關注。
雖然「獲得關注」的方式評不出123,但還是要有正確導向的。
靠熱點事件獲得關注,然後商業變現,這對於那些辛辛苦苦的創作者來說肯定是不公平的。也難怪留幾手專門發文吐槽。我幹了幾十年才攢了幾百萬粉絲,你輕輕鬆鬆就得到了,憑什麼?
「幸福的生活要靠勤勞的雙手去創造」,這應該是自媒體經濟的導向之一。熱點事件當事人因為同情和共鳴引發關注,這和他們自身的努力沒多大關係。
他們憑藉公眾同情或價值觀共鳴迅速積累粉絲,並快速開啟商業變現,本質上是將社會情緒資本轉化為商業資本。這與傳統網紅通過長期內容創作積累信任的路徑截然不同,實際上是另一種形式的「投機」。
這種行為當然不值得被提倡。
遺憾的是,算法加持下,得益於人類愛看熱鬧的天性,平台天然傾向推送具有衝突敘事的內容(吳某芳和馬某宇之所以受到廣泛關注,無一不是因為存在對立衝突),這類內容更易引發情緒和互動。
所以,認真觀察就可以發現,一些「打假網紅」打假過程中充滿挑釁性的語言,似乎故意想挑起事端,生怕商家選擇息事寧人。為什麼他們要這樣?因為平淡是流量的絕緣體,唯有引發衝突,才能獲得流量和關注,才能更好的變現。
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你敢做初一,我就敢做十五」。
只要今天允許這種商業變現方式,明天衝突類敘事就會雨後春筍一樣一個接一個冒出來,衝突也只會越來越激烈。不是不允許舉報,從馬某宇的賬號來看,實名舉報並沒有受到任何限制,但舉報的目的只能是舉報,而不能是商業變現。
所以,沒有陰謀論,這是網絡法治化的進程。靠爭議事件、「審丑」,甚至負面事件獲得大量關注後迅速商業變現,這條路不太能走得通了。不管誰,不管什麼事,有點流量就帶貨,很多人對這種現象早就煩透了。所以,嚴格限制當然是好事。
180天后怎麼辦?關鍵還是看熱點事件當事人自己,是徹底翻篇?還是繼續帶着這個標籤?如果一直無法擺脫身上的標籤,很難說後續會不會繼續被限制權限。